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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自己的钱给他自由 玩别人的钱对他监管

2009-10-14吴晓灵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0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吴晓灵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困难时期,中小企业贷款尤其难。但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在研究高端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该研究一下普惠金融服务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困难时期,做好低收入人群的工作,社会才能够和谐、稳定。因而从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来破解小企业融资难是根本途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一、贷款技术创新;二、贷款业绩评价制度创新;三、贷款组织方式创新;四、监管方式创新;五、完善政策扶持环境。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贷市场;贷款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0-0001-03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困难时期,中小企业贷款尤其难。但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在研究高端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该研究一下普惠金融服务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困难时期,做好低收入人群的工作,社会才能够和谐、稳定。

小企业融资难与民间融资大量存在的现实,预示着我国信贷市场还存在开发的空间。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讨论比较多,我这里着重谈一下小企业。因为在我国,“中企业”的概念非常大,中小企业加在一起,基本上占到企业总数的98%。现在很多中型企业的贷款并不算太难,真正难的是小企业和微小企业。我所指的小企业和微小企业,也涵盖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下面在这个定义范围内展开讨论。

小企业融资难有三方面原因:第一,从小企业自身看,市场不稳定,管理不完善,使其财务报表不规范,甚至没有财务报表,信用风险比较高。第二,从金融机构看,小企业贷款征信和管理成本都比较高,放贷积极性不高。第三,从政策环境看,对小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还不够配套。因而,从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来破解小企业融资难是根本途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

一、贷款技术创新

现有银行为小企业贷款做了许多努力,其中比较有创新性的就是把“供应链融资理念”引入到为大企业生产配套的小企业贷款中去,这很好。但很多中小企业不能够做到和大企业配套,缺乏生产链配套的企业仍需要新的贷款技术评定贷款风险、进行贷款定价。

许多国际机构均研究了微小企业贷款技术,核心是要凭借信贷员的经验来编制可分析的企业报表,分析客户的现金流。他们的理念就是发掘借款人的人力资本潜力和能带来现金收入的活动。这一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常兴盛。后来世界银行提出了普惠金融体系的理念,即面对低端客户人群的金融服务。这种技术和平常应用的面向大企业的信贷技术不同:大企业是财务报表分析、信用评级、模型测算;微小企业则不具备这些条件,更多的是信贷员走街串巷,到加工销售的企业、个体户和农户当中去,通过交谈和访谈,分析其未来的现金流和发展潜力。前两天刘明康主席谈到小企业融资经验中的“三品”和“三表”:“三品”指人品、产品、抵押品;“三表”指电表、水表和报关表。这些都需要信贷员到企业和客户身边去了解。

我国银行给大企业做审贷,更多时候是找出它的风险点;但对于微小企业贷款,应该带着积极的眼光去挖掘它未来的潜力。所以,这是一项比较特殊的技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有过这样的技术,即国家开发银行将其引进后,应用于台州商业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去年,我到台州商业银行了解情况,发现他们根本不需要做过银行信贷的人去做微小企业贷款,因为前者接受不了微小企业贷款的理念。这两类贷款有很多不同点,微小企业贷款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业务,对信贷员的文化水平要求并不像高端金融那么高(有中专到大学本科水平就可以),但对人的爱心、责任心的要求却比较高,这是一份“用心”去做的工作。

二、贷款业绩评价制度创新

用利率覆盖风险是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的前提。

小企业有较高的失败率,因而对小企业贷款要有较高的风险容忍度和及时的核销制度。发放微型贷款的企业需要有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理念:风投投了十家企业,成功了两三家,就能覆盖所有失败企业的风险,能够盈利。作为微小企业,既然是利率覆盖风险,刚开始的贷款利率就可能比较高,如达到30%多;经过几轮贷款以后,利率才能够降下来。因此,微型贷款基本上是从小金额、高利率开始,然后逐步放大金额、降低利率水平的。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用高利率及时冲销微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可喜的是,财政部今年公布了针对50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贷款核销新办法,这表明正规金融机构对此也有了相应的容忍度。

对微型贷款企业的信贷员也应该有单独的考核办法,不怕他出风险,只要收益减掉风险之后的纯利润高于别人的,就应该认定他是一名好的信贷员。金融经营的就是风险,想要不出风险是不可能的。

三、贷款组织方式创新

小企业贷款可以由大银行专设部门办理,可以由社区型银行(即指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经营的银行)办理,也可以由专门的贷款公司办理。但我认为,由独立的小法人办理最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

大银行的独立部门在人员成本和制度协调上都比独立的贷款公司要高。比如,大型银行在招聘员工时,是否可以由该部门单独设立一种用人、薪酬和利润考核标准?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事实上“行内行”的协调成本很高。相反,作为独立法人注册、发展,其人力、管理和协调成本都能够降低,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这解决的是大银行做小业务的矛盾。我非常欣赏2006年银监会出台的贷款公司这种新型机构(这一机构刚开始也只是金融机构全资附属的);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能够由社会资金介入的贷款公司的规定,这是比较好的。

因此,社区银行应是小企业贷款的主力军,因其具有独立运作的优势。但社区银行也需要吸收存款、具备一定的规模,才有利于对抗风险,因而倘若审批通过的社区银行数量太多,或者规模太小,都不太好。

还有一种组织方式是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即独立承担风险的贷款零售商。2007年尤努斯来中国的时候,对我说,这种类型的贷款公司是瘸腿的,行不通。但我认为,中国的情况和世界上不一样,中国的存款市场发展得很充分,竞争也很激烈。中国的合作基金会有过惨痛的教训,过多的小机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容易酿成系统性风险。所以,成立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用自己的钱做资本金,再从一两个机构批发资金,有利于更好地控制风险。

四、监管方式创新

我建议,由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与金融业务有关的机构的监管责任,即把各类不吸收存款、办理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根据规定担保公司的管理责任已经交到了地方上)、股权投资基金等,在统一法规的前提下交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这有利于提高效率。而凡是涉及公众资金的金融业务,必须由一行三会严格监管。

这里先讨论贷款公司。贷款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在放贷资金不够的时候,它们有可能变相吸收存款,这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最担心的;第二,倘若管理不善,贷款公司从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有可能拖累这些金融机构。如何化解这些风险呢?我有以下建议:

第一,授权地方政府对贷款公司进行监管。监管的内容包括:1.教育股东,让其承诺不变相吸存。这次浙江办小额贷款公司的时候,所有的股东都必须上培训班,投资的时候要出示股东承诺书,倘若吸收存款,就要承担刑事责任;2.打击变相吸存行为。因为公检法是由地方为主设置的,这个责任应该交给地方政府;3.依照刑法而非监管法规处置变相吸存引发的风险。因为按照监管法规处置,容易引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财政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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