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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涉农职务犯罪调查分析

2009-10-21王汇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监督

王 汇

根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出具的一份对2005年以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显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八成为村组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种犯罪占近九成。

一、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案特点明显

1. 犯罪主体集中在基层村组。一是犯罪主体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国家公职人员中科级以下干部居多。在查办的183人中,村组干部147人,所占比例为80%;乡(镇)站所工作人员36人,所占比例为20%。二是犯罪主体以党员干部为主,占总人数的72%,共计132人。三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139人,占75%。

2. 涉嫌罪名集中。据统计,涉农职务犯罪主要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种罪名,其中挪用公款57人,占31%;贪污82人,占44%;受贿24人,占13%。三类犯罪合计163人,占涉案总人数的89%。一人涉嫌上述两种罪名甚至三种罪名的也占一定比例。

3. 涉案领域集中。涉案领域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征地面积比较大、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县市区周边地带,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开发,农、林补贴的案件约占总案件的63%;涉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优抚、移民等专项款物管理的案件也占一定比例。

4. 窝案、串案突出。有的村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上下联手,有的内外勾结,形成串案;有些多名负责人串通一气,分工合作,形成窝案。在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十八里河镇一村的党支部书记乔某等6人挪用公款、受贿特大案件中,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徐某、村主任李某及3名村党支部委员等相互勾结,共同贪污、挪用公款,致使村委班子成员“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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