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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美梦等着你去做

2009-10-30

南都周刊 2009年22期
关键词:看病贵药价病种

王 越 周 鹏

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唯有实行医药分家才是治本之策,但这条路很难走,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利益。如果药费降下去,其他的费用又涨上来了,那医改也不过是原地踏步而已。

对于4月6日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卫生部部长陈竺只说了10个字——“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这10个字正是新医改的灵魂。

按照他的阐释,新医改坚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可以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调动医务人员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打破高端医疗资源的垄断性,相对降低医疗服务的费用,就能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似乎就此迎刃而解。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温床”滋生高药价

“药费为什么这么高”是中央财大社会学系主任包胜勇前年出版的一本著作的名字。在这本书中,他梳理了药费问题的三种表象:上升过快、幅度过大;在医疗费中的比重过高;患者负担过重。他把这三种表象产生的根源归结于药价虚高。

包胜勇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医药市场上药品虚高定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把非成本因素(主要是流通环节中的种种促销费用、折扣、回扣等)计入成本而大幅提高出厂价;另一种是利用“新瓶装老酒”:一些原价并不贵的药品,通过更换名称、改变剂型、包装等形式变成所谓的“新药”,以大幅提高定价。

药企之所以玩起偷换概念的把戏,源于其身份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他们是受国家严控的生产单位,市场经济后他们又变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为了把药品变成效益,药企必然要设法进行促销,甚至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比如给予高额折扣、回扣及其他实物等来换取市场。因而,虚报成本、定价等行为,可看作是提前为这些促销费用预留价格空间。

长期以来,通过医院药房取药是患者用药的最主要方式,相比近年来才普及的各类药店渠道,控制着85%药品零售额的医院一直掌控着药品零售的垄断权,在与药厂的博弈中,医院也始终占据着主动。这种地位的不平衡,也为回扣、折扣等“流通毒瘤”提供了温床。

而在此前的几次医疗改革中,医院由公共服务向市场经营的属性嬗变,也直接导致“看病难看病贵”两大顽疾的久治不愈。在原来的体制下,医院的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差价收入,随着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拨款逐年减少,而且挂号、诊断、手术等医疗服务收费始终在国家严控之下,自负盈亏的医院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到药品差价收入上,由此“以药养医”的体制形成并固化下来。

这些因素形成合力,最终将药价抬到了“很虚很离谱”的程度。而只要催生高药价的这些独特机制不铲除,看病贵的顽疾显然就难以根治。

医药代表很难过?

为了限制药价虚高,从199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甚至不惜行政命令来降低药品销售价格,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得了成效。据广州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介绍,目前医院很多药品的零售价其实并不比平价药房的贵多少,“很多也就高五六个百分点,有些甚至比平价药房还要便宜”。4月6日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医疗机构回归公益,药价的进一步下调可望而且可及。

“新医改实行的药品‘零差率和药价‘三控,将直接压缩药品中间商,医药代表以后的日子会‘很难过。”天津某生化试剂公司的资深医药代表鲁昕(化名)在研究新医改政策之后对记者这样说道。

按照新的医改方案,医院药品以进价加成15%销售的制度将被取消,这就是“零差率”新政策;而“三控”则是政府同时控制药品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据鲁昕介绍,在以往的底价招商模式中,医药发票上的价格必须高开,底价与高开价之间的差额,就是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的共同利益。新医改对药价管控的主流思路,恰恰掐住了这一段利润空间。

年初卫生部等多部委联合签署的“卫规财七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须纳入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的医疗机构则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和配送。“集中采购中同一个品种的药物只能有两个规格中标,医院和医生的自主权很有限,理论上说,医药代表已没有多少生存空间。”中纪委一位负责医疗腐败督察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不过她同时也承认,在实际操作中,“变通”的可能还是存在。“比如医生推荐某种医院并没有销售的药,病人还是会设法去买,这就给医生和医药代表的继续‘合作提供了方便。”

蓝图之后看实践

“看一个发炎状况的普通感冒,四五十元钱的开支应该就足够了,但有的医生会在处方中给病人增加一两种中成药,这样开支一下就上百元了,其实,这些中成药对于治病并没有多大帮助。”一位外资药企医药代表用这样一个例子说,在一张处方中,如果在正常用药的基础上增加少数高价药,那整体的看病成本就显著上升了不少。所以,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邱泽奇就曾表示,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推出,是医改方案实施非常重要的条件。

政府有再多条文,也无法完全规范治疗疾病这种高度专业化、也具有高风险的活动。只有行业内部对这个问题有实质性的认可和约定,才能直接约束医生的诊疗行为。可惜邱泽奇所说的行业规范,现在还仅仅停留在美好的愿望之中。

中纪委那位工作人员私下对记者表示,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唯有实行医药分家才是治本之策,但这条路很难走,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利益。针对看病贵的问题,现在一些地方已开始进行了不少尝试。中纪委的这位工作人员就对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病种付费,单病种限价”的探索大加赞赏。这种收费方式,是在采集3年部分病种平均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再制定常见的100多个病种的最高诊疗费用,基本涵盖了常见病、多发病的70%,病种限价政策后,病种费用平均降幅达33%。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的手术为例,限价前需要17580元,限价后最高1万元,患者的负担大幅减轻。

“实行单病种限价,医院也有压缩成本的动力——只能收这么多钱,肯定要用便宜药。对于药品这种特殊商品来说,便宜并不一定不好。”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试点是有益的经验,但推行也要有前提,那就是建立严格的诊疗路径,防范医疗机构偷工减料。事实上,这种被简称为DRG的医疗付费方式,也是个舶来品,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

公众一提到“看病贵”,往往容易将其理解为药品贵。实际上,与中医低成本的“望闻问切”不同的是,西医的诊疗往往需要借助于各种价格不菲的检测设备,除了药品之外,林林总总的检查费加起来,也一同促成了“看病贵”这一顽疾。

事实上,在新的医改方案中,主管部门为了解决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医药分家”弊端,也进行了不少制度上的探索,比如新增药事服务费(指医生和医院在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向患者提供合理、安全的用药方案而加收的一项费用)、调整(其实就是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等措施来弥补药品销售方面的损失,期望逐渐打破“医药养医”的现有固化模式。

“如果药费降下去,其他的费用又涨上来了,那医改也不过是原地踏步而已。”广州一家大型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老乔说,只有各项措施都落到实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才有望根本解决,否则在惯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国人面前,新医改或许又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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