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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2009-08-21

福建文学 2009年8期
关键词:方大同小孔深圳

卫 鸦

1

带着儿子方小孔回到出租屋时,方大同发现,门上的锁孔已经被南方的湿气锈蚀掉了,钥匙起不了作用,方大同左扭右扭,把自己弄得像刚从澡堂子里出来,最终还是没能把门打开。日他娘的,方大同跺跺脚,从脸上抹下一把汗水甩在地上,骂了一句,把肩上的行礼卸下来扔在脚边,两腿一软坐下来喘气。方大同晕车,车子一路上晃荡过来,把他折磨坏了。在车上的时候,他的胃好像时刻都要从胸腔里蹦跶出来,不停往地外边翻倒东西。因为肚子里没有食物可倒,所以一天下来他差点把胆汁全吐光了。现在肚子仍然在不停地翻腾,方大同耸耸喉结,把一口涌到嘴边的苦水咽了回去。他回过头来对方小孔说,就是这里了。

方小孔嗯了一声,挨着父亲坐下来。父子俩眯着眼睛往远处看。从走廊上俯瞰下去,正前方是条宽阔惨白的马路,从一端悄无声息地伸展过来,不断扩张的城市轮廓往另一端延伸。深圳的四季不太分明,眼下正是隆冬季节,穿插在城市间隙中的绿化带仍然青翠欲滴,路两边哨兵一般挺立着郁郁葱葱的热带树木,时间已经到了黄昏,夕阳红着脸庞挂在树梢,把城市的浸染成傍晚时分那种温暖的橘黄颜色。方大同知道,再晚一点的时候,夕阳会往地平线以下坠落,满城五彩的灯火在夜色中飘浮起来。他叹了口气,与家乡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场面相比较起来,这幕温暖的南方冬日景象让他觉得更为熟悉。一转眼,在外面漂泊的时间已经有十多年了,他已经分不清到底哪里才是他的家乡。

这就是深圳,方大同说。方小孔又嗯了一声。这地方他并不陌生,没来深圳之前,就听父亲向他描述过多次。现在看上去,这里的情形与父亲此前的描述基本吻合,只是他觉得深圳并没有父亲描述中的好,他很难像父亲那样,对这座城市产生深厚感情。

方大同把烟盒掏出来,甩出一支叼在嘴上。把火机递给方小孔,让方小孔给他点火。方小孔接过火机,吧嗒一声拧燃了,他合拢手掌,老练地给方大同点上烟。这动作让方大同有些纳闷,他盯着儿子看。

方小孔说,给我也来一支。

方大同愣了愣,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方小孔说,去年。

方大同说,谁他妈教的?

他把声音提高了八度。

方小孔说,那还用得着谁教?你不也抽吗?

方大同有点恼火,但还是掏出烟盒,递给儿子一支。他学抽烟比儿子还要早,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抽上了,算是无师自通。在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教训儿子。既然方小孔已经抽上了,方大同也不想逼着他去戒,对烟的认识他比儿子要深刻得多,几十年来,他一直都想把烟戒掉,可结果却是烟瘾越戒越大,从两天一包戒到了现在的一天三包。从方小孔抽烟的姿势来看,恐怕是想戒也戒不掉了。

方大同问,烟瘾大不大?

方小孔说,两天一包吧。

方大同说,那还不错,以后就保持这个量。

方小孔点点头,没说话。方大同发现,在他面前,儿子很少说话。小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性格,方大同记得前些年他回家的时候,儿子总喜欢缠在他膝前,那时的儿子很活跃,口齿也伶俐,整天像只麻雀一般在他面前唧唧歪歪。可是自从儿子进入初中后,这家伙的嘴巴就被上了一道锁,说起话来惜字如金,有时候,方大同想在电话里问问儿子的学习情况,可是问来问去却连一个字都撬不出来,方小孔每次都是嗯啊敷衍两句,就把电话挂掉了。方小孔今年刚满十五岁,可是给方大同的感觉却是,儿子已经长大了。他发现儿子沉默寡言的性格越来越像自己。这让他感到自豪,他突然间领悟到,生儿育女的乐趣,其实并不是看到儿子有多大出息,而是在某个时刻突然发现儿子成了自己的一面镜子,从方小孔身上,他可以找到自己当年的影子。

方大同感慨万千地看着儿子抽烟,越看就越觉得欣慰。这小子就连抽烟的姿势,也跟自己也有几分神似。这么一来,方大同就把刚才的不快全扔掉了。他想,尽管抽烟不是件好事,但总比吸毒要好得多。改革开放的这些年里,家乡的经济也跟着发达起来了,温饱早就不是问题,近些年来,村人们陆续住上了楼房,用上了各种家用电器,穿着和生活习惯打扮越来越像城里人。城里有的,家乡也有了。但经济的飞速发展也是把双刃剑,它为家乡带来财富的同时,也把一些不良风气带了过去。现在的家乡已经物是人非,那些焕然一新的村庄,不再是贫穷和落后的代言词。人也变了,勤快点的年轻人都往外闯,懒惰的就呆在家里。时间长了,有些留守青年就开始吸毒,吸毒的传播速度要比流感快得多,一带十十带百。他听人说,留守家乡的年轻人,十有八九都吸上了。方大同千里迢迢地从家乡把方小孔接来,就是想让方小孔在深圳读书,他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已经开始学会了叛逆,不能再被家乡的歪风邪气给污染了。

方大同看了看儿子,儿子脸色红润,不像吸过毒的样子,这让他感到踏实。父子俩同时吸完了烟。方大同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方小孔也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方大同站起来,摸出钥匙再次开门,左右扭了两下,那把锁还是无动于衷。方小孔也站起来,隔着窗玻璃往屋子里看。夜幕开始落下来了,室内大部分的面积都处于幽暗状态。方小孔伸手掸掸玻璃,头顶上飘摇着掉下来一把尘土。方小孔问,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方大同说,是啊。

方小孔说,还不如在家里种地。

方大同说,扯鸡巴淡,在家种地能带你来深圳?

方小孔说,深圳也就那样。

方大同一时无话可说,这是深圳的关外,来深圳打工的这些年里,他一直都住在关外。在很多人眼里看来,关外这个名词只是深圳的一个附属品,根本就不足以构成代表深圳的符号。这里除了工厂,就是连接成片的亲嘴楼,巷子之间混乱而又拥挤,泥头车从马路上驰过的时候,也像家乡的县城一样尘土飞扬。他心想,等明天带儿子去市内转转,看看宽敞洁净的深南大道,那时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方大同攥紧钥匙又扭了两下,还是不动。他回头找来一根细小的铁丝,往锁孔里捅了几下,再将铁丝拔出来的时候,他看到铁丝上带出来的铜锈已经有些发绿。他这才想起来,这次在家乡呆的时间有些长。为了说服方小孔来深圳读书,方大同在家乡呆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把自己训练成了一个铁嘴如簧的说客。此前他从未想过,与方小孔沟通起来会是那样困难。这一个月里,他好说歹说,上下两嘴皮子都磨破了,可方小孔却执意不肯跟他来深圳。一向沉默寡言的方小孔终于在方大同面前展示了自己的口才,跟他唱起了对手戏。这让方大同觉得儿子是个深藏不露的家伙。

方大同对方小孔说,深圳是中国最好的城市。

方小孔说,再好也没家乡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方大同说,深圳的教学质量好,在马路边随手抓一把,里面就有好几个硕士,你去那边上学,没准能读成个博士。

方小孔说,博士有什么好,造原子弹的还不如卖茶叶蛋的,你见过有哪个博士比开毛家饭馆的那个老太婆更有钱?

