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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痛悔:我一直怀念狱外美好生活

2009-08-25

廉政瞭望 2009年8期
关键词:土地爷恩平许昌市

辛 汶

“我今年50多岁了,母亲、岳父母都已80多岁,不能尽孝,追悔莫及。出狱后年近花甲,身无分文,无着无落,悔不当初。这些天,我一直在怀念狱外的美好生活……”

黄恩平,河南省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兼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临近退休却在铁窗内悔度晚年。如今,入狱半年多的黄恩平想起往事就痛悔不已:“这些天,我一直在怀念狱外的美好生活……”

心态嬗变,升迁后不堪平庸生活

出身贫寒,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勤奋,一步步走上仕途,而后在纷繁的物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大搞权钱交易,一步步沦为钱欲、权欲的奴隶,最终跌入世人不齿的腐败深渊。

这是绝大多数腐败分子的人生历程和堕落轨迹,黄恩平亦不例外。

他1975年高中毕业下乡,第二年入伍到铁道兵部队服役。4年后复员到许昌纺织品站工作,先后担任业务科科长、业务副经理。那时候,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经常有人给黄恩平送钱、给回扣。因为那时还年轻,又经过部队大熔炉的历练,黄恩平还能够保持足够的警惕和清醒,自觉地抵制、拒绝这些不正之风。

1994年5月,黄恩平调到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两年后,被提拔为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2002年,该局下面的地产公司改名为土地整理开发中心,黄恩平任主任。2005年10月兼任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作为一个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基层领导干部,黄恩平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刚担任地产公司经理(土地整理中心前身)时,他负责许昌第二内燃机厂和周边居民的搬迁。在这个工程中,经手的资金近千万,但他从没有非分之念,没有拿过一分钱好处费。当时,他感觉这一切都是正常工作,额外再得不得好处没有啥,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工作称心如意,家庭幸福美满,妻子在医院上班,工作体面稳定;儿子考上了研究生,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黄恩平想到生活赐予自己的一切,无比欣慰。按照现在的干部政策,再干上几年,黄恩平就可以平平安安地从岗位上退下来,平平淡淡地安享晚年了。

然而,在担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职务后,黄恩平的心态却随着职权升迁悄然发生着嬗变。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每年都要拿出一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便开发出新的耕地,确保当地每年建设用地实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工作。黄恩平在工作中渐渐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土地的平整,合同金额几十萬元的工程项目,租赁一台挖掘机、几台推土机,十天八天就干完了,就能大把大把地赚钱,赚钱真的太容易了!看到这种工程投资小、见效快、效益高,相比自己工作辛辛苦苦却挣点死工资,黄恩平的心理渐渐失衡,产生了在工程项目中捞一把的想法。

一个偶然的机会,促成了黄恩平计划的实施,也把他推进了万劫不复的腐败深渊。

一拍即合,土里掘金建立腐败同盟

按照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的规定,土地整理项目的一般程序是应先由耕保科负责立项,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再经土地整理中心招标。

这样一来,在土地整理项目上,不仅黄恩平有一定的发言权,时任耕保科科长尚某、主管副局长李某等人也有决定作用。事实上,产生利用职权土里掘金想法的人不止黄恩平一人。

2004年上半年,尚某找黄恩平商量说:“你们中心的土地整理项目,我给你们找个人干吧!”黄恩平则表示,这事得给副局长李某说。尚某看黄恩平没有拒绝的意思,就进一步许诺,工程如果让这个人干了,这个人给咱们3人15%的工程款提成。黄恩平想,李某是局领导,应该清楚这事的性质和后果,他敢要,我为什么不敢要?即使出了事,凭李某的关系和能量也许能摆平。

想到这里,黄恩平一颗忐忑不安的心踏实了,就对尚某说:“你给李局长说吧!看他怎么说。”

几天后,黄恩平去李某办公室汇报工作。结束后,李某说:“土地整理项目给张某干,张某给咱们3人每人15%工程款的回扣,你看行不行?”黄恩平说:“行!”

就这样,土地整理中心2004年以后的大部分项目都由张某承揽。检察机关侦查证实,2004年至2006年,张某共承揽土地整理中心14个项目,工程款合同金额602万元,赚了个盆满钵满。

张某并没有忘记给他带来巨额财富的黄恩平、尚某、李某等人,工程款划拨到账结算后,张某就及时兑现回扣15%工程款的承诺,不断地送钱。

双方皆大欢喜。而土地整理项目的程序性规定,则被黄恩平、尚某、李某等人打了折扣。

案发后,黄恩平交代:“这14个项目,其中的9个经过了土地开拓整理队,11个未经招标就给了张某,其中又有两个工程分别是尚某、李某老家农村的项目,土地开拓整理队没有提取15%的利润,留给了张某。但是,尚某、李某想给村里办好事,落个好名声,就让张某出钱把村里路修了修。有3个项目金额约110万元合在一起招标,由土地整理中心请招标公司在报纸上发公告公开招标,但报名的3个公司都是由张某找的……”

对自己和尚某、李某与张某在土地整理项目中的经济往来,黄恩平说:“我们3人完全能当家把这些工程交给张某去干,因为这14个工程是我和尚某、李某给张某承揽的,虽然没有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但我们给他帮了忙,他赚了钱,所以给了我们每人30万元好处费。”

白费心机,噩梦醒来悔已迟

“从被拘留到现在,已经过去117天了,大多数的时间是在绞尽脑汁,自以为是、想方设法去应对办案人员对我的讯问,以逃避罪责,在思念家人、怀念狱外美好生活的焦虑、烦躁、痛苦的心情中熬过……”2008年9月26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的黄恩平在看守所给许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翟铭写信,道不尽自己的痛苦和悔恨。

其实,从收受张某的第一笔好处费之日起,黄恩平的心一刻也没有安宁过。

在黄恩平家里,很多事情大都由他一手经办。如何存放这些不义之财,黄恩平煞费苦心,最终选择藏在煤气灶下面的柜子里。期间,黄恩平的姐姐开办卫生纸厂缺少流动资金,他借去10.5万元;2006年7月,黄恩平又将4.5万元交家属楼集资房款,另外15万元,他存放在亲戚家的楼梯旁一隐秘处,不仅用塑料袋装好,又用黄胶袋缠了又缠,生怕有什么闪失。

事后,黄恩平给妻子说起这件事,妻子问他:“那是啥钱?”黄恩平说:“你不要管了!”当时他妻子就感觉那钱来路不正,就问他:“出事了咋办?”黄恩平却沉默不语。

尽管黄恩平费尽心机地伪装,还是难逃法网。2008年5月,许昌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了黄恩平收受贿赂的犯罪线索,迅速对其立案侦查,并于5月31日将其刑事拘留。

但是,黄恩平并不肯轻易就范,他虽承认自己有受贿的犯罪行为,但在侥幸、畏罪心理的作用下,拒不交代具体问题。一个月后,他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有真有假的受贿4万元的不实交代材料,企图蒙混过关。

然而,富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一方面,组织精干力量,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另一方面,对身陷囹圄造成身心不适的黄恩平在生活上、身体上给予尽量的关心照顾,终于使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坍塌。9月22日,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黄恩平交代了伙同尚某、李某5次非法收受张某贿赂共90万元,自己个人得款30万元,在国家土地整理项目承包中为张某谋取利益的受贿犯罪事实。

2008年11月7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恩平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宣判后,黄恩平没有上诉。狱中的黄恩平心潮起伏,不时地回忆过去,悔痛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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