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2009-11-02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7期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

魏 垚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群体性事件数量日趋增多,对社会的危害日趋严重。本文着重分析了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法律问题 处置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9-176-01

近年来,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转型和社会体制转型同时进行的过程中,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执法的决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

通常执法的决定权与执行权主体是一致的,即该机关的最高领导是该执法活动最终决定权的行使者,而其下级是执行者。①但是群体性事件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牵涉的职能部门较多,所以在现场最高的行政级别领导往往是同级政府甚至是上级政府的负责人,导致作为具体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失去了对执法活动的决定权。

(二)处置中法律依据层次较低、内容不完善

目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包括:《人民警察法》、《戒严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央和公安部内部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对群体性事件的名称界定不统一,内容不完善,特别是原则性、政策性处置规定较多,而可操作性条款较少,尚未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规范的法律体系,所以在临场处置中涉及许多问题其解决缺乏法律上依据,比如,临场出现“打砸抢”事件后要求警察进行即时的强制,而这种要求由于当前行政强制法尚未出台而缺乏法律依据。

(三)处置中公安机关动用警力执法面对巨大压力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许多地方的党委、政府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是主动出面而是让具有强制性手段的公安民警和武警来应对事件和群众,但其实原始引发矛盾的具体职能部门通常不是公安机关。由于缺乏处置事件的“缓冲带”,公安机关总是处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风头浪尖。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群体性行为”,公安机关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强制措施。②所以公安机关在使用警力问题上一直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压力。

二、对解决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执法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的解决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一元领导原则使得处置中必然发生执法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如何从法律层面将两者的矛盾降到最小,将两者之间的差距缩小,实现法律层面上的统一。这就要求:1.各职能主体明确其职责,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党委政府在决策中就应规范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进而便于职能部门依法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具体实施执法行为处置群体性事件。2.提高党政领导的法律水平和法治观念,作出决策前应广泛充分听取执法者意见,执法者应为其提供充分法律依据。

(二)制定高位阶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确保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政府能行之有效地采取措施处置,都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政府行使特别权力作出了相应规定,如美国、法国专门制定了《紧急状态法》。我国也应总结近年来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一部《群体性事件防治法》,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加以规范,统一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体系。明确群体性事件区别于群体性活动的性质和内涵,明确处置中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量化、细化、程序化这些措施,增加可操作性,统一执法尺度。

(三)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是保证警察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维护国家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并不意味着单纯强调其执法的严厉,而是应有一套健全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法律保障制度。

1.根据群体性事件不同性质和程度,规范警察正确、匹配地使用装备。可以依照一定的阶段分出执法的若干梯队,对不同情形适用不同规定,予以不同配备。③2.可以借鉴国外紧急状态立法的经验,赋予公安机关一定的紧急状态处置权。通过立法,允许现场指挥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采取合适的手段对事件进行灵活处置。这样也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局面。3.对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一方面,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事后应当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对于妨碍公务、暴力袭警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的规定严格追究刑事责任。4.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缓冲带”。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公安机关作为执法力量冲到一线,但许多矛盾引发根源并非是公安机关,而是其他职能部门。因此,处置中应建立“缓冲带”,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做好疏导劝解工作。

注释:

①林维业.公安机关应对群体性事件事务与策略.北京: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146.

②邹东升,胡术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与人权保障.贵州社会科学.2007(6).

③胡宝珍.和谐社会构建与群体性事件法律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4).

猜你喜欢

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常见突发事件情况分析
在股权收购中的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分析
浅析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特点及管控
高职院校大学生顶岗实习存在法律问题的成因分析
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路径优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