儿子的执拗让方大同大动肝火,他差一点就用上了拳头,最终忍了下来,没有把拳头砸到儿子身上。他觉得虽然儿子不听话,但那并不是儿子的错,原因在于他自己。他回想起自己在深圳打工的这些年里,他与儿子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也许都没有一个月。自从进了这家工厂后,他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这道固定不变的程序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从老板手里接过劳动合同并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也把自己完完整整地卖给了老板。这些年来,在方小孔面前,他从来都没有认真去尽过那份做爸的责任。

后来方大同决定尊重儿子的意见,放弃这次努力。可是当他动身回深圳时候,儿子却拎着背包悄无声息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当方大同回头看到儿子坐在座位上的那一刻时,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下来了。他心想,这小子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那情景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让方大同的眼眶热着。

方大同扔掉铁丝,把钥匙插进锁孔一扭,仍然是执著地僵着不动。他加大了手腕的力量,又是一扭,他立马就听到轻微的咔嚓一声,并觉得手上突然一轻,他心想坏了,低头一看,那片钥匙果然已经断成两截,半截卡在锁孔里,另半截捏在手上。方大同的火气突然就上来了,他扔掉钥匙,抬起脚,厚实的鞋底对准那扇门猛地踹了上去。那扇门飞快地闪了一下,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门后面那幽暗的房间就如同一张嘴巴,对着父子俩人陡然洞开。

2

第二天方大同起得很早,昨晚睡觉之前,他就计划好了,今天要带方小孔去市内转转,让他开开眼界,好好认识一下深圳这座城市。去卫生间里洗漱的时候,方大同对着镜子看了看,洗过之后的那张脸棱角分明地印在镜子里,还算得上容光焕发。他欣慰自己还不是太老,新陈代谢的速度比年轻时慢不了多少。脸上那种从旅途中带来的灰暗,昨晚的时候还很明显,让他觉得站在镜子里的那个人简直就像个僵尸,然而当他一觉醒来之后,脸上的灰暗就褪尽了。他觉得那张床简直就是块海绵,一夜之间将他身上的疲倦吸了个精光。

洗漱完毕,方大同去了方小孔的房间。他想叫醒方小孔,没想到儿子早就起床了。方小孔站在阳台上,耳朵里塞着耳机,那是方大同上火车之前给他买的MP3。方大同来到儿子身边,父子俩并肩站着,他们俯瞰楼下那条马路上,车流和人流频繁穿梭涌动,交织成一幅看似混乱实则井然有序的画面。在身高上,方小孔与方大同已经没什么差距,这个嘴巴上还没长毛的少年腰板挺得笔直,标枪一样插在方大同面前。尽管方小孔才十五岁,但他那副挺拔的身形已经让方大同隐隐感到悲哀。他觉得儿子真是长大了,而自己却在悄然变老。如果说儿子是朝气蓬勃的春天的话,那么他已经到了暮气沉沉的秋季,儿子身上透射出来的那股青春活力,让方大同自卑的同时又无比羡慕。他觉得人类生衍繁殖的本质,其实就是让一代人把另一代人覆盖掉,如此周而往返,生生不息。他对方小孔说,今天带你去市内转转,看看深南大道。

方小孔摘下耳机,说,不去行不行?

方大同说,不行。

方小孔说,你就不能尊重一下我的选择?

方大同就像脑袋撞到墙壁似的一愣,儿子的话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摸摸袋子,把烟盒拿出来,掏了支烟点上,猛吸一口,把烟雾吐出来说,真不去?

方小孔点点头,又把耳机戴上。

方大同说,不去拉倒,我一个人去。说完转身就往楼下走,脚底板把楼梯震得很响。方小孔对深圳兴趣并不大,但感觉到方大同情绪不太好,最后还是收起MP3,追上了方大同。父子俩一起去了楼下的公交车站台候车。

他们在帝王大厦下了车。这是深圳最高最宏伟的建筑物,通体是墨绿色的玻璃幕墙,顶上两根天线如同两把利剑似的直插云霄。方大同不禁有些感慨。在深圳打工的这些年里,一来他看着儿子在不断长高,二来他看着深圳这座城市也在不断长高。城市拔高的速度快得无法形容,他刚来深圳的那年,那时深圳最高建筑物就是国贸大厦。他记得当初第一次站在国贸大厦顶端的时候,觉得自己简直就站在了天上,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满天缭乱的星辰。然而到了现在,国贸的雄风早已不复存在,现在的国贸已经陷入深圳遍地的高楼群中,成了毫不起眼的矮子。

坐着观光电梯上了地王大厦楼顶。方大同兴致勃勃地给儿子介绍。你看,他说,他用手指着前方,最长最宽最绿的那条大路,就是深南大道。

方小孔说,我早就看过了。

方大同说,在哪里看的?

方小孔说,电视上。

方大同说,感觉怎么样?

方小孔说,没电视上好看。

方大同想了想,说,我也这么觉得。

他真是这么觉得,电视这东西有时的确是个骗子,前几年他在电视上看了一部介绍某个旅游景点的专题片,影片中拍摄出来的画面优美得如同人间仙境,让他无限神往。结果他马上就坐上了去那里的火车,可是等他兴致勃勃地抵达那个地方之后,却大失所望。他恍然大悟,是自己忽略了电视画面的夸张力,那地方其实就跟家乡的山村一样平凡。深南大道也是一样,在电视上看起来,比亲眼目睹要宏伟多了。

既然方小孔对深南大道没兴趣,方大同的介绍也就继续不下去了。后来他转移话题,开始给儿子介绍世界之窗,锦绣中华等深圳的著名景点。然而他没说上几句,又被方小孔打断了。方小孔说,那几个地方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这么一来,方大同带儿子观光的热情陡然就降下去了。

这次回家乡待了一个月,方大同也体会到了,现在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得越来越好。从日新月异变化着的家乡可以看出,城乡之间的差别已经不再是天上与人间的距离。方小孔这一代人对城市的向往,显然已经不及他们自己那代。他想起当初自己刚来深圳的时候,花了三十块钱坐观光电梯上了国贸顶楼,当他俯视着玉带一般飘扬在这座城市腹部的深南大道时,他兴奋得连腿都抖起来了。可是今天,他站在更高的地方再次俯视深南大道时,他心中的那份平静跟儿子对深圳的感觉没什么两样。深圳左看右看都是清一色的高楼大厦,远看去就像座由钢筋水泥铸成的森林,让他的眼睛觉得有点疲倦。他发现,再怎么美丽风景,等你看多了,就不再是风景。再说,方小孔对深圳的了解并不比方大同少。这让方大同有些感动,方小孔虽然看起来有些叛逆,但儿子就是儿子,这小子还是把他这个老爸放在心上的,因为他一直呆在深圳,所以儿子通过电视,对深圳这座城市早就已经了如指掌,他暗地里关注着与父亲相关的一切事物。

