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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的类型

2009-09-28

办公室业务 2009年5期

万 敏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单亲家庭日益增多,以女性为主的单亲家庭占近90%,城市贫困单亲母亲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女抚育方式可以分为专制型、权威性、溺爱型和放任型四种,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集中于权威型和溺爱型,与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介于专制型和权威性的区别在于单亲母亲对子女的情感依恋增强,而控制减弱了。此外,丧偶单亲母亲中采用权威性抚育方式的较多,而离异单亲母亲多数会溺爱孩子。

关键词:单亲母亲;城市贫困单亲母亲;抚育方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单亲家庭日益增多。在这些单亲家庭中,以女性为主的单亲家庭占近90%(林岚,2005),城市贫困单亲母亲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抚育子女是城市贫困单亲母亲的一项重要职责。她们如何抚育子女值得关注。

1.城市贫困单亲母亲的子女抚育方式

关于抚育方式的研究在西方出现的较早,其中最著名的研究来自于美国心理学家Baunuind。她从控制、成熟的要求、父母与儿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养四个方面来评定父母的抚育行为,将父母的抚育方式分为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三种(陈陈,2002)。

我国对父母抚育方式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多从类型论角度界定父母抚育方式。桑标(1993)从教养方式的情感维度和行为控制维度来分析,从“接受——拒绝”和“宽容——严厉”两个维度划分母亲的抚育方式,从“肯定——否定”维度划分父亲的抚育方式。陶沙等(1994)从溺爱、忽视、专制、民主、惩罚、成就要求及教育的不一致等七个维度来看待幼儿母亲的教育方式。林磊(1995)则选择溺爱性、专制性、放任性、期望性、不一致性、拒绝性和民主性七个抚育方式维度,将抚育方式分为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和积极型等等。他们在研究中所选取的维度均是以子女为中心的,比如“接受——拒绝”即是指子女被接受或被拒绝。本文希望建立以单亲母亲为中心的分类标准,从她们的角度对其子女抚育方式进行类别分析。

本研究收集了单亲母亲抚育子女的各种资料,包括母亲在子女面前的自我情绪控制水平,亲子互动水平,母亲对子女学习、人品、性格、人际交往的要求,对子女特长爱好的培养,对子女未来的期望,在教育子女过程中使用的奖励和惩罚手段等等。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采用母亲对子女的情感依恋程度和对子女的控制强度两个维度,将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1弱依恋与强控制的专制型

采用专制型抚育方式的单亲母亲的特点是自我中心,教育孩子时常将自己的观念强加在孩子身上,对待孩子的问题很难站在孩子的立场上考虑。对孩子干涉过多且常以“一言堂”的形式出现,与子女沟通少,缺乏正常的亲子互动。

1.2强依恋与强控制的权威型

这种类型的单亲母亲特点是将培养孩子成材看作自己单身后的头等大事,因此对子女关注较多,管教较严格。这种单亲母亲抚育方式的基本模式是“为了孩子好而对他/她严格要求”。与第一种专制型母亲不同,她的权威是建立在与子女成功沟通基础上的,是以子女对自己的信任为基础的。

1.3强依恋与弱控制的溺爱型

溺爱型的城市贫困单亲母亲的特点是觉得孩子跟着自己受了很多苦,所以不愿意对孩子作过分的要求,甚至希望通过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来弥补家庭残缺可能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溺爱型单亲母亲抚育方式的模式为“孩子可怜,不忍对他太严”。

1.4弱依恋与弱控制的放任型

放任型单亲母亲的特点是为子女操心较少,一般是孩子愿意怎样就怎样,自己不多干涉,在管教子女方面花费的精力有限。这种类型的抚育方式的模式可以概括为“我操不了那么多心所以随他去吧”。

已有的关于单亲家庭抚育方式与普通家庭抚育方式的比较研究中,大多有以下观点:离异家庭母亲的抚育质量整体低于完整家庭,后者更倾向于使用情感温暖、理解的教养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母亲的婚姻质量制约着母亲对待孩子的方式(张文新,1999)。离异家庭母亲由于自身的烦恼,或忽视孩子的情感需求,或通过溺爱孩子来补偿对婚姻的遗憾。母爱缺失或溺爱容易诱导子女的行为问题的发生,诸如孩子产生不听管教、霸道、不与人交往、孤独、有较强的攻击性等行为问题。同时子女的不良行为又会促使母亲不良教养方式的发生(张洁、庄晓薪,2001)。也有的研究指出相对于完整家庭而言,单亲家庭在对女性子女的家庭教育模式中存在着受教育条件不良、亲子关系淡漠、家庭的社会联系狭窄、家长缺乏对女儿的劳动教育和人品的关注,在教育方式上放任较多(张洁、庄晓薪,2001)。而按照Baunuind的标准来衡量,大多数中国家长的教育方式是介于专制型和权威型之间,更多地倾向于专制型(张丽华,1997)。

