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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其对策与建议

2009-10-12丁冀宽

企业技术开发·中旬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对策

丁冀宽

摘要:本文在阐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发展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6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03-0039-0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建设管理发展比例失调,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水利工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在项目生命周期中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进管理有机结核起来,实现“建管结合、无缝交接”,对于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以及水利工程功能的充分发挥都有积极意义。

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入,长期以来水管单位积淀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矛盾越来越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不足

水利系统内“重建轻管”的思想普遍存在,近几年在增加水利投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有的地方对现有工程的挖潜改造和强化管理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在思想上,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比较重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忽视工程运行管理。在投入上,基础设施投入多运行维护投入少,基础建设资金不能用于运行管理,财政拨款资金又远远不能满足运行维护所需费用。在管理上,建设管理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而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管理模式,定额标准陈旧、管理方式单一、经营方法不规范。

1.2水管单位定位不准,管理权责不明

由于水管单位分类指导政策正在试点中,目前纯公益性单位、经营性单位比较好区分,但是由于综合性水管单位的功能的双重性,很难严格区分其单位性质。许多水管单位定位不准,性质不明,没有享受应有的国家财政补贴,专款也不能专用。

部分水管单位责任主体不明晰。一些水利工程没有严格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该由上一级管理的水利工程由下级单位管理,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管单位只有业务管理权限,没有人事管理权,只管事不管人。

1.3工程管理维护经费不足

水管单位存在着收支不平衡、管理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造成水管单位经费严重不足的直接原因是各级财政对公益性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始终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有制度保障的投入渠道。一方面,财政拨款原本就与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相差较远,在一些财政困难地区拨款到位率又很低。另一方面,收费性质界定混乱,有限的维修养护经费也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专项资金浪费、截留、挪作它用现象时有发生。

2 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对策与建议

2.1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水管单位在搞好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同时,依托自身水利资源和优势开展种植、养殖、旅游、餐饮、施工、技术服务等生产性经营性活动。水管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的优点实事求是的开展多种经营,思路要清晰、重点要明确。

人员分流要立足内部消化,利用多种经营解决就业问题。进行内部消化时,首先对于经营性企业的法人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吸纳分流人员。其次,参加社会保险时,争取一些优惠政策。对于那些具有自谋出路能力和意愿的职工,给与一定的鼓励和支持。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进行明确资产划分和重组,依法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产权登记手续。

2.2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

在各种用人制度中,聘用制是一种基本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度,有利于解决传统人事管理体制下水管单位用人单一化、干部能上不能下、人员能进不能出等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才流动。水管单位不同类型人员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聘用。

搞好内部分配机制,是增强水管单位内部活力,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水管单位要积极探索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按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职位分析和岗位测评的基础上,明确职责,以岗定薪。

2.3配套相关政策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得到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比如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问题,需要财政部和人事部的帮助和配合。水费收缴要实行依法交水费,需要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出台相应的法规。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视改革、尽快出台各项政策,水管单位加大力度执行相应的政策,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将会出现好的发展趋势。并将呈现与时俱进的态势,逐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转为企业或新组建的法人水利工程经济实体,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经水利、物价及财政部门认定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享受三年内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征企业所得税等。各法人经济实体组建初期,水管单位可适当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支持,在技术方面进行必要的指导,井优先考虑各经济实体参与单位内的项目开发。

任何水利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公益性功能,水利工程设施运行过程中,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性部分,如果在必要的情况下,必须牺牲其利益承担必要的公益性任务时,其损失应该由国家给与一定的补偿,对其公益性功能资产的损失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公益性补偿方法,对水管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只有通过实施以人为本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模式,促进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我国水利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诚,赵峰,杨续斌."建管结合、无缝交接"管理模式的探讨[J].中国三峡建设,2004,(6).

[2]冉维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与建设管理单位治理结构[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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