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2009-10-21倪源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农村
倪 源
在新农村建设中,首要任务是要建设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解决土地权属和流转问题。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所谓的“土地流转”是一种通俗和粗略的说法,其本意是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通。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本村、本乡镇,因此土地流转的范围很小,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较少。二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多数地方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分散、无序状态。在浙江一些地区,对于土地的长期流转,农民还是不放心,现有的流转大都在5年以内。流转方式比较随意,当年该省签订流转合同的流转关系仅占一半;从流转期限上看,该省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约占70%。这些都是土地流转改革无法忽视的新问题。三是有些地方在乡村集体组织的流转中,忽视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主体地位,截留、挪用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与民争利,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四是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很多制约因素,比如合同不规范、价格形成不合理等。有些地方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随意变更甚至撤销农户的承包合同,集中土地搞对外招商,强迫承包农户集中流转,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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