想到这里方大同的眼眶又开始发热,他伸手去擦眼睛的时候,迎面吹过来一阵风,把他的眼眶吹得有些刺痛。方大同把头一偏,对方小孔说,回吧。就带着方小孔回去了。

回到家里,手脚闲下来了,方大同觉得有些不自在。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个劳碌命,以前没日没夜上班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觉得累过,现在有充足的时间去休息了,反倒觉得浑身都不舒坦,只想睡觉。他让方小孔打开电视随便看,声音不要调得太大,以免影响隔壁邻居。吩咐完后就爬到床上躺下来准备休息,眼睛刚闭上,听到有人来敲门。

方大同让方小孔过去开门,是个女人,看上去性子很急,人还没进屋,她的声音就爽朗地扑进来了。方小孔对着女人上下打量,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还挺顺眼。女人的脸孔虽然看上去陌生,但眉眼间却透着一股让方小孔无法描述的亲切。他觉得这女人仿佛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

女人说,什么时候到的?你这人真是的,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方小孔没搭话,这话是对方大同说的。方大同赶紧翻身爬起来,说,快请进屋坐。又对方小孔说,叫沈兰阿姨。

方小孔叫了一声。女人亲切地应着。

方大同向沈兰介绍,说,我儿子。

沈兰说,不用说也知道,儿子这两个字长在他脸上,不过模样看起来比你顺眼多了。

方大同说,那是。

沈兰笑着说,你儿子就是我儿子。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盯着着方大同,你说是不是?

方大同木讷地笑笑,没搭话。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儿子。方小孔的嘴角扭了一下,表情在脸上僵着不动了。原本他对沈兰印象不错,可沈兰的这声儿子,把方小孔在心里培养起来的那点好感全叫没了。他认为父亲是个很本分的男人,没道理背着他在外面找这么个有几分妖娆的女人。

沈兰问,吃过饭了没有?

方大同说,刚从外面回来。

沈兰说,饿死你不打紧,别把我们儿子饿着了。

儿子这两个字让方小孔的心里像打结一样扭了起来,方大同十几年来都是叫着他的小名,从没正儿八经地叫过他一句儿子。在方小孔印象里,他听到有人用儿子这两个字称呼他,还是在丁小草去世之前。丁小草是方大同的老婆,也就是方小孔的妈,十年前她在深圳死于一场车祸。方小孔不喜欢深圳这座城市,跟母亲的死有着关系。那时方小孔还小,对母亲的记忆不算深刻,只有儿子这个称呼根深蒂固。在方小孔心里,这个称呼只能属于母亲。母亲一去世,这个称呼也就跟着死了。他没法接受沈兰叫他儿子,哪怕只是个玩笑。

沈兰拍拍方小孔的肩膀,说,儿子,妈煮面条给你吃。

方小孔心里又是一扭,那结打得更紧了。沈兰从身后拎出一个装有鸡蛋和面条的塑料袋子,转身往厨房里走。这女人做起事来相当利落,这点让方小孔很是佩服。在沈兰的参照之下,父亲那种拖泥带水的性格顷刻间就突显出来。如果按照性格互补的原则,这两个人还是很般配的。

沈兰在厨房叮叮当当忙了一会,三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就端出来了。父子俩的肚子都饿了,吃起来有点风卷残云。方小孔吃得很快,但因为有沈兰在旁边,所以他小心地管紧嘴巴,尽量不弄出声响。方大同却吃得毫无顾忌,整颗头都埋进了碗里,嘴里不停地发出吧嗒声。沈兰说,你吃起饭来就像头猪。

这声责怪让方小孔心里再次一扭。他觉得父亲和这女人,并不是简单的同事关系。沈兰的手艺不错,就连三碗简单的面条,也弄得色香味俱全。这让方小孔很是佩服,他想,要不是她跟父亲之间的那层关系,他一定会喜欢上这个女人的。

父子俩快要把面条吃完了,沈兰却连一口都没动,她把手支在桌面上,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父子俩狼吞虎咽。方小孔吃完的时候,沈兰把自己碗里的鸡蛋挑出来,放进了方小孔碗里。这个动作让方小孔觉得很熟悉。他恍惚觉得这情景他在哪里见过,后来他一边吃沈兰夹给他的鸡蛋,一边使劲在脑子里翻找,一直翻到了童年时的画面,才想起了母亲陪他吃饭时的那些落段。小时候,方小孔喜欢吃鸡蛋,那时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一次把鸡蛋吃个够。后来母亲完成了他的这个心愿,在他过五岁生日的那一天,母亲一次给他煮了八个鸡蛋,把方小孔的肚子吃成一面小鼓,那种幸福和满足感,让他久久无法忘怀。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他觉得鸡蛋是世界上最好的食物。然而现在,这个给他鸡蛋吃的女人,由母亲换成了沈兰,方小孔觉得鸡蛋这种东西突然间对他失去了吸引力,他把剩下的鸡蛋夹给方大同,放下筷子看电视去了。

走之前,沈兰拿出一个红包拍在桌上,说是初次跟小伟初次见面,当是做妈送的给儿子的见面礼。沈兰左一个妈右一个儿子,让方小孔觉得这个红包刺眼。他突然绷紧了脸,一字一句地对沈兰说,谁他妈是你儿子?

沈兰愣了一下,不说话了。方大同的脸和脖子刷的一下就红了下来。

3

沈兰走后,方大同向方小孔解释。他说,沈兰阿姨的话,你就别放在心上,她就是这么个人,说话没句正经……

方小孔说,她哪里是什么阿姨?她明摆着就是我妈!

方大同说,你是不是想你妈了?

方小孔说,是你想再娶个老婆吧。

这话让方大同心里一抖,他恍惚间觉得,不知从什么开始,自己跟方小孔的父子身份好像完全颠倒过来了。方小孔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对他言从计听的儿子,他看起来倒更像个专制蛮横的父亲。现在,从方小孔嘴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都像子弹一样咄咄逼人,让方大同无法招架。他也不想去招架,对儿子,方大同心里只有愧疚。这些年一直不在儿子身边,儿子的成长也就不受他的任何影响。在方大同看来,方小孔从一个襁褓里的孱弱婴儿,摇身一变成为现在这个让他束手无措的青年,似乎只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跟他这个不尽职的父亲没有多大关系。

方大同叹了口气,把衣服一脱,叼着根烟就上了床。他不想对沈兰的事情再作解释,他跟方小孔之间的沟通,历来都像老树的根部一样充满疙疙瘩瘩。他怕继续解释下去,这桩事会越描越黑。沈兰这个女人放得很开,刚才在方小孔面前的表现,她的确比亲妈还像妈,怪不得方小孔会起疑心。别说是方小孔,就连方大同自己都没法相信这是假的。他觉得自己有点冤,他跟沈兰之间只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并没有方小孔想像中的那层关系。

