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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2009-09-28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5期

吴 昊

摘要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指被犯罪行为人利用,以骗取他人财物,而且扰乱市场秩序的合同。它是以财产为内容的、体现了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关系的财产合同。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包括民事合同、劳动合同, 其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非书面形式。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 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087-02

一、引言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诈骗犯罪中十分突出的犯罪形式。与诈骗罪不同,合同诈骗罪侵害的不仅仅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它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也正是修订后的《刑法》将本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同时作为一个单独罪名加以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作为一个新的罪名和经济领域的犯罪,合同诈骗罪在认定中最为基本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含义。

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罪尤其是普通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合同”这种形式,因此,如何理解“合同”对于认定合同诈骗罪至关重要。那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应有之意究竟应该是什么呢,笔者将对经济犯罪中合同的含义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合同诈骗罪的概念界定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含义究竟如何界定?是否仅止合同法上的合同,还是既包括民事合同,又包括行政合同和劳动合同?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的范围,刑法学界进行了积极的讨论,提出了多种方案对其进行界定,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这与合同诈骗发生的领域、主体及其经济犯罪的属性都是一致的。①

第二,应将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界定为书面形式合同,不包括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合同(其他形式主要指推定形式,从非书面形式角度考虑,其性质与口头形式相同),这样界定既不与司法实践脱节,又考虑到了合同法律的变化情况(如扩大合同主体,扩大合同书面形式等),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乱。②

第三,应当将刑法合同界定为书面合同和标的5万元以上的口头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同。③

第四,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市场秩序的合同,它应当包括所有书面形式的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其中民事合同既包括常见多用的债权合同,也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物权合同以及不直接发生债权,但确定共同投资、经营和分配盈余等方面关系的合伙合同、联营合同、承包合同。但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以及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不属于诈骗合同中的“合同”,在具体案件中,只是利用合同形式诈骗不至扰乱市场秩序的,也不够成合同诈骗罪。④

三、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理论分析

基于以上观点 ,笔者将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就其特征、性质和形式进行分析

(一)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特征

1.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以财产为内容的,体现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合同。合同诈骗罪是目的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骗取他人的财物,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是通过与他人签订与财产有关的合同,在签订、履行这种以财产为内容的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的财物,该合同必须有财产关系内容,如果行为人签订的合同不具有财产关系内容,即使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该合同也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其行为也不能定合同诈骗罪。

2.合同诈骗的罪的合同是存在于市场活动中的合同。合同诈骗罪是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种犯罪,考察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的特征时,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加以认识,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必须存在合同诈骗罪的客体范围内。我国刑法分则将合同诈骗罪规定与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之中,因此,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必须是存在市场活动中,从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扰乱市场秩序的合同。

(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

1.民事合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民事合同包括调整身份关系和调整财产关系的合同,调整身份关系的合同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方面的协议,这些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并不存在于市场活动中,所以这些合同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

调整财产关系的民事合同的法律有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的司法解释,这些规定中的合同大多能够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大多数存在于市场活动中,这些合同均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合同法》确认的15种有名合同中,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仓储合同,无偿委托合同,民间的借款合同因为不属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同,所以利用这些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一般以普通诈骗罪论处。除此以外的合同法中确认的合同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担保合同存在于市场经济活动中,是体现市场经济关系的合同,利用担保合同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担保法中规定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种类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留置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五种。

2.行政合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或法规规定了行政合同的字样,行政合同仍只是学者在学理上对某些合同的称谓。通常认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间或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之间基于行政目的,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⑤就是说,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与相对人依法设立、变更、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协议。因为行政合同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合同当事人之间体现的社会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利用行政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本质上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行政管理关系,并非扰乱市场秩序,所以,行政合同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种类。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⑥利用劳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即(下转第91页)(上接第87页)劳动合同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种类。因为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具有财产内容,劳动合同可以被犯罪分子用来诈骗他人的财物。不但劳动者可以利用劳动合同骗取单位的报酬和各种待遇,单位也有可能利用劳动合同骗取劳动者的劳动力,这不但破坏了劳动力市场 的运转秩序,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利用劳动合同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分子,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为其付出劳务,或者使被害人“自愿”为其提供作为待遇的财物,这些行为应当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⑦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包括哪些形式,是否仅限于书面形式,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从证据的客观可见性要求来说,口头合同不应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摄影、录像等合同形式,这些合同属于新的书面合同形式,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可以表现为这些形式;⑧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应界定为书面形式不包括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⑨有的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6条和《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或其他形式。⑩

笔者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不应仅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其理由是:

1.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合同与书面形式的合同一样,都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表现形式,都是反映当事人要约承诺的权利义务内用的载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犯罪分子同样可以利用非书面合同实施诈骗,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因此,这种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诈骗他人财物的非书面形式合同同样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2.不能以刑事诉讼中难以找到非书面形式合同内容的证据为由而将非书面形式合同排除在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范围之外。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利用非书面形式进行交易的市场活动大量存在,其中也不乏存在许多不法分子利用非书面形式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如果将这种理由非书面形式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不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仅以普同诈骗罪定罪量刑,显然会轻纵犯罪,不利于保护市场交易安全,也不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3.不能因为刑法第224条使用了“签订”一词,就理解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应限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按照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该条款并未明确在客观上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注释:

①徐武生.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法律出版社.1998.

②⑨蔡刚毅.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刑法问题与争鸣(第四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

③郭生安.合同诈骗罪、罪与非罪的认定.天地出版社.2001.

④⑧肖中华.论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⑤应松年.行政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

⑥李景森,王昌硕.劳动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⑦王利民,崔建远.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⑩邱福军,王育德.合同诈骗罪若干问题浅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参考文献:

[1]丁天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喻美奇,陆晓伟.利用口头诈骗如何定性.法律适用.2002(5).

[3]喻贵英.《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河北法学.2004(6).

[4]靳言.也谈和噢能够诈骗罪中的“合同”.检察实践.2004(2).

[5]王勇杰.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6]徐兴俊.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探悉.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

[7]夏商晖.试轮合同诈骗罪.商法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7(4).

[8]韩玉胜.刑法学院利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9]王志辉,孟繁英.略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以民法学理论为视角.学术交流.2007(12).

[10]戴济贵,史进.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人民司法.1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