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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侦查信息中心的建构与运作

2009-11-02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7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

黄 辉 徐 威 胥 白

摘要职务犯罪线索信息是反贪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打击职务犯罪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不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有了许多新特点、新动向,而反贪部门却普遍面临举报线索量少、质次、成案率低的困境。因此,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一条符合反贪工作实际的发展之路,解决线索瓶颈问题迫在眉睫。

关键词职务犯罪 反贪部门 举报线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9-263-02

基于当前的实际,从有利于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数量、效率、质量、份量和保密度出发,本着探索和实践的宗旨,建议在反贪局内设立侦查信息中心,专门负责线索情报的综合管理。

一、侦查信息中心成立后的主要工作

(一)明确职能定位,夯实信息中心制度建设的基础

职能定位的明确,是有效与规范开展工作的前提,更是侦查信息中心建设的基础。为此,我院将侦查信息中心的职能定位为“以职务犯罪侦查为中心,通过优化线索管理、丰富线索信息,引导线索查摸,切实为反贪办案和领导决策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理顺管理职能: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建立、管理动态反贪情报信息收集网络;二、根据信息情报及线索的特征,分别建立社会基本信息数据库、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数据库、职务犯罪信息分析数据库、线索管理数据库“四位一体”的静态职务犯罪信息系统。三、对线索进行登记、初核、评估、分流、催办、反馈、经营盘活等工作,优化线索管理。四、定期对线索、情报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内外联系,为拓展信息来源搭建合作平台

为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侦查信息中心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一方面加强与院内有关部门的联系,借助这些部门优势及时获取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日前,侦查信息中心已与预防科开展了职务犯罪预警预测方面的协作探索,互相交换情报信息,共同分析预测职务犯罪的易发区域,努力达到共赢状态。另一方面加强与与纪检、公安等重点单位的联系沟通,拓展信息来源,增强工作合力,为以后侦查信息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础。如,我院近期办理的区劳动局培训就业科科长涉嫌黄诚受贿案中,信息中心就是通过与其他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侦查科室,使该线索得以顺利侦破。

(三)规范线索处置程序,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

线索是开展反贪查案工作的源头,对案件顺利开展举足轻重。侦查信息中心成立后,对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并负责线索的初核、评估,过滤,通过工商查档,网络查询等方式,把好线索第一关,因主体不符,管辖权归属等问题,直接退控申线索8件,将同类线索、重复线索集中分流给同一科室,将初查价值不大,可查性不高、时间要求不紧的线索暂予搁置。通过精心筛选和科学分流,确保了各科室手头的线索量适且质精,从而促进了工作的良性循环,有效提高了初查成案率。同时信息中心还对2005年以来的线索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核查,盘清了各侦查科室线索的查摸情况,根据时间节点和初查开展情况对侦查科室进行督促、催办,提高了初查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四)强化科学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的普及,为反贪侦查信息的收集处理提供了便利。中心在成立伊始,就积极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努力实现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通过网络查询,收集有关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另一方面,在原有的职务犯罪系统的基础上,逐步丰富该系统的线索管理库、行贿人档案、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法人库、企事业单位职能库等信息。随着该系统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将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有效提高初查效率。

二、当前侦查信息中心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

经过2个月的运作,我院反贪侦查信息中心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侦查信息中心作为一个全新的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线索信息初核工作方式较为粗放。由于中心成立时间较短,相关制度还没有建立,侦查信息中心还面临着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现实困难,加之情报员的信息收集意识还不够强,相关工作的经验积累也不够丰厚,部分线索信息初核方式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上,信息收集的也不够全面,工作效率较低。

二是情报信息平台建设还较为初级。目前以职务犯罪系统为核心的情况信息平台还处在较为初级的建设状态,相关的要素还不够完善,信息的填充还不够全面,信息的更新还不够迅速,各模块相互之间还存在着传输困难,情报信息还不能实现优化共享,整体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还存在着一定的障碍。由于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与沟通平台运转不够流畅,与上述部门在执纪、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信息还难以即时掌握,有些基本信息也无法获取,从而流失了不少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四是与本院相关部门的职能划分不够明确,内部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侦查信息中心作为一个全新的部门,在与内部科室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1.侦查信息中心线索管理职能上与控申科有交叉,控申对举报线索的初步筛选可能流失少量有价值的线索。2.侦查信息中心与预防科之间在如何协调发展,形成信息共享方面还缺乏相应机制。3.侦查信息中心对侦查科室的线索管理还停留在流转层面上,其督办作用还没有完全落实,而侦查科室对收集到的情报信息没有形成提供给侦查信息中心的思维。