方大同想起了丁小草。丁小草去世时,方大同才三十出头,在工厂里大小也是个仓库主管,按级别来说,算个蓝领。他长得也不算太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样的男人找个女人结婚并不是桩难事,那时给他介绍对象的人还真不少,他看中的也有一些。但方小孔过于早熟的表现让他对再婚一事顾虑重重。这个敏感的小家伙对一切陌生女人都异常排斥。有一次,方大同把一个女人带回了家里,也是别人介绍的,女方对他很满意,牵线之后,只谈了几天,便请了假跟着方大同回了家乡。方大同也喜欢那个女人,既然能把女人带到家里去,说明那时他是有结婚打算的。可是方小孔接受不了,见面之后,小家伙指着女人的鼻子,说她是个坏女人,是来跟他抢爸爸的。然后哭着闹着跑了出去,整整两天时间没有回家。这下把方大同急坏了,他找遍了整个村子,也没把方小孔找出来。方大同闷着头抽了两天两晚的烟,把肠子都悔青了。后来方大同只好把女人送上了火车,等他回到家里时,却发现方小孔已经悄无声息地坐在了饭桌前。儿子失而复得,方大同激动万分的同时又想好好揍他一顿,可一看到儿子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方大同一句话也没说,他抱着儿子的头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有了这次教训之后,方大同彻底断了再婚的念头,此后他对那些前来给他介绍对象的人一律拒之门外。年轻的时候都没找,现在方大同更加不急着找了。他觉得儿子年纪越大,心思就越敏感。

这天晚上,方大同一宿没睡着,他睁着眼睛回忆起许多往事,脑子越想越乱。后来他站到窗前打量这座城市,他看着城市里的万家灯火,看着那些散布在城市上空的稀疏星火,再看着那些经常在发生变化的街道。他感叹着深圳的变化实在快得惊人,几年前的事情刚刚翻过去,到现在却已经变成了陈旧的历史。他刚到深圳来的时候,这块地方还是荒郊野岭,那时他经常带着丁小草来这里约会,满山的树木和遍地的草丛就是他们的天然屏障。如今,当年的山丘已被夷为平地,他和丁小草的甜蜜往事,也随着那场突然而至的车祸被无情地埋葬在钢筋水泥下面。

方大同不禁有些伤感,丁小草是个好女人,能与她做场夫妻,虽然那段短暂的甜蜜时光转瞬即逝,但他对婚姻已经满足了。就算是为了丁小草,他这些年的鳏居生活,也算是值得的。现在,这地方已经是密集的亲嘴楼,这让他感到陌生。他在深圳这座城市里已经呆了十几年,可是当他认真打量这座城市里,却时时让他体会到一种陌生的感觉。他想到了故乡,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那些逝去的人事,尽管相隔了十几年时间,至今却仍然清晰地站在他面前,方大同觉得它们就像一群故友,虽然平时少有往来,可一旦回忆起来却个个面目清晰。

在感慨的瞬间,方大同突然间涌出了对故乡强烈依恋。他并不是个念旧的人,可儿子的到来,让他突然间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里。儿子让他头痛的同时,也让自己感到充实。他觉得生活的内容不仅仅只是工作和赚钱。

方大同捅开窗户,让海风涌进屋子。在过去的一年里,大半个中国经历了一场严重的雪灾,电视画面上铺天盖地的报道让全国人民都感觉到了冷。深圳的气温也比往年的冬天低了不少,现在雪灾已经过去,深圳仍然春寒料峭,海风吹来的时候,凉意像水一样漫过他的肌肤。他抖了两下,再抬头往窗外看。晨光已经浮起来了,天空像翻转的鱼肚一般出现了黎明时的嫩白。方大同把手伸到口袋里去摸烟。手机突然在口袋里抖了起来,摸出来看,是沈兰的信息。沈兰在手机上说,昨晚想我吗?

方大同回了四个字过去,想得要命。

沈兰又发一条,想我怎么不来我床上睡?

方大同再回,人不在你床上,心在。

与沈兰交往的时间长了,方大同也学会了开玩笑。这种打情骂俏的对话,在他们之间是家常便饭,沈兰的意思再也明白不过,她就是喜欢方大同,并抱着一种异常坚定的态度,她这辈子非方大同不嫁。

算起来,方大同和沈兰相处的时间已经有五六年了。方大同在这家工厂上了十二年班,他花了两年时间,从一名仓库管理员混到了仓库主管,此后十年一直在这个职位上停留。他决定一直混下去。老板最放心的就是像他这样的员工,工作经验积累了那么多年,工作能力自然不会差,仓库里摆放的物品,哪怕是一颗极小的螺丝,只要报个料号出来,方大同在一分钟之内便能准确地找到。最主要的是,方大同绝不会随意跳槽,因为他如果跳到别的工厂去,主管之类的职位肯定轮不到他。深圳是个人才过剩的城市,人才市场的门口每天都会蹲着大把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所以方大同要想不失业,就只能像签了卖身契的奴隶一样,老老实实地为老板卖命。

与方大同相比起来,沈兰的条件要好得多,她有大专文凭,读的是财会专业,跟前夫离婚之后,又考取了注册会计师。现在她是厂里的财务主管。像她这种条件的女人,即使是离过婚,肯定也能找个比方大同更好的男人。但沈兰一直没有找,她就是看准了方大同。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纸,可是这个不解风情的方大同却让沈兰觉得,自己跟这个男人之间隔的远远不止一座山。但越是这样,沈兰就越喜欢这个男人。

其实方大同也是喜欢沈兰的。他毕竟是个正常男人,生理上出现需求的时候,他照样饥渴难耐,偶尔他也会去发廊里找找小姐,干些逢场作戏的事情。要是换成别的女人,也许方大同早就爬到她那张床上去了。然而她不是别的女人,她是沈兰,她与方大同交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结婚。而对方大同来说,因为有着方小孔这道无法逾越的屏障,结婚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方大同坚信,如果上了沈兰的床而又不跟她结婚,这个比刘胡兰还要执着的女人一定会把自己当骡子一样骟掉。

这些年来,方大同逐渐看淡了男女之间的事,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只要儿子能成材,方大同一直光棍到死也愿意。方大同要送方小孔读书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儿子走入社会后能找份轻松而又体面的工作。没文凭的滋味别人也许体会不到,方大同算是有着彻骨的感受。他要是有张大学文凭,现在至少也是某个部门的经理,年薪十万以上。所以他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方小孔接到深圳来读书,他希望方小孔能进个好点的公立学校,努力学习,日后成为有用之材。找学校的事情方大同在年前跟沈兰提过,要沈兰帮忙。沈兰爽快地答应,有多大力就尽多大力。

现在方小孔已经过来了,联系学校的事也该着手办了。方大同问沈兰,我儿子上学的事情联系得怎么样了?

沈兰说,昨天打电话问过了,小孔是插班生,学位有点紧张。

方大同心里咯噔一下,凉了半截,他问,这事有谱吗?

沈兰说,说不准,今天我再去学校问问。

方大同说,那就拜托你了。

沈兰说,事情办成了有什么好处?

方大同说,你要什么好处?

