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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不亦乐乎?”

2009-09-24申欣欣

青春 2009年8期
关键词:仇虎如云仇人

申欣欣

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熏陶使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古训深入人心。远方来了知己,确实是件令人欣喜的事情。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仇人自远方来一定要睚眦必报了。无独有偶,《圣经》也云:“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报复成为了对付仇人前来的不二法门。然而八零后小说家李子悦的新锐小说《仇人自远方来》却在叙述复仇故事时另辟蹊径,为“不亦乐乎”的旧调赋予了新意。

小说《仇人自远方来》围绕着复仇的故事展开。我的哥哥和堂哥黑粪“面若桃花、长发如云”的未婚妻桃云一见钟情,二人不顾一切的私奔在黑粪的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他怒不可遏的一把火烧掉了我家的房屋,并在我爸偷跑回家探听情况时一把把他按死在水缸里,被送入监狱的黑粪还扬言二十三年后让我们家再还给他一个媳妇。仇恨因黑粪的复仇由单方的仇恨衍化成为双向的:黑粪要报自己的夺妻之恨,而我和母亲则要报杀父杀夫之仇。

然而爱情就在这仇恨弥漫的空气中莫明的降临到了我身上——村里最美丽的女孩子细竹爱上了我。似乎为了故意营造复仇的氛围,作者把婚礼设计在了黑粪出狱的当天,这也给婚礼蒙上了杀戮的阴影。由于大仇未报,我的婚礼彻底沦为一个形式,村里人的到来不是为了庆贺祝福,吃吃喝喝却是他们的唯一目的。新娘未到,大家就在母亲的振臂高呼下开始饕餮豪饮。仇恨成为了婚礼当天的主角,所有的人都只是心不在焉的参与着婚礼的仪式。在我最值得被重视、被祝福的婚礼上,我却留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只要有仇恨在,我所有的生活乃至婚姻都只不过是子虚乌有的形式而已。

仇恨不仅让母子二人丧失了生活中应有的乐趣,更让那个最想要复仇的黑粪完全失去了生活的意义。被关在监狱中二十三年之后,他还是选择意志决绝的报仇。然而他的复仇之旅却颇为引人深思,二十三年的牢狱之灾让他的生活完全沦为一种形式,他想要的并非是那个“面若桃花、长发如云”的女人,而是一种复制的仪式。他只想体验一下那种私奔的感觉,哪怕只是像百米赛跑一样跑到那个曾经给他带来伤害的梨树林,他也必须要履行这个仪式。也正是由于对仪式的过分追求,他要求完全重现哥哥私奔那天的场景,在他已经觉察到了不对劲的情况下,还是固执地进屋找寻那个和哥哥当年私奔时所带的一模一样的桂花香水。此刻,生命对他来说不是重要的事情,他认为只有完成和哥哥当时一样的举动才算是报仇雪恨,他也因之中了我们母子设下的圈套,被烧死在了屋里。

在仇恨没有到来之前的二十多年,我、母亲、黑粪,和仇恨有关的所有人都生活在惴惴不安中,仇恨让生活变成了一张被拉满的弓,时刻绷的紧紧的。而当有一天,仇人终于从远方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解脱了:我终于不用再为了仇恨而活,可以和心爱的细环共度幸福生活;母亲也解脱似地喊出了生命最后的抗争;黑粪也在复仇中实现了自己生命的狂欢。无论结果如何,大家似乎都从仇恨的魔咒中解脱了出来,开始了新的生活。在小说中,作者并没有就复仇本身而谈复仇,而紧紧围绕着我等待仇人前的焦灼和复仇后的快感展开叙述,仇人从远方的到来终于结束了我为等待复仇所忍受得痛苦煎熬,这所带来的快感要远远大于远方来了微志同道合的朋友,孔子当年大唱“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那种兴奋和欣喜,在小说的结尾再现,它所带来的解脱和重生,不得不让人再次惊呼,仇人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小说在复仇结束后戛然而止,虽然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但也遗留下了一点遗憾。现代戏剧大师曹禺在同样讲述复仇题材的戏剧《原野》中,把复仇成功后的仇虎推入了原始森林中自我拷问,不堪忍受罪恶感的仇虎终于疯掉了。小说《仇人自远方来》却缺少了对“复仇成功,不亦乐乎?”这一问题的继续追问,难道复仇后的我就真的能毫无心里负担的过上幸福的生活么?虽然被复仇久久压抑的心灵在复仇的同时得到了无限的快感,但经历了短暂的报复的快感之后,复仇者的心境又将去向何处?这些都值得我们对这种仇人自远方来的解脱之“乐”进行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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