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
2009-09-02向先梅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9年3期
关键词:群众
向先梅
吴官正在任江西省委书记时,曾讲到干部的群众路线问题。他说,现在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根子就在于忘了党的宗旨,淡忘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由于同群众的位置颠倒了,与群众的感情疏远了,所以总是冷面说歪理,很多情况下与群众格格不入,甚至站在群众的对立面,把群众的正常意见说成是“刁民”闹事。
共产党的寒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干部,一切言行都不能忘记人民群众。也就是说,当官是要为民做事的,所谓人民的公仆。柳宗元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写道;“凡吏于士者,若知其知乎?善民之身,非以役民而已矣!”意思是:人民是主人,官吏的工薪是从民收入中提取;官吏是人民雇用的仆人,必须为主人尽力,办事公正;如果这些仆人不合要求,甚至侵犯主人的权利,那就要受到罢免或处罚。不管柳宗元是不是说漂亮话,但说的做官必须为民办事的道理是对的。封建士大夫都能有此认识,难道我们党的干部,经过党的多年教育,对此道理还能不身体力行吗?
人民公仆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作为公仆,如不明了这一点,不以人民的权力而去服务人民,甚至拿着人民给的权力去作威作福,腐败枉法,没有不走向反面的。
作为掌权者,腐败必自权灭亡。历史上那些亡国之君,没有不腐败的。殷纣王,因“酒池肉林”,淫乱宫闱,残杀忠良而自亡;陈后主,沉溺声色,一曲《后庭华》,自作自受“亡国之音”;隋炀帝,空有文采,游江南,辟驰道,劳民伤财,自寻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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