沈兰说,我要你以身相许。

方大同说,行,除了我自己,还白搭一个儿子。

沈兰说,跟你认识这么多年了,你就这句话说得还像句人话。

方大同又强调了一句,他说,一定要公立学校。

方大同问过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差别巨大,公立学校收费便宜,教学质量也高。而私立学校收费高,一学期下来光学杂费就五千多,加上生活费,校车接送费,七七八八算起来,一个学期不少于一万。最主要的是私立学校校风差,老师流动性大,如果把方小孔送进私立学校,那还不如让他在家乡读书。

4

整整一天,方大同都在外面跑。沈兰带着方大同,把附近的几家公立学校转了一圈。回到家里,方大同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复杂性。在深圳上学并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他们问了好几家学校,条件好的公立学校,都说学位紧张,不肯接收插班生。后来他们总算找到一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愿意接收方小孔,可校方需要的那些证件让方大同傻了眼。申请一个学位要五证齐全,方大同只有其中的三证,户口本,身份证,暂住证。其它都缺着,还有的证件他连听都没听说过。比如说房屋租赁合同。他满腹牢骚地问沈兰,读书跟租房有什么关系?跟计划生育又有什么关系?难道违反计划生育生出来的孩子,就一辈子也读不了书?

这些问题沈兰没法回答,她说这些都是学校的事情,学校也有学校的难处。眼下最要紧的事情不是探讨这些问题,而是想办法把那些证件办齐。沈兰跟方大同分析,其他证件都好办,就房屋租赁合同有些麻烦。这些年方大同一直住在公司宿舍里,准备接方小孔过来读书后,才在外面租了个两居室的房子。沈兰带着方大同去出租屋管理处问过了,对方的回复是,这类民房根本就提供不了租赁合同。这让方大同很是沮丧,自己在深圳呆了十多年,青春全奉献给这座城市了,可在这座城市里,他却连给儿子找个学校都难于登天。十几年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虽然站在这片土地上,可深圳却离自己是如此的遥远。

好在沈兰能想到办法。沈兰说,瞧你这点出息,儿子你都能制造出来,一张租赁合同就把你难倒了?在沈兰的建议下,方大同找了一个小区,住进小区就可以办到租赁合同,只是房价高得让方大同吓了一跳。这时方大同才发现,在深圳,小区与民房之间的差距,其实就是贵族与平民的差距。他租的那套民房,年前才建成的,新房子,在附近的那些城中村里,房租算是最高的了,一个月也只要六百块。而小区里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两押一租,一次性就要付六千块钱,相当于方大同两个月的工资。

搬家之前,方大同犹豫过,他算了算,自己那点工资,如果租了房子,再加上方小孔的学费和生活费,到头来只怕是入不敷出。这让方大同很是头疼。后来沈兰帮他把这个困难解决了。沈兰提出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合租一套三室一厅,三个人住,房租三人平摊。第二套方案是租个两室一厅,方小孔住一间,她和方大同共住一间,房租她和方大同两人平摊。沈兰跟方大同把这两笔账算了一下,在经济方面,第二套方案优势巨大。她说,当然,最大的优势还是我这个美人。方大同想了想,说,还是第一套方案吧。他跟儿子商量过,方小孔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一方案。现在儿子就是方大同的一切,他宁可多花点钱,也要让儿子安安心心地把书读好。儿子能让他跟沈兰合租一套房,已经是非常宽容的表现了,儿子知道他这个当父亲的赚钱并不容易。

搬家的那天,沈兰雇了辆货车,并请了搬家公司,这阵势把方大同吓了一跳。方大同打工十几年来,所有的家当累积起来也就只有那么两三个袋子。再看看沈兰的东西,光衣服就打了十几个大包,再加上一些家用电器,桌椅盆罐之类的,塞了整整一车。他想做女人其实也挺不容易。搬完家后,父子俩坐在沙发上抽烟,沈兰却忙前忙后,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模样。方大同有种想将她搂在怀里的冲动。这样一来,屋子里陡然有了股浓烈的生活气息。沈兰忙碌的背影让方大同突然想到了家这个名词。这些年他一直住在公司宿舍里,从来都没有过家的感觉。方小孔来了深圳之后,父子俩住到了出租屋里,像个家了,可方大同还是没有找到家的感觉。可是现在多了沈兰后,那种温馨的感觉突然间就把这套房子填满了。方大同恍然明白过来,家这个词,并不是凭几件家具,一套房子就可以组成的,它得由完整的家庭人员构成。先前那个由他们父子所构成的空间里,始终有种残缺,而沈兰的到来却恰如其分地弥补了这种残缺。

当然,与沈兰合租的好处还远远不止这些,这女人简直无所不能,把他想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全给他解决了。说好是三人平摊房租,然而当方大同打电话给业主,要他过来收取房租时,业主却告诉他,你老婆已经把钱交了。我哪来的老婆?方大同听了一愣,他有点摸不着头脑,难不成丁小草又从黄土里钻出来了?想到沈兰,他才恍然大悟。平日里跟同事们开玩笑的时候,在方大同面前,沈兰就喜欢以老婆的身份自居。那时方大同没什么感觉,当沈兰是开玩笑。可现在不知怎么回事,想到老婆这两个字,他的眼眶突然有些湿润。他马上打电话给沈兰,想表示感谢。还没说话,沈兰便在电话里告诉他,她正在出租屋管理处,要他马上带身份证和暂住证过去办租赁合同。方大同赶紧下楼打车。见到沈兰的时候,表格已经填好了,他递交了证件,五分钟之内,租赁合同便到了手。方大同拿着那张薄纸感慨万千,在深圳办事就是这样,只要条件符合了,效率快得惊人,不像在内地,盖个公章都要拖上好几天时间。

租赁合同有了,方大同猛然松了口气,那感觉比从肩上卸下几百斤担子还要轻松。在他看来,这就是一张让方小孔走进课堂的通行证。现在五证已经有了四证,就差计生证了,计生证是件小事,他只有一个儿子,又丧偶多年未娶,完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深圳这边没法办到,他得再次回家一趟。这让方大同觉得滑稽,像他这么一个已经独居了近十年的老光棍,为什么会跟计划生育这事扯上关系?他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想到最后,他得出这么一个荒唐的结论,那就是男人也可以生孩子。他捂住嘴巴笑出了声。

当天下午,方大同去找村支书。办计生证先得到村里开个证明,村里那个大部分时间都被闲置起来的公章,也就在这种时候能派派用场。

村支书说,听人说年前你不是回来了吗?

方大同说,是啊,还跟您打过招呼呢。

村支书说,我怎么不记得了?

方大同说,您事情多。

村支书说,我看是你事情多吧,连来我家里坐坐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方大同说,您说笑了。

村支书说,你在那边一个月多少钱?

方大同说,三千多。

啧啧啧,村支书咂着嘴巴,说,有出息,比我一年的工资还要高啊。

方大同说,钱在那边不抵价,那不叫钱。

村支书说,不叫钱,难道叫纸?他盯着方大同手里的香烟,什么牌子?

