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复杂
2009-08-21
环球时报 2009-08-21
关键词:报告

贸易争端解决程序
本报驻瑞士特约记者 金寒冰
中国
印度
巴西
美国
欧盟
加拿大
韩国
泰国
4
18
24
93
81
31
13
13
发起案件 被诉案件
16
20
14
106
64
15
14
3
(截至8月初数据)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法律顾问朱利安·梅德卡夫博士向《环球时报》记者详细解释了WTO贸易争端案例的解决程序。
首先,WTO会促成争端各方尽量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磋商要求,接到要求的一方应该在10天内给予答复,并在30天之内与申请方展开善意的秘密磋商。若协商无果,争端各方还可自愿接受第三方的斡旋、调解和调停等仲裁手段。中国加入WTO以后,很多贸易摩擦问题的解决仍停留在双边,但是双边往往不解决问题,因为人家不睬你,不重视你。资深WTO贸易争端律师傅东辉介绍,“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是在多边框架下的谈判,与双边谈判相比态度更加中立。”双方在磋商阶段达成协议还是很有可能的。“依托多边来促进双边,这个应该成为中国在处理贸易问题上的一个转变。”
如果争端各方磋商未果,又不愿接受仲裁,就可向WTO申请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专家组成立后,会对案件举行各类听证会,进行反复审理,一般会在6个月内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争端解决报告,然后发送WTO各成员。
如果争端各方对专家组报告持有不同意见,可在60天内向上诉机构提出申诉,说明专家组报告在法律解释与运用上存在的错误。上诉机构在接到上诉后应在60天内完成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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