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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俗语论与中国白话文学和文论

2009-09-05任小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文论中国

任小娟

摘要:欧洲和中国的白话文学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也有着白话与文言共存的时期,但无论在欧洲还是在中国,白话(或俗语)都最终战胜了文言,成为主流。在此基础之上,各自关于白话的文论也不断发展,并产生了相互的交流。文章从比较文学的视角,探讨了欧洲与中国白话文学和文论的发展及其相互影响的过程。

关键词:欧洲俗语论;中国;白话文学;文论

中图分类号:I0-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3-0120-06

一、孕育欧洲俗语论和中国白话论的文学土壤

在欧洲,系统地探讨俗语作为文学语言的问题,大致出现在但丁(Dante,1265-1321年)的时代。而在中国,这个时间被延迟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晚清的白话文运动及文学革命时期。无论欧洲还是中国,在诗人或文论家们意识到俗语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积极提倡俗语文学之前,民间的俗语文学早已开始悄悄地伸展触角,在文学领域内寻找自己的空间,并在宗教和官方体系之外的民间世界寻得了栖息之地。

与俗语相对而言的文言,曾经桎梏过文学的发展。在欧洲和中国,言文离异的现象在较高的社会阶层曾经较长时间普遍存在过。那个时代人们在生活中用的是俗语,写作时用的是文言,不经过专门的学习无法明白文学作品。文言作为话语工具已经严重背离实际生活,使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抵达文学的便利性,成了人们接近文学的障碍。欧洲俗语文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一)欧洲俗语文学的发展

欧洲俗语文学兴起时,拉丁语在文学领域还处于主导地位。欧洲的文言——拉丁语是中世纪教廷及贵族使用的语言,代表着高尚、典雅、规范。拉丁文属印欧语系,原本是古意大利中部拉丁姆地区和罗马帝国的语言,曾经是正统的意大利民族语言。后来,罗马人征服了欧亚大陆,拉丁文的影响也就随之而扩大。拉丁文在欧洲中世纪重要地位的确立,与罗马帝国在欧洲的中央集权统治紧密相关,也与基督教在欧洲统治地位的形成紧密相关。基督教普遍流传于欧洲后,拉丁文的影响力更为广泛,从欧洲中世纪至20世纪初叶,拉丁语都是罗马天主教的公用语,宗教学术上的论文也大多由拉丁语写成。现在虽然只有梵蒂冈尚在使用拉丁语,但是一些学术的词汇或文章例如生物分类法的命名规则等尚使用拉丁语。后来,由于西罗马帝国中央集权统治的衰落,拉丁文的统治地位也因此受到各个民族国家俗语的冲击。在拉丁语作为教会和国家官方语言的中世纪,一方面存在着天主教势力区以拉丁文写成的教会文学,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用各民族俗语写成的英雄史诗、骑士抒情诗、传奇、市民文学等代表世俗生活的俗语文学。例如古英语写成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雄史诗《贝奥武甫》,还有法国的英雄史诗《罗兰之歌》,用当时法国民间通行的俗语——罗曼语(Romance)写成。罗曼语是在2—6世纪民众所使用的白话文“通俗拉丁语”(Vulgar Latin)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此外,骑士文学著名的抒情诗“破晓歌”产生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用普罗旺斯俗语写成。3世纪初很多普罗旺斯诗人流亡国外,把抒情诗传统带到意大利,又推动了文艺复兴时期俗语诗歌的发展。除法国外,德国和西班牙也出现了一些用当地俗语写诗的骑士阶层的诗人。另外,英、法、德等国还有俗语写成的骑士传奇名篇传世。但丁在著作中写道:“……最辉煌的作家无不用俗语来歌咏这些主题:例如伯尔特兰·杜·波纳之歌咏武功,阿诺特·但尼尔之歌咏爱情……”这说明他已经注意到了当时欧洲俗语写作的盛况。

由此可见,欧洲俗语论出现之前,用拉丁语写成的正统的宗教文学和用俗语创作的世俗文学已经大体上在不同的领域内各自发展,文学话语工具长期存在着文言与俗语共生的局面。当时个体的诗人甚至同时运用文言与俗语进行写作。例如但丁与他的后继者彼特拉克和薄迦丘就是同时使用两种工具进行写作的典范。如一位学者所言,“他们三人的诗大部分都是用意大利语写的,而论文则是用拉丁文写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但丁及意大利早期的人文主义者身处新与旧之间的过渡时代,他们看到了新时代的曙光,所以用俗语写诗,来抒发自己的内心世界;同时,他们也想通过拉丁语这种正规典雅的语言来深入古代罗马,寻找那些已经散失了的文明,阐发自己的见解。在但丁以后,俗语成了一股不可更改的潮流,逐步取代拉丁语写作,成为文学话语的主流。