方大同有点疑惑,村支书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爱说话了?在他印象里,村支书不是这样的,村支书说话一向惜字如金,方大同上次回家碰到他,跟他打招呼,他只是点点头,嗯了一声就擦肩过去了。可是现在,村支书却像个女人那样婆婆妈妈,连方大同抽什么牌子的烟,他都要过问。方大同老老实实地回答,广东红双喜,三块钱一包。

村支书说,拿那么高的工资,怎么抽这么差的烟?你看我工资这么低,可我早就抽上精品白沙啦。

村支书把手里的烟拿给方大同看。方大同恍然大悟,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他立马去了村口的小卖部里,买了两条精品白沙烟,两瓶三星的浏阳河酒,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子提着,再次返回村支书家里。烟酒一到,村支书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婆婆妈妈。他拿出稿纸笔,刷刷几笔,婚育证明就开出来了。

然后是去镇上,礼品也高了一级。村支书告诉他,去那里要送芙蓉王,酒最低也是湘酒鬼和茅台。现在的计生干部,只抽芙蓉王,喝酒鬼酒。方大同花了一千多块,在镇上的小超市里,买了两条芙蓉王,两瓶茅台酒。逛超市的时候,他感慨万千。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那时镇上还没有超市,买东西得去供销社,在他印象里,供销社的模样是灰暗陈旧的玻璃柜里摆放着一些廉价的日常用品,哪有什么茅台酒卖啊。现在时代不同了,超市开到镇上来了,经营模式,跟他在深圳看到的超市差不多,装修得很漂亮,商品应有尽有,也是电脑收银,只是规模小了点,相当于一个浓缩版的超市。

方大同提着礼品去了镇政府,镇政府也是重建的,比起原来的老镇政府来,规模大了好几倍,办公楼上下共五层,不像以前的镇政府那样,两排平房,走进去一看各个部门一目了然,现在来镇政府办事,去哪里都得问路。方大同问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计生办的办公室,在五楼的最左边。计生干事他见过面,给丁小草办准生证的时候,他找过这个男人。现在还是这个男人守住这个岗位,这可以证明,计生办的确是个有油水的单位。计生干部只抽芙蓉王,喝茅台酒,这事也就不足为奇。方大同把手中的礼品放在桌上,叫了声领导。计生干部抬头看了他一眼,再看看桌上的礼品,没说话,扔过来一张表,让方大同填。方大同填好了,计生干部将表收回去放进抽屉里,让方大同回家等消息。

方大同问,那得等多久?

计生干部说,这不好说,快则明天,慢则一个月。

方大同只好回家等,等了三天,还是没消息。他只好耐着性子又等了三天,还是没有消息。这时他坐不住了。他的请假期限已到。再不下来,回厂肯定得挨处罚。再说,方小孔开学的日子也迫在眉睫,他在工厂里受罚事小,耽误了方小孔入学,才是大事。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就那么一个薄本本,难道六天时间还弄不下来?要是换成他们工厂,六天时间,生产出来的东西都可以堆积如山了。方大同跑去问村支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村支书问他,送烟了没有?

方大同说,送了。

村支书问他,是不是送的芙蓉王?

方大同说,是。

村支书又问,黄嘴的还是蓝嘴的?

方大同说,黄嘴的。

村支书说,这就对了,再买条蓝嘴芙蓉送过去。

方大同说,还要两条?

村支书说,四条更好,听我的没错,包你马上拿到计生证。

方大同只好按着村支书的吩咐,又买了两条蓝嘴芙蓉王送过去。果然是立竿见影,计生干部笑眯眯地打开抽屉,将那本计生证交给了方大同。这时方大同才明白,其实计生证早就下来了,只是他的香烧得不够到位。

计生干部说,欢迎下次再来。

方大同诚恳地点着头,心里却说,下次再来,我就日你娘。

方大同拿着计生证从镇政府飞奔出来,连家也没回,就直接在镇上坐上开往县城的车,他得赶晚上那趟火车,在明天早晨抵达深圳。坐到车上,方大同才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东西,他仔细想了想,可能是家里的门没锁。但他没有下车,门没锁也不要紧,反正家里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那几样破铜烂铁,以前还能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现在村子里生活水平提高了,白送给人家都没人愿意要。

车子启动了,方大同怕晕车,把头伸出窗外去呼吸新鲜空气。他回望家乡的这座小镇,这里的人,变得让他觉得陌生。但这地方他仍然是熟悉的,不管怎么变化,山山水水都还是原来的模样。就比如说这条贯穿家乡的马路,往前延伸的轨迹仍然未变,只是被拓宽了,路面上铺上了厚实的水泥。路上的汽车比以前多了不少,开过去的时候,水泥路面上看不到以往那种尘土飞扬的景象。

7

第二天早上,方大同又回到深圳,这时春运的高峰期已经过了,火车开得还算顺畅,天还没亮就把一车疲惫不堪的旅客抛到了深圳西站,下车之后,满眼是攒动的人头。从宁静的故乡猛然回到喧闹的深圳,这种落差让方大同觉得有点不适应。这座挤塞着一千三百万人口的城市,空气中弥漫着汗臭、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垃圾腐烂的味道。而故乡是清洁的,就连飘在房顶上的炊烟,都清澈透明。方大同夹在混乱的人群里,脚踢着脚往站门口挤。还没走出站门,就看到了沈兰。

年后的深圳还有些冷,沈兰用一块丝巾把脖子和大半张脸包起来,身上是套黄黑相间的太空服,方小孔紧挨在她旁边,身上也是套黄黑相间的太空服。沈兰不时扭过头去,跟方小孔亲切地交谈,方小孔也笑着回应。这两套款式和颜色都相同的服饰,让方小孔和沈兰的关系显得亲近了很多,这两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位孩子站在一位母亲的身边。这让方大同感到惊讶。才几天不见,方小孔与沈兰的关系就改善了。方大同弄不明白,沈兰究竟用了什么样的方法,来将这个性格冷僻的大男孩打动了。

方大同看了看表,才七点过五分。方大同再一次被沈兰感动。他了解这女人的生活习惯,她的爱好除了工作,就是睡懒觉。沈兰上班的时间跟方大同不一样,方大同从早八点上到晚八点,除了吃饭的时间,一天十二个小时都不能离开仓库半步。沈兰的工作比较特殊,一般来说,搞财务工作的人,头脑要经常保持清醒。沈兰让头脑时刻清醒的方法,就是保证充足的睡眠。因此,厂里对她特别照顾,全厂几千名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在内,只有沈兰一个人是按深圳关内朝九晚五的制度上班。平时沈兰不到八点半绝不起床,碰到周末,基本上要睡过十二点。可是今天,为了迎接他,沈兰连懒觉也不睡了,这么早就起了床,从住处到火车站,还得坐一个多小时的车。

方大同跟沈兰打招呼,他说,我回来了。沈兰应了一声,带着方小孔走过来迎接方大同。方大同没有携带行礼,因此,这次迎接并无多大意义,只是沈兰的这片心意让方大同觉得难能可贵。两人空着手并肩往前走,方小孔追上来,挨在沈兰的另一边,形成三人并肩向前的局面。走出十来米远的时候,方大同惊讶地发现,沈兰的手搭住了方小孔的肩膀,而方小孔则神态自然,任沈兰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搭着。沈兰关切地问方小孔,身体没什么问题了吧?

