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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背景下我国外汇法制的完善

2009-11-02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7期
关键词:国民待遇

程 倩

摘要WTO有关国民待遇、透明度和自由化的规则对于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应该按照WTO的有关规则来完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本文指出可以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构建以《外汇法》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立法体系,实现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WTO 外汇法制 国民待遇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9-136-01

我国已经于2001年加入了WTO,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WTO的基本宗旨是建立一个高度开放、透明、自由、有序的贸易环境,以实现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外汇管理制度是一国国内金融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当的外汇政策可以维护国际收支稳定,保护本国金融市场免受国际投机的冲击,但过于严格的外汇管制则被认为是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将会受到WTO法律体系的制约。”①本文结合我国正在制定《外汇法》的背景,对如何遵循WTO相关要求,完善我国外汇法制,提出一些看法。

一、WTO基本规则对我国外汇管理的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跨国经贸往来的不断增加,包括货币兑换、汇率定值等在内的外汇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财富跨国流动的关键因素。②WTO的核心规则主要有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国民待遇、公平贸易和逐步自由化等,有学者认为,后三项对于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来说有着直接和重要的意义,因此,“完善外汇法律制度的努力方向主要是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及公平贸易和逐步自由化原则的修订”。③

按照这些原则的要求,我国外汇管理法制应该立足于以下几个基本点:第一,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给予国内交易者与外资同等的待遇,取消国有和非国有的差别,以居民和非居民的标准取代之,以此体现国民待遇原则;第二;外汇管理需要遵循透明度原则,不管是在立法上,还是在执法上,都需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做到透明、高效;第三,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尽量促进货币的自由兑换,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最终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兑换。

二、我国现行外汇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已经实现了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层级比较低

我国现行的关于外汇管理的基本规定是《外汇管理条例》,但是该条例在层级上只是行政法规,并不存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这与我国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和崛起的经济实体的地位,是很不相符的。外汇管理法制层级低下的现状,也和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不兼容,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方面均已存在较高级别的立法,因此制定《外汇法》乃势在必行。

(二)立法落后保守与时代不适应

我国外汇管理立法除了级别较低外,在立法的内容上也显得和时代不符,行政机关在发现问题之后,再单独制定一些临时性的规定,造成了立法上的混乱,反衬了我国外汇管理法制缺乏生命力。外汇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如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开展,但是却没有受到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认可,这说明我国外汇管理立法缺乏与时俱进的能力。

(三)立法与WTO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WTO要求我国外汇立法做到国民待遇、透明以及实现自由贸易,但是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法制,还远远没有达到WTO的要求。例如,我国外汇管理法律中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标准与国际管理存在很大的区别。又如,在外汇管理过程中,对内资和外资采取不同的政策,缺乏平等理念,限制了双方自由竞争,体现了外汇法制的不统一。

三、完善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对策

作为WTO成员国,我国在完善外汇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遵循WTO基本要求,这是我国作为一个成员国应尽的义务。本文认为,我国完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外汇法》,提升立法层级

外汇制度在金融法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法规来调整外汇事务,这带来了很多弊端。以WTO其他成员国的经验来看,这些国家大多是以统一的外汇立法为主,辅之以其他规定,共同构筑外汇管理法律机制。因此,我国当务之急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外汇法》,即以人大立法的方式,来调整外汇管理中的各种关系。这是外汇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需要,更是履行WTO成员国义务的必然要求。

(二)确保国民待遇原则的实现

如前文所述,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基本要求之一,但是在我国外汇管理法律中没有得到体现,这不符合WTO的相关要求,对市场主体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也会产生诸多不利。因此,我国在未来制定《外汇法》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国民待遇原则,可以从居民和非居民概念的划分开始,将传统的中资、外资的管理思路转化为国际通行的居民、非居民的划分方式,以确保国民待遇原则的实现。

(三)加强外汇立法的透明度

随着外汇制度在金融制度中重要性的凸显,主管机关也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路,立足于依法行政,梳理服务理念,传统的法规、政策的制定方式、发布方式等需要进一步改变。具体来说,外汇管理部门在根据《外汇法》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的过程中,要遵循科学性、民主性的立法原则,吸取专业人士和金融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法规、政策的发布过程中,应该迅速、高效、透明,同时就有关法规和政策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增强透明度,同时需要建立反馈机制,以实现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完善。

注释:

①吴艳梅.WTO规则下的外汇管理.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第72页.

②伏军.WTO外汇争端管辖安排:模糊性及其现实理性.现代法学.2007(9).第128页.

③卢劲松.金融法热点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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