随着民间俗语文学的兴起,宗教界也相继有一些人放弃拉丁语转而用俗语来表达他们一心伺奉上帝的心灵历程。例如西班牙阿维拉的圣特蕾莎和圣胡安,他们写有大量用西班牙俗语写成的抒情诗。

另外,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宗教改革运动也推动了俗语的发展。德国的马丁·路德,为了宣扬新教伦理,让宗教教义变得更容易被普通大众所接受,用俗语写成了《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的小问答》等小册子。后来,在英、法等国,相继有一些新教的传播者用俗语翻译《圣经》,他们还印制书籍和小册子到处兜售,因为这些活泼而激烈的异端思想是用俗语写成的,通俗易懂,因此人们一读到它立刻就被吸引住了。宗教改革对欧洲各国俗语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丁等人的俗语论思想其意义深远,对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各国的民族文学运用各国俗语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的思想绝非凭空而生,而有其深刻的文学实践背景。

(二)中国白话文学的孕育

在中国,虽然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白话文学和文论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但是,用不同形式的白话写作的文学却自古就有。

按胡适的说法,中国文学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古文传统史”和“白话文学史”,而文言与白话分道扬镳的趋势在汉代就已经形成。以文言为工具的“古文传统史”是中国封建时代诗文之正宗,这导致白话文学在很长时间内不被人们所重视。文言来源于白话,很多作品如《诗经·国风》等都是那个时代的白话文学。只是到了汉朝,由于时代的变迁语言的变化才成为了古文学。那些古文经典形成以后影响到文学,就与用通俗白话写成的文学作品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路向。从孔子到秦汉,中国文体日臻完备,到了六朝骈俪之体大盛,文章工巧雕琢,将文言的富丽典雅发挥到了极致。但是,就在汉朝的文人们以文言作辞赋的时候,民间的百姓也在用浅显俗白的语言吟唱表达自己心声的民歌,在《晋书·乐志》里便有这样的记载:

凡乐章古辞,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鸟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也。

汉代所采集的乐府诗,是古白话诗的代表作,从这个时代开始,民间俗语所写的歌谣,不断为中国文学输送新鲜的血液,后世有很多诗人倾慕乐府的活泼晓畅,多有拟作。到了唐代,除李白、杜甫等诗人拟作的乐府诗歌之外,后来更有白居易、元稹等人大力提倡的新乐府运动。文人对乐府诗歌的热衷,虽然不是完全采用白话进行创作,但是却反映了那时

文人对于俗语表达之流畅的推崇。由此可见,汉唐以来,虽然经典的文言在文学领域一直居于主流地位,古白话文学也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之中。

除了以上所述本土古代白话文学自身的发展之外,自汉代以来的佛经翻译工作更为中国白话文学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传授佛理,方便人们理解佛教经义,竺法护、鸠摩罗什等译经大师都采用朴实无华的白话来翻译佛经,其中的偈句诗对唐代白话诗人王梵志、寒山及王绩等人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那些寺院僧侣面向普通老百姓的佛经故事的唱导之文,在唐代逐步发展成了用俗语讲唱的“变文”,现存的敦煌变文,有讲佛经的,如《维摩诘经变文》等;有讲佛教故事的,如《破魔变》等;也有讲历史故事、民间故事或现实内容的,如《伍子胥变文》、《王昭君变文》等,这些俗语变文对唐代传奇乃至后世的话本和小说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到了宋代,人们谈论哲理时,又深悟文言不适于哲理的阐发,于是语录体开始兴盛。程朱语录其实就是用白话来阐发深刻的哲理,使之更易于理解和传播。而语录这种体裁最早就是为禅门讲解佛理所用,以俚语来说理纪言的。

在佛教对中国文学影响日渐深入的同时,宋元城市经济的发展为白话文学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充裕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市民阶层的审美娱乐需求,当时南北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各种技艺集中的勾栏瓦肆,为戏曲演出提供了大量场地。这一点与欧洲中世纪有相似之处。同时元代白话的兴起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那就是元代科举被废近80年,文人以科举入仕的道路被封堵。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文人与民间艺人结合组成书会,一方面向民间艺术学习,另一方面也以一己之长写作剧本、词曲等作为谋生的手段,于是用白话写成的词、曲、小小说、剧本开始流行起来。从现存的一百多种元杂剧和锺嗣成的《录鬼簿》、夏廷芝的《青楼集》等相关资料来看,元杂剧最兴盛的时期在前期。当时的杂剧以北方民间口语为基础写成,为明清以后戏曲、小说大量运用白话奠定了基础。明清时期,大量文人创作的反映世态人生的高质量的白话小说不断出现,形成了一个白话小说的高潮期。