方小孔说,好多了。

方大同这才知道,他走后,方小孔患了一场重感冒,上吐下泻,烧到三十九度五,整个人都迷糊了。用方小孔的话说,自己差一点就进了鬼门关。当时的情况的确比较严重,方小孔烧得嘴唇发白,后来又开始发寒,盖了两床被子仍然压不住他的哆嗦。幸亏沈兰及时把方小孔送进了医院,医生说是水土不服,建议立即住院。沈兰交了住院的钱,并向厂里请了一周的假,专门陪护在方小孔身边。在那几天里,重病期间的方小孔收获不少。医生医好了他的重感冒,而沈兰则医好了他心理上的痼疾。沈兰就像个慈祥的母亲,时刻陪伴在方小孔的病床前,对他嘘寒问暖。沈兰的这种关爱把方小孔彻底打动了,方小孔觉得,其实最需要沈兰的那个人,并不是父亲,而是他自己。父亲想娶老婆的话,随便找个女人都可以凑合,而继母这个角色,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将她扮演好的。方小孔想通了,自己已经这么大了,父亲也该给他找个妈了,他觉得沈兰很适合这个角色。

这天晚上,还是沈兰做饭,只是不再是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孤军奋战,方小孔也跟着沈兰进了厨房,给沈兰打下手。这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方大同也不时跑到厨房里看。儿子的表现让方大同非常满意。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伙,居然给沈兰调教出来了,现在他干什么活都像模像样。

心情一好,胃口就好,这顿饭方大同胃口大开,儿子和沈兰吃完后,他仍然津津有味地在后面收拾残局,将所有剩下来的饭菜一扫而光。吃完饭后,方大同看完深圳电视台的第一现场,电视里报道一件泥土车将一辆小车压扁的事件,对这类新闻,方大同很有兴趣,所以他不知不觉就看到了一点多。电视一完,他跟着就困了。他准备去睡觉,发现沈兰和儿子都已经进房间了。他去卧室的时候,儿子把房门已经关上了。方大同推了推,门是反锁的。他蜷起两个手指轻声敲门,敲了半天,儿子没开。于是他的手指改成了拳头,在门上砸了几拳之后,他叫儿子,快来开门。

方小孔说,我困死了,懒得起来,你自己想办法。

方大同说,你想让我睡沙发?

方小孔说,除了沙发,就没别的地方可睡了吗?

方大同想了想,猛地一拍脑袋,走进了沈兰的房间。他心想儿子懂的事情还真不少。

这天晚上,方大同就睡在沈兰的房间里了。开始的时候,方大同兴致勃勃,沈兰也激情澎湃,可是两个人像两条蛇那样缠来缠去,也只是做了些表面功夫,方大同下面还是没有成功地举起来。这让方大同感到相当苦恼。他下了床,蹲在窗边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沈兰安慰他,要他慢慢来,别着急。然而沈兰越是这样宽容,方大同心里就越是着急。后来他总算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他下面举不起来,这并不是自己的原因,问题出在儿子身上,这些天他压力太大了,心里始终放不下给儿子找学校这件事。

方大同熄了烟,从衣服口袋里翻出那本计生证,他看了看,又跑出卧室,从客厅里翻出另外四个证件。方大同将这几个证件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他数了数,刚好五个,这个数字让他顿时轻松了许多。也就是说,现在五证全齐了。只要有了这五个证件,就可以让方小孔走进课堂。一想到这里,压在方大同身上的包袱突然就没有了,他看看沈兰,下面马上有了反应。

这一夜把方大同幸福坏了,也把沈兰幸福坏了。方大同和沈兰,就像干柴烈火,两个人碰到一起就没法收拾,都有点没完没了的意思。第二天一早,方大同起床之后才觉得累,脚一站到地上就软了,那感觉就像生了一场大病。沈兰却一点事也没有,她看起来比平日反倒更加容光焕发。在这件事情上,男攻女守,女人看起来是弱势的,可事实上她们却占据了异常强势的一面。男人再强势,女人也不怕,女人是水做的,软硬都能承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吃亏的最终还是男人。

吃过早饭,方大同不想动了。想动也动不了,手脚就像被人砍掉了一样,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力气。沈兰给他煮了五个鸡蛋,他吃了三个,吃了也提不起精神,看来鸡蛋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他倒在床上就想睡。睡着之前,他把那五个证件交给沈兰,让沈兰带着方小孔去学校报到。沈兰让方大同也一起去。

方大同说,我还去?昨晚差点就牺牲了。

沈兰红着脸,白了方大同一眼,然后带着方小孔出去了。两人在外面呆了一天,直到天黑才回来。方大同的体力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沈兰和方小孔回来的时候,他正对着镜子,用一把刮胡刀剃胡子。昨天晚上,他体内的荷尔蒙激素旺盛了一晚,所以到了今天,似乎连胡子都长得比平时快,一天的时间,就黑压压地从皮肤里拱了出来。方大同从镜子的反射中看到沈兰脸色有些不太对劲,他问,报名了吗?

沈兰说,没学位了。

方大同猛地一惊,手抖了起来,那把锋利的刮胡刀在脸上割出一道口子,血顺着嘴角红艳艳地挂下来。沈兰惊叫了一声,赶紧从纸筒里扯了截卫生纸,走过来替方大同擦脸。方大同却浑然不觉,他说,不是说好有学位的吗?

沈兰说,你回家多久了?

方大同说,一周。

沈兰说,拖了一周,学位还会等着你?

方大同又是一抖,脸上顿时露出死灰般的颜色。他一下子委顿下来,两腿一软差点就歪倒在地上。沈兰赶紧走过来将他扶住。

8

这天晚上,方大同又不行了。沈兰满头大汗地安抚了好一阵子,最终无功而返。不管沈兰怎么努力,方大同就是提不起精神。沈兰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沈兰问他,你这是怎么啦?

方大同叹了口气,把裤子穿到身上,走到窗前抽烟。他说,我对不起儿子啊。

沈兰说,说的什么话,这家学校没有学位,再找另一家就是了。

方大同说,要是找不到呢?

沈兰说,那就进私立学校,学费由我来出。

方大同横了沈兰一眼,说,这不关钱的事,我就这么个儿子,那点学费,我卖血也凑得起来。

沈兰当然知道,方大同想让儿子读公立学校,并不是心疼那点钱,而是担心教学质量问题。在深圳,私立学校遍地都是,方大同他们工厂后面就有一家。只要交钱,谁都可以进去就读。在这些学校里,除了校长,也就是学校的经营者是固定的以外,其他老师都是流动的,今天站在这所学校里上课,说不定明天就去了另外一所学校。有很多学生,在学校里读了好几年书,连老师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换成方大同也同样记不住,那些老师像走马灯一般更换个不停,谁能记得住呢?在方大同眼里,上私立学校,还不如就呆在家乡读书。所以方大同铆上劲了,非得把方小孔送进公立学校不可,否则,他宁可送儿子返回家乡。

第二天一早,方大同又跑去向人事经理请假,这次他只要求请三天。他决定利用这三天的时间,专门为儿子找学校,把儿子上学的事情彻底解决。时间长了也没用,如果三天时间还没有解决这件事情的话,所有的学校都已经开学了,那时就算方大同证件再齐全,也无济于事。

