高考改革的基础与可行途径
2009-11-11辛涛黄慧静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09年9期
辛 涛 黄慧静
摘要 社会公众呼吁高考改革应将国家统一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但综合素质评价不能完全通过纸笔测验,只能通过人为地、主观地评分进行。要使公众信服教师和学校对学生作出的主观评价,其前提条件是全社会建立一套系统的社会诚信机制,约束教师和学校的行为,防止徇私舞弊者出现,从长远的角度解决主观评价和公众信服的矛盾。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机制尚不健全,全面实行综合素质评价还为时尚早。在此,笔者提出了4条可行的改革途径:从制度上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从内容上与新课程良好衔接,从技术上革新考试技术,从导向上强调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作用。最后,还应正确引导舆论,消除“高考阻碍素质教育”的非理性观念。
高考无疑是中国社会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从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已经过去了32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以及高考规模的迅速扩大,高考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所引发的质疑和批评也越发激烈。除了对高考制度、内容、招生等方面的争议,许多人还将高考与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联系起来,认为高考是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指挥棒”,是导致“应试教育”、妨碍素质教育的“罪魁祸首”。这一非理性的观念不仅引发了高考的存留危机,而且极不利于高考的改革以及教育问题的正确解决。
高考固然有很多弊端,但盲目地废止高考也绝不可行。首先,高考是我国人才培养战略的一项基本制度,涉及到社会和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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