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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游褒禅山记》的主旨

2009-10-28唐来才

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2009年8期
关键词:有志深思新法

唐来才

公元1051年至公元1054年,王安石任舒州(今安徽潜山县)通判。1054年(宋仁宗至和元年)4月,他辞职回家探亲,在归途中游览了褒禅山;同年七月,以追记的形式补写了《游褒禅山记》。文章记述了游山过程中的两件小事,并借此生发议论,阐明了深刻的道理。

对此文的主旨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治学说

1.“借游华山洞,发挥学道。”——(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十一。

2.“此游所至殊浅,偏留取无穷至深之思,真乃赠遗不尽。当持此为劝学篇。”——(清代)浦起龙,《古文眉诠》卷七十一。

3.“荆公《游褒禅山记》云:‘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余谓‘深、‘难、 ‘奇三字,公之学与文得失,并见于此。”——(清代)刘熙载,《艺概》。

二、尽志说

1.“有志有力,而又有物以相之;其终不能至者,则亦无如何焉。借题发意,文人之常,然必说破正旨。此只于言外遇之,又是一格。”——(清代)沈德潜,《唐宋八大家读本》卷三十。

2.“此文是以概荆公之生平。‘志字是通篇之主,谓非定力以济之,即有志亦复无用。”——(近代)林纾,选评《古文辞类纂》卷九。

三、尽志说和治学说并列

“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因小见大,结构严谨,从游洞引出一篇研究学问、创造事业的大道理。”——(当代)陈蒲清,《<古文观止>及其他(代前言)》(岳麓书社1994年3月版)。

四、有志说、尽志说与治学说并列

1.“……叙述他和几位同伴游褒禅山的经过,并借此生发议论,说明要实现远大理想,成就事业,除了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外,更需要有坚定的志向和顽强的毅力,并提出治学必须采取‘深思而慎取的态度。”——(当代)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教师教学用书·语文第三册》(2007年第二版)。

2.“本文通过一次未能尽兴的游山经历,说明要实现远大理想,成就一番事业,除了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外,更需要有坚定的志向和顽强的毅力,在研究学问上要‘深思慎取。”——(当代)薛金星,《中学教材全解·高二语文(上)》(2005年第五版)。

3.“本文的主旨在于阐述要‘有志、‘尽各志的观点,另外也涉及‘深思而慎取的观点。”——(当代)张泉,《世纪金榜·高二全程学习方略(上)》(2007年5月第2版)。

可谓莫衷一是,究竟谁“主”谁“次”、谁“从”谁“属”呢?

首先,从时代背景和文本观念上看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在政治上,他提出变法主张,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在文学上,他积极参加欧阳修倡导的北宋诗文革新运动,主张文章“务为有补于世”。可见其文学上的革新和在政治上的变法是一脉相承的。王安石写此文,距离其变法主张的提出时间只有五年,即嘉祐四年(1059年),他便写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两文所言的思想、精神与他后来推行新法时的表现是一致的。

近代学者林纾在选评《古文辞类纂》卷九中说:“此文足以概荆公之生平。‘志字是通篇之主,谓非定力以济之,即有志亦复无用。故公之行新法坚决,不信人言也。所谓‘无物以相之,相者,火也;火尽又焉得至?故行新法亦须人以助。武灵王行新法,有肥义诸人相之;公不得韩、富为之相,专恃吕惠卿、李定辈,无济也。‘于人可讥,则指同时指斥新法者;‘在己为有悔,非悔新法之不可行,悔新法之不竟行也。‘尽吾志三字,表明公之倔强到底,不悔新法之不善,而恨奉行者之不力。始终不肯认过之意,溢于言表,按至和为仁宗年号,公实未相,新法亦未萌芽,吾言似少近穿凿锻炼,不知言者心声,公之宿志如此,则异日之设施亦正如此。但以文字决之,已足为公一生之行述。唯文字之千盘百转,尽伸缩之能事,自属可贵。”

因而,在王安石看来,无论是治学还是变法,还是为文,都是为世服务的,都是为了“尽志”。

其次,从行文逻辑和结构布局上看

文章第三段的议论阐明了“志”“力”“物”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首先突出了“志”的重要性;“有志矣,不能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这说明了“力”的重要性;“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这又说明了“物”的重要性;“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已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这一转,从正反两面强调了“尽吾志”的重要性。“志”属主观的,而“力”与“物”乃客观的。“有志”虽是前提,是“尽志”的立论之本,但只是“有志”而未“尽志”,由于“力”和“物”的影响,结果还是不能达到目标;而只有“尽志”,或许能够求得(或改变)“力”和“物”而达到目标,即使不能,也在己“无悔”,于人无“讥”,因为主观上其已全力以赴,坚持不懈了。因而“尽志”才是关键,才是该段议论的结论,也是这一段的中心。

这段的第二句是“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乍看,似乎与“尽志”无关,但一琢磨,就会明白:“求思之深而无不在”难道不是“尽志”吗?面对客观的“力”与“物”,不要对自身之“力”和外界之“物”进行深思熟虑,从而克服其弱点或阻力吗?只有这样,而后才能“尽志”而“无不在”。这一句借古人的事实,来一个总的论述,为下文的议论张本,是下文议论的依据,也为第四段的“深思而慎取”伏了笔。那么,这一句是第三和第四段的纲领,也是立论之根本。

第四段虽借仆碑抒发感慨,提出“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的治学之道,但推而广之,游玩、事业、人生何不都是如此呢?第二段写游者游后洞进出的抉择时,有一句这样的话:“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可见,大家只听从别人,没有对自身的“力”和他物的“火”进行深入思考与分析,就盲目而返,即没有“深思而慎取”,以致不能“尽志”而后悔不已。所以,“深思而慎取”虽是“治学”的态度,但道理与“尽志”一样,何况“治学”也是“尽志”的一个方面呢。因此,这一段以“治学”为例进一步阐明了怎样“尽志”,从而深化了主旨,使逻辑更严密,论证更充分。

第一段写作者对仆碑上残有文字的辨识,虽直接为第四段的议论埋下伏笔,为“深思而慎取”作了铺垫,但归根结底也是写“尽志”。

如果文章的主旨是“尽志说和治学说并列”或“有志说、尽志说和治学说并列”的话,那么第四段应紧承第一段作为第二段,一气呵气,归结论点。但是这样一来文章就分为前后两大块,前后就毫无关联了。前面谈到,第三段的第二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为第四段的观点埋下伏笔,第二段也为其埋下伏笔,也就是说,第四段是在层层铺垫的基础上,水到渠成,最后点出“尽志”应取的正确态度的。这样布局,就使全文浑然一体。

因此,鄙人认为,这篇文章是围绕“志”而记游议论的,中心应为“尽志”,主旨句应是“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

(责编 李 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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