本研究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单亲母亲的抚育方式集中于权威型和溺爱型,与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介于专制型和权威性的区别在于单亲母亲对子女的情感依恋增强,而控制减弱了。溺爱现象的确比较多,它是母亲补偿对婚姻或家庭残缺的遗憾的一种方式;但张洁、庄晓薪研究中“家长缺乏对儿女的劳动教育和人品的关注,在教育方式上放任较多”跟本研究的结果相差较大。另外,有必要指出的是丧偶单亲母亲与离异单亲母亲在抚育方式上有较大的不同。丧偶单亲母亲中采用权威性抚育方式的较多,溺爱孩子的较少,而离异单亲母亲多数会溺爱孩子。

2.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的影响因素

通过以上类型化的分析,可以看出,单亲母亲抚育孩子的方式不仅与普通完整家庭的母亲不完全一样,不同的单亲母亲采用的方式往往也不一样,分属于不同的类型。

是哪些因素导致了她们抚育方式的这些差异呢?

2.1总体层面:单亲家庭的类型是影响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的重要因素

根据研究结果,丧偶单亲母亲中采用权威性抚育方式的较多,溺爱孩子的较少,而离异单亲母亲多数会溺爱孩子。

2.1.1这种差异来自于变为单亲家庭后单亲母亲不同的心理特征

丧偶的母亲一般情况下不仅不可能对死者心怀怨恨,而且会将有关死者的记忆美化,将家庭关系与功能理想化;或者产生一种内疚感——觉得在丈夫生前为他做得太少。离异的单亲母亲是从失意的婚姻中走出,对男方的猜疑、指责、怨恨的情绪常常挥之不去。许多离异的单亲母亲还存在着提防与自疑的心理。也就是说,虽然同是单身女性与孩子共同生活,但丧偶母亲更多地将这种状态视为“家庭”(丈夫仍然活在自己和孩子心中),而离异单亲母亲可能只将其视为一种共同生活的状态,或者是“残缺的家庭”。心理上这种微妙的差别可以导致她们对现在家庭功能不同的认识,进而影响让她们对家长教育义务的重视程度。

2.1.2不同类型单亲母亲所处环境不同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处于一定的社会氛围中。根据徐安琪对离异单亲母亲社会疏离感的比较分析,离异单亲者遭遇包括亲属、领导/同事、街坊/邻居、朋友/同学、子女学校以及大众传媒/社会舆论在内的歧视或偏见的明显较多,没有感受到任何亲友和社会偏见的为81.6%(丧偶者达93.5%),他们“总觉得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的占20%(丧偶者为13%),“对自己人生有失败感觉”的更高达58%(丧偶者为37%),两者的差异都具有统计显著性(徐安琪,2003)。足以见出,丧偶单亲家庭与离异单亲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是有差异的。

丧偶单亲母亲所处的友好、宽松的社会氛围能更多的激发她的生活热情与责任感,离异单亲母亲所处鄙视、猜疑的社会氛围则可能使她的生活态度朝向相反的方向(徐安琪,2001)。

由于很难得到外界的理解和帮助,离异的单亲母亲产生消极情绪的可能性更大,抚育困难感也更多,采用较消极的抚育方式可能性增大(王耘、陶沙、李玲,1999)。而对于那些无人帮助照看孩子的离异单亲母亲来讲,由于内疚而舍不得责备和苛求孩子就很自然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能给予孩子爱与关怀。她们这种受排斥的孤立地位加重了母亲对孩子溺爱的可能性。

2.2个体层面:单亲母亲子女抚育方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具体到每个单亲家庭,母亲的子女抚育方式会随着自身与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它受众多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2.2.1家庭结构的变化会影响单亲母亲对子女的抚育方式

家庭中男性家长的退出,改变了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母亲一人身兼两职,抚育方式大都会产生变化。本次访谈中,案主6认为单亲女性自己带孩子应该更细心一些,以前自己对女儿的事根本不用操心,现在不一样了,对女儿生活方面的照顾怎么也比从前积极一些;案主5则很明确地指出,以前管教孩子都是丈夫的事,自己只负责生活方面的事情,现在自己担负起做父亲的职责,在教孩子正确做人方面特别上心,明显变的严格了;案主8则在单身后对女儿的约束增多,在教育中更加小心谨慎。她们在从只会做母亲到兼做双亲的过程中,对子女的抚育范围更广了,内容也更深入了。

2.2.2随着子女年龄的变化,单亲母亲的抚育关注点会随之发生变化

一般在子女的婴幼儿期,单亲母亲更关注“抚”的方面,即喂养、照看,这段时间母亲的抚育方式多为溺爱型。到学龄后,单亲母亲转而关注“育”的方面,对孩子的学习成绩非常看重,一直到孩子青春期之前,有些母亲采用了专制型的抚育方式,因为对她们来说,学习是硬道理,没有商量的余地。子女进入青春期后,大部分的单亲母亲开始担心孩子是否会早恋,更害怕由此导致的学习成绩下降等一系列可能的负面影响。此时子女自我意识觉醒,渴望与母亲平等对话,而大多数单亲母亲也会感觉到孩子大了,强制打压是没有用的,因此在沟通基础上运用自己母亲的权威力量说服教育成为自然选择。可见,随着孩子一步步长大成人,孩子的需求在不断发展,作为单亲母亲,只能紧跟这种发展步伐,否则代沟的扩大就不可避免。

