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的种子市场管理
2009-08-26云育宏焦洪军
现代农业研究 2009年8期
云育宏 焦洪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黑龙江省的种子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营种子公司改制,股份制种子公司、私有公司应运而生,由过去的国营种子公司独家经营变为多家竞争经营,只要取得许可证的就可以经营种子。这样如何管理好种子市场是摆在种子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1、严格审查,把住许可证发放关
《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我们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认真做好许可证发放工作。
1.1 从种子的基础抓起,严管种子生产
要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种子质量,抓好种子生产这一环节是基础。如果生产环节抓不好,就有可能让假种、劣种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认真的实地考察,看其是否符合《种子法》所规定的条件。每一地块是否有隔离条件,晾晒烘干设施是否完备,检验设施、检验员、技术员能否承担种子生产任务,资金能否保证种子生产,逐条核查,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可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这样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就有了一定的质量保证。
1.2 严格发放种子经营许可证
《种子法》第五章明确指出“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1.2.1 对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的业户首先验资,看其帐户上的资金是否真实,能否独立承担因种子销售出现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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