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
2009-08-26王金波高春红
现代农业研究 2009年8期
王金波 高春红
当前,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如何保证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摆在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指森林经营过程中,在森林生态系统生产能力和再生产能力得以维持的前提下,以人类利益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持续、稳定地产出适应人类社会需求的产品,使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森林经营体系。
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效途径
1.实行分类经营、科学管理,重点抓好“两项工程”,带动国有林业快速发展。
林业分类经营是根据社会对森林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按照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原则,相应地将森林、林木、林地区划为不同森林类别,分别按各自特点与规律运营的一种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是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安全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林木、林地。国家公益林是指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以生态公益效益为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多样性的林分类别。国家公益林分为国家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通过森林分类区域界定,将森林划分为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及商品林。政府对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恰好给了林业一个休养生息、恢复森林的机会,使加快国有林区林业的发展有了充分的物质保障,林业建设遇到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步入了依托重点工程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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