这次去找经理的时候,方大同很客气,他笑眯眯地把请假条递到人事经理面前,说,经理,您好。人事经理没有理他,把目光专注地放在一堆文件上面。方大同又说,经理,您吃过早饭了吗?人事经理还是没有理他。方大同只好直奔主题,他说,我想请假。

人事经理说,你吃多了吧,两个月之内请三次假。

方大同说,实在是没有办法,我是为了儿子读书的事,你知道的,我就这么一个儿子。

人事经理干脆就不搭话了,他把面前的文件整一整,站起身来,准备往办公室外面走。方大同也站起身,跟在人事经理后面。人事经理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他的意思是,人事经理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直到请假条批了为止。他耗上了。然而不管方大同怎么有诚意,人事经理的态度还是跟上次一样,坚决不批。所以方大同失去了耐性,他再一次挥起拳头,把这个男人打倒在地上,然后自己给自己批了三天假。

这三天时间,方大同几乎跑遍了深圳所有的公立学校,两条腿都跑断了,可他得到的结果依然只有一个,没有学位。经历了无数次的碰壁之后,方大同终于泄气了。这让他在儿子面前抬不起头。这辈子,他从来都没有认真地给儿子办过一件事情,当他打算给儿子办件事时,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却无能为力。儿子说得没错,他就是个孬种。

后来方大同无奈地接受了沈兰的建议,他打算让儿子去读私立学校。他去学校问了下,一个学期六千多,加上生活费,资料费,平均摊下来,一个月的费用在两千左右。方大同的月工资有三千多,勒紧裤带,少抽两包烟,把这套房子退了,重新住到亲嘴楼里去,供儿子上学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再说,还有我呢,沈兰摸摸他的额头,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方大同把沈兰的手捏在手里,紧了紧,感激地望着沈兰。看来真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啊,在儿子上学这件事上,方大同退了一步,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可是老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来了,问题就出在方大同的工作上面,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被厂里开除。假期完了,方大同去厂里报到,人事文员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给他派发工卡,而是让他去找人事主管。为什么要我去找人事主管?方大同想不明白,但他还是找到了人事主管。人事主管告诉方大同,厂里已经出了通知,他被解雇了。

方大同愣住了,他简直有点不敢相信。人事主管十分惋惜地告诉他,这是人事经理的意思,人事主管说老板是不想炒方大同的,但人事经理去要挟老板,如果不炒掉方大同,他自己就离职。对老板来说,方大同很重要,仓库里就是他一个人在撑着,但人事经理同样重要,厂里招工,后勤,考核等一系列的事情全得靠他。老板在心里对比了一下,还是觉得人事经理更加重要。所以老板把方大同炒了。

方大同去公告栏看了一下,解雇他的通知果然贴出来了,解雇的理由是:不服从上级安排,并且殴打上司。通知是刚打印出来的,上面还盖了鲜艳的人事专用章,以及厂里的公章。但方大同还是不敢相信,他在这家工厂呆了十二年,没道理说解雇就解雇的。

方大同找到了老板,他问老板,为什么要解雇自己,他说这十几年来,我就像条狗一样为你卖命,上班的时候我从没吝啬过自己的力气,最重最累的活都是我干的,别人干不了的活,也是我干的。

老板拍拍他的肩膀,说,这我知道,你是个好员工,但我这也是没办法啊。老板指指人事经理。他说,这样吧,我介绍你到我朋友的工厂去做主管,工资不会比我这里低。

方大同说,算了。

方大同转身出了老板办公室。工资再高的地方,他都不想去了。他在这家工厂一呆就是十二年,十二年的时间,什么样的感情都培养出来了,在内心里,他已经把工厂当成了自己的家。现在这个家说没有就没有了,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让他来不及做任何思想准备,就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想了又想,觉得外面再好,终究还是比不上家乡的那个破家。在家里,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寒酸,两只脚只要是站在故乡的土地上,那种安全感还是有的。方大同突然想回家乡了,这种愿望以前从来都没有如此强烈过。

没有工作,儿子上学的事自然也就成了泡影。在深圳,没有工作,连生存都成问题,更别说供儿子上学了。方大同回到家里,不知道该怎么跟儿子交代。儿子正在看电视。方大同不敢跟儿子说话,他把两只手背在身后,嘴巴里叼着烟,心事重重地走来走去。后来方小孔说话了。

方小孔说,这书我不读了。

方小孔的这句话,瞬间就卸下了压在方大同心里的那块石头。方大同眼睛一亮,说,对,他娘的不读了。

方小孔说,我们还是回家吧。

方大同说,好,我们明天就回。

父子俩迅速达成了统一意见,回家乡。沈兰还在上班,方大同本想跟她打个招呼的,一想到自己这次将永远离开深圳,就忍住了。他觉得沈兰不可能会跟他去家乡生活。方大同将一个月的房租留在沈兰的卧室里,悄悄地退出来,关上门。他跟沈兰之间的感情,就这样做了个了结。父子俩草草收拾好行李,坐着大巴去了火车站。

上了火车,方小孔想来想去,觉得少了样东西没带。他提醒方大同,是不是漏什么东西了?方大同摸了摸身边的行李,自己在深圳十几年的时间,就这么几个包裹就打起来了。他拎了拎,沉甸甸的。心里却有些空落,他感觉到的确是少了什么东西没带,可他拍着脑门想了半天,却想不出来具体是什么东西。

方小孔突然告诉他,是少了个人。方大同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兰,他觉得方小孔年龄虽然不大,该懂的事早就懂了。方大同对着儿子笑了笑,说,过两年我给你娶个媳妇。

方小孔说,你还是先给我娶个妈吧。

方大同不说话了,方小孔的话让他再次想到了沈兰。在沈兰和家乡之间,他虽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家乡。可他眼睛一闭,就会想起这个女人。他觉得自己和沈兰之间,就像有根无形的丝线在连着,力量不是很大,却怎么也断不了。

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方大同把头伸到窗外抽烟,方小孔也学着他的样子,把头伸到窗外。方大同递了支烟给儿子,方小孔摆摆手说,早就戒了。方大同这才想起来,儿子这段时间的确没有抽烟。看来儿子比自己有出息啊,能把烟戒掉,这多半还是沈兰的功劳。方大同把烟头捏熄,扔在车窗外面。然后他看到从站台上跑过来一个女人,手里拎着两个大包,一副十万火急的样子,三两步就跨上了火车。方大同惊讶地把头从窗外撤回来,对方小孔说,是你沈兰阿姨!

方小孔说,不对,是我妈。

方大同愣住了,方小孔竖起大拇指,说,爸,你真行啊。

方大同两片嘴唇动了动,想跟方小孔说点什么,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沈兰很快就来到了他们面前。沈兰喘着粗气把包甩上行礼架,挨着方小孔坐下来,她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方大同。方大同说,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要走的?

沈兰说,我自有办法,你可以丢下我不管,但儿子不会。你说是不是?儿子。

沈兰看着方小孔。方小孔对沈兰竖起两个手指,作了个胜利的手势。方大同恍然大悟,这小子又在暗地里背叛了自己一次。他盯着方小孔看了又看,目光逐渐变得湿润。方小孔也学着父亲的样子,盯着方大同看了又看。然后,父子就像俩约好似的,一起开怀地笑了起来。

责任编辑石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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