清代末年,一些知识分子如黄遵宪等开始尝试用浅显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初步展现出近代知识分子“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的气势。梁启超也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将白话小说的地位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钱玄同对中国白话文学的演进曾经做过这样的总结:“语录以白话说理,词曲以白话为美文,此为文章之进化,实今后言文一致的起点。”“总之小说戏剧,皆文学之正宗。”另外,从清末到文学革命时期,即中国文学话语工具由文言完全转向白话的过渡时期,还存在着白话文运动的提倡者同时运用文言和白话两种话语形态写作的情况。裘廷梁、胡适等人都一面用文言文来说理,一面用白话来进行文学创作的实践。在胡适明确提出他的白话文学主张之后,白话文渐成中国文学创作的主流。

(三)历史的交集与分野

综上所述,欧洲俗语文学和中国白话文学在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着一些相似的发展态势和一些异质性因素。

首先,欧洲中世纪和中国汉代以来的封建时代,在文学创作领域内曾经长期存在文言与俗语(白话)文学共存的局面。在由文言向纯粹的白话过渡的时代,个体的作家甚至还同时运用文言和白话这两种工具。但是,在中世纪由于欧洲由罗马帝国统一的中央集权走向多个民族国家共存,因此,欧洲的俗语实际上包括法、德、意、英、西、葡等多个民族的俗语,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而中国汉代以来的封建时代,虽然出现过外族入侵的现象,但是汉语始终在文言和白话两个领域内都保持着绝对的优势,因此各个时代和各个地区的白话作品,虽然带有时代及地域的色彩,但是从根本上呈现出的是汉语大一统的态势。

其次,在欧洲和中国都曾经通过俗语文学来宣扬宗教教义。在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为了方便教民理解教义,各国都有用自己俗语写成的小册子。而在佛教传入中国的过程中,明白简易的偈语诗、变文等俗语文学形式都为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于宋代程朱白话语录,则是受到信佛师徒探讨佛理的语录的影响,通过浅易的形式来探讨艰深的哲理或佛理。笔者以为无论是传播基督教伦理,还是宣传佛教教义,为了深入民心都必须以白话而非文言作为话语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够扩大其宗教的影响,达到传教的目的。

二、欧洲俗语论与中国白话论的语言观分析——以但丁和胡适为个别案例

(一)欧洲俗语论

欧洲的俗语论是以但丁思想为代表的。但丁说:“因为我们觉得以前尚未有人讨论过俗语这门学问,而事实上我们深知这种语言是人人所必需的。”通过这样的表述我们可以大致推断但丁是较早系统论述俗语这个问题的人。作为欧洲民族语言理论的奠基人,他的关于俗语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俗语与文言相比,俗语更可贵。但丁把俗语称为第一语言,把文言称为第二语言。文言来源于俗语,在俗语的基础上产生。但丁认为,在这两种语言中,俗语更为可贵,因为俗语是自然的,而文言(也就是拉丁文)却是人为的。

第二,应该寻求一种“意大利俗语”。这种俗语被但丁称为“光辉的、法庭的、中枢的”语言,它不是专属于某个人、某个地区,它是“那种属于全意大利的俗语……因为全意大利用俗语写诗的光辉的作家都曾使用这种语言”。总之,但丁追求的实际上是理想化的意大利俗语,这种意大利俗语和那些较低级的俗语相比,只有最有才能的诗人才能使用,也只能用这种光辉的俗语来表达最好的主题。它是一种非常高贵的语言,有别于日常生活中的口头语,是“照耀它物而本身又受照耀的东西”,“……这种语言是因训练和力量而提高的;同时又以荣誉和光荣提高它的拥护者”。这种语言也是“中枢的”,“正如门随枢而转,枢转向哪方,门也转向哪方,向里或向外,同体所有城市的方言部随着这种光辉语言动、静、往、返,它真是像一家之父”。由此,但丁确定了意大利俗语的中心地位。这种语言还是“法庭的”,像法律那样可以成为衡量其他意大利俗语的一条准绳。可见,但丁所说的俗语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日常的口语,而是在意大利各地口语的基础上经过加工和提炼,能够体现文学“光辉”的语言,是“意大利俗语”化的书面语。

《论俗语》出版于1529年。20年之后,法国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七星诗社诗人杜·伯雷在但丁的影响下写成了《法兰西语言的辩护和光辉化》,为近代的法文诗歌写作辩护,从而为俗语写作的法语文学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合法地位。同时,他在但丁“光辉”的“意大利俗语”理论的影响下提出要改变法语贫乏、粗陋的状况,向古代希腊、罗马借鉴,改换旧词熔铸新意,结合法语中约定俗成的方言、土语,创造新词以丰富法语。可以说,但丁的俗语论影响了整个欧洲各民族语言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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