三、加强我院反贪侦查信息中心建设的思路

(一)整合内外资源,实现情报信息共享

一是理顺和控申科的关系,优化现有的由控申到反贪的线索移送模式,减少不必要的线索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线索移送的无缝衔接;二是加强与预防部门力量的整合,形成反贪、预防部门职务犯罪预警预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定期通报、适时参与重大工程创“双优”及预防网络会议等途径发现线索,及时跟进侦查工作,实现部门优势互补,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三是加强与侦查科室的联系,一方面为线索案件的顺利突破提供相关情报,按照时间节点对线索的查处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另一方面增强侦查科室将收集情报及时告知侦查信息中心的意识,促进侦查资源良性循环。四是建议市院建立与侦查信息中心相应的机构,形成统一的职务犯罪信息网络,此举既利于为基层院无法自行查询的线索信息提供支持,更利于通过该机构加强各个区院职务犯罪线索信息方面的联系,实现情报信息的互通有无;五是加强与公安、审计、银行、房产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查询由这些部门掌握的社会基本信息。

(二)创新情报收集范围途径,完善职务犯罪系统的建设

打破原有的思维模式,开辟新的信息收集途径,以职务犯罪案发率为视点,以侦查信息中心为依托,全面构建秘密网络、内部网络、外部网络、公开网络“四位一体”的反贪情报信息收集网络。紧贴区域特点和办案实际,研究案发规律,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可将案发领域分为高发型(经常发案的领域,如工程建设、产品购销)、常发型(发案数量呈常态,如行政审批领域)、偶发性(每年都有案件发生,但数量较少,如村官犯罪)、隐发型(发案的盲区),与此相对应,信息收集也可分为聚焦型、跟踪型、关注型、搜索型,同时随着情况的变化,投入收集情报信息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也应随之发生改变。

当然,情报信息收集仅是第一步,关键是对收集的职务犯罪情报信息进行整理、存储、更新、分析,发挥信息引导侦查的作用。为此,可以在原有的职务犯罪系统平台上,加以整合,构建社会基本信息数据库、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数据库、职务犯罪情报信息分析数据库、线索管理数据库在内的“四位一体”的职务犯罪信息系统。通过上述数据库的建立,第一、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对有关人员的基本资料进行有目的的收集,运用已掌握的信息情报,对重点线索进行排查,分析初查方向、侧重点以及职务犯罪可能采取的防范手段等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从而提高线索初查的效率;第二、对缓查的、有发展趋势的线索、疑难线索、孤立线索、行业领域特点明显、窝案串案易发线索,进行“会诊”、研判、跟踪、合并经营,使每条线索包涵的信息和情况得到最大限度地释放,丰富线索的“含金量”,达到激活线索最终成案的目的;第三、对某一阶段举报集中反映的职务犯罪领域、犯罪高发环节、犯罪手段演变的趋势、犯罪模式的变化进行归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干警线索查摸提供方向。

(三)完善配套措施,推进侦查信息中心的科学发展

任何一个机制的运行都需要若干制度的保障,制度能对机制进行规范化,从而确保机制的顺利运转。侦查信息中心作为一个新的工作部门,应把工作职能、流程等规范化,使侦查信息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优化原有的线索管理制度,使线索的管理更加符合侦查活动的规律要求。由侦查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尤其是加大对自摸线索的管理,实现案件线索的全程监督。根据举报线索中所反映问题的大小、轻重缓急、实际可靠性、可查性对线索进行分类,排出优先初查、排期初查、延期初查、缓查、退查五个等级,建立较为科学的线索分级管理制度。

二是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以反贪侦查信息中心为载体,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丰富职务犯罪情报来源,扩大侦查视野。

三是建立侦查信息中心情报员的管理制度。包括情报人员收集信息情报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激励考核制度、经费使用制度、保密规定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侦查信息中心的队伍建设。

四是建立情报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半公开半秘密的情报信息联络员招募、奖励、问责及安全保护等方面。

此外,侦查信息中心的运行还需要科技保障作后盾,所以要抓好侦查信息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及时更新科技设备,保证情报信息工作技术装备的配备、使用,切实把先进的科技装备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另一方面在侦查信息中心内部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为及时发现职务犯罪情报信息提供网络支撑。

侦查信息中心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长期的积累。从实践来看,时间越久、积累的资料越多,其作用就越大。侦查信息中心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涵盖了组织人员、制度机制、管理培训、业务拓展等各个方面,需要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地持续发展。因此,应当统筹兼顾、循序推进侦查信息中心的建设,在统一谋划的前提下,分层、分类、分步地推进各项工作。在成立初期,侦查信息中心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完善已有的职务犯罪系统,进行主要规章制度的构建,如线索管理制度,情报员管理制度等,更新设备,理顺内部关系,加强外部联系,完成侦查信息中心的基础建设工作。然后逐渐探索情报信息联络员制度的构建,在线索的研判上下功夫,提高评估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反贪侦查信息中心在情报信息统筹、协调、整合,线索管理、初核、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最终实现破解线索瓶颈的目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在打击职务犯罪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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