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分析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借鉴
2009-09-02侯尧文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9年2期
侯尧文
一、次贷危机回溯
1999年美国政府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传统商业银行通过自生或并购的路径转型为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其业务迅速扩张到证券投资、基金和杠杆授信等领域,大量融合了投融资和信用支持功能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进入市场,在增加商业银行收益同时,也改变了银行风险的范围和性质。
房地产和资本市场的过度繁荣,导致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下,未能充分履行尽职调查,向不具备优质按揭资格的客户发放了大量资质较差的按揭贷款,放松信贷标准的操作风险促成次贷规模不断扩张,并通过债务抵押凭证流入资本市场。从1996—2007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证券余额从650亿美元上升至16700亿美元。早在20世纪70年代,海曼和明斯基就提出,对信贷的不严格评估可能引发资产泡沫和消费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信贷标准持续数年的恶化最终会达到一个由盛转衰的临界点(即明斯基时刻),届时市场流动性会趋于枯竭。2004年6月之后,美联储为对抗通胀,连续17次加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从1%提升到5.25%。随着房价从2006年开始下降,资信状况欠佳的次级贷款借款人逐渐难以承受房贷的负担,次贷特别是可调利率次贷的不良率显著上升。2007年7月,次贷严重拖欠(90天以上)的比率接近15%,A级以下次级债券平均亏损80%。
在创造次级贷款证券产品的同时,银行还进一步对证券化产品衍生化,以降低业务扩张对资本的依赖。次贷证券的包销制度,使商业银行必须承担未能卖出的资产支持证券,而传统内控机制难以有效管理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的证券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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