2.2.3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也会促使单亲母亲抚育方式的改变

以访谈中许多母亲提到的上网为例,前些年网络刚兴起的时候,家长们都视它为洪水猛兽,对子女上网没有不严加管束的。社会大环境变了,网络普及,上网的人越来越多,成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且各种媒介都在倡导对网络的客观认识和合理利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母亲自己的观念都发生了变化,改变了全盘否定禁止的做法。社会大环境对单亲母亲抚育方式影响还突出的体现在对子女性格的要求上。比如有位案主提到,女儿又听话又懂事,学习又没让自己操心,所以对她一直非常满意。但现在孩子大了,她却感觉女儿这样的性格还是太内向,不好。因为现在社会对“人才”的定义早就跟以前那种“好孩子”的标准相差甚远,这也让母亲担忧。可以想象,如果社会环境对青少年早恋更加宽容,单亲母亲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做出偷听孩子电话的事来,而会采取更理性的指导方法。

2.2.4母亲个人的早期经验影响抚育方式的形成

一个人的早期经验会对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很大影响。案主2杜女士高考失败的经历给她的观念是只有学习好,才能找到好工作,有了好工作,才不会过像现在这样低水平的生活,“学习成绩好坏可能就决定人这一辈子”。所以她对孩子的学习要求很严格,希望孩子不要像自己一样吃亏在学习上。

2.2.5生活中的特殊事件也能促使单亲母亲抚育方式的变化

比如案主1在女儿小的时候对她学习要求很严格,曾经因为女儿考不好而体罚她,但女儿初中患了一次大病后,梁女士认识到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学习的重要性一下就退居到其次了,从那以后,梁女士再也没有在升学上给女儿施加压力。像这样突如其来的事件往往会带给单亲母亲很大的冲击,使她的抚育观念发生重大转变。

2.2.6重要他人的意见往往能改变单亲母亲的抚育方式

通过访谈发现,本研究中的单亲母亲在抚育子女过程中最重要的他人是孩子的老师,除此之外还有朋友、兄弟姐妹,但老师的影响力要远远超过其他人。比如案主10黄女士每天早出晚归,对孩子的学生、生活情况的信息都来源于班主任。黄女士本来不喜欢儿子踢足球,觉得既危险又耽误学习,因此对儿子的体育活动限制较多。后来在一次家长会上,班主任说黄女士的儿子性格内向,适当参加集体活动对孩子好,孩子本身还比较懂事,让他踢踢球对身体也好。后来黄女士在孩子歇周末的时候便允许孩子出去玩了。案主2杜女士则从老师那里学到跟孩子交流时的技巧“公开表扬、秘密批评”。

城市贫困单亲母亲普遍认为,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是专家,自己是外行。尤其对于工作很忙的母亲,老师比自己更了解孩子。所以,老师对教育孩子方面的意见很容易被城市贫困单亲母亲认为是正确的而接受。其他比如朋友、姐妹们的意见,有时也能作为单亲母亲抚育孩子参考。

2.3双向视角:子女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母亲的抚育方式的塑造

长期以来,家庭的抚养活动被看作是父母塑造儿童行为的过程。通过本研究发现,子女在自己成长过程中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子女抚育方式是母亲与孩子双方互动,并在不断理解对方思想和意向的基础上调整自己行为的过程。不仅母亲能影响孩子,孩子也能对母亲产生巨大影响。任朝霞(2002)提出,不仅父母对儿童有“父母效应”,儿童对父母也有“儿童效应”。比如说,多动、急躁不安、要求过分的孩子导致父母使用更严格的控制方法,父母在开始时可能使用说理和劝导,如果无效,则使用轻度的权利剥夺,如一个星期不许看电视。这一措施如果仍然无效,这时父母可能开始体罚孩子。如果这些措施都不成功,父母遭受了挫折,可能变得失去耐心、爱用惩罚、暴躁无常,并且绝望地用种种粗暴的办法来对付桀骜不驯的孩子。最后,父母对孩子也许就弃之不管了。(周宗奎,1998)可见,儿童本身的素质制约着父母的抚养方式。

因此,总的来说,城市贫困单亲母亲的子女抚育方式采用母亲对子女的情感依恋程度和对子女的控制强度两个维度,可以分为专制型、权威型、溺爱型、放任型四种。导致类型差别既有总体层面的影响因素,也有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她们子女抚育方式的形成是亲子互动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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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维、于志涛(2005),父母教养方式研究的新进展,《中国特殊教育》第8期,第5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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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磊(1995),幼儿家长教育方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心理发展与教育》第4期,第43-54-页

[5]任朝霞(2002),社会化过程中亲子关系的互动效应,《理论与现代化》第2期,第53-56页

[6]桑标(1993),中日母亲母性意识的差异,《父母必读》第12期

[7]陶沙、林磊(1994),3~6岁儿童母亲的教育方式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第3期,第40-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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