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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与“笑贫”

2009-08-11徐怀谦

做人与处世 2009年9期
关键词:仇富平衡感仇恨

徐怀谦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仇富”和“笑贫”的话题日渐增多起来。各大媒体不惜篇幅,专家学者不遗余力,好像这两种心态已经成为强大的社会思潮。如果单纯地看这两个词,好像有点矛盾:“仇富”的人不应该“笑贫”,“笑贫”的人不应该“仇富”。但在我国目前社会,这两种心理却是同时存在着的。

先说“仇富”。国人有没有“仇富心理”?回答是肯定的。原因有二: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富人的钱来得不那么光明正大:二是贫富分化带来的不平衡感。在历史上,中国古代政治家的治世经验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但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夜之间冒出了那么多巨富,加上媒体对富人畸形消费的片面宣传,使都市“空气中弥漫着奢华的气味”,香车美女、精品别墅等等所谓“贵族气派”、“皇家享受”之类的时尚,更足以加强贫困者对社会不平等现状的仇视。在没有一个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存在的情况下,位于金字塔顶的富人即使是合法致富,也会成为低收入者仇恨的目标。

有一种说法认为,事实上,大众层面甚至从来不存在所谓的“仇富心理”,因为人们对比尔·盖茨这一类富人并不仇恨。大众所仇恨的,其实是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这只说对了一个方面。贫富分化带来的不平衡感就是大众层面产生“仇富心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尽快缩短从先富到共同富裕这一过程,否则“仇富心理”将成为我们社会极大的不安定因素。

再说“笑贫”。中国古代士大夫们倡导的是“安贫乐道”,是“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用老百姓的话说,是“人穷志不短”。可是今天,道德感沦落,金钱至上成为流行的价值观。贪官们为了捞钱,前仆后继;违法者为了捞钱,寡廉鲜耻。据报道,在有的大学校园里,大学生享受助学金的名单刚刚公布在橱窗里,就被人砸碎玻璃。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贫困也是隐私。有这份豪气,你可以不接受这“嗟来之食”嘛,何至于损坏公物?这里的笑贫,不仅是富者对穷者的笑,更是穷者本身的阴暗。

所以,同“仇富”现象相比,“嫌贫”、“笑贫”才是社会道德的恶之恶者,它比病态的“仇富”更不道德。更具有社会危害性。可遗憾的是,我们几乎是全社会都在不遗余力地为财富的最大占有者造势,对拜金主义衍生的纸醉金迷、骄奢淫逸、腐败浮华等丑恶现象,有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由于日益膨胀的财富崇拜大行其道,“嫌贫”、“笑贫”便如影随形,充斥于社会的每个角落。联系有些人对“仇富”和“笑贫”的不同态度,是否可以说,相对于有人对“仇富”心态的敏感,人们对嫌贫、笑贫之类的道德沦丧过于麻木?病态的“仇富”会弱化社会财富,我们当然要反对;在“仇富”心理相当严重的今天,对“嫌贫”、“笑贫”,我们理应比对待“仇富”更敏感一些,讨伐起来也应更有血性一些。

社会学专家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在一切社会事实中,社会情绪是最重要的社会事实,因为推动人们积极行动起来的,与其说是理智,远不如说是普遍的社会情绪。”“仇富”与“笑贫”就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情绪,而且是一种极为不健康的社会情绪。不承认这种社会情绪的存在或者试图回避它,不仅于事无补,反而有害。我们必须对这种社会情绪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通过改造社会来化解它、消除它,舍此别无他途。

编辑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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