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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与“民运”势力合流

2009-08-11

环球时报 2009-08-11
关键词:塔斯危险环球时报

美国被评为全球头号危险国家

中国因迅速发展壮大被列为第二危险国家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李 军 ●王盼盼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日前评选出全球十大最危险国家和地区,美国被列为最危险的国家,中国则紧随其后,理由仅仅是“国家越强大越引发危险”。

《外交政策》在报道中说,维护正义是美国政府的目标之一,但不容否认,在过去10年中,美国是世界上最具攻击性的国家。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美国更强大的国家。这也意味着美国的错误或者不作为的破坏性也最大。美国的经济失误令世界陷入经济危机。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恐怖主义暴行给人类造成的伤害大,还是华尔街危机的伤害更甚?”

文章认为中国在目前或者不远的将来对美国或者任何国家都不构成军事威胁,中国之所以成为第二危险国家,与美国成为头号危险国家的原因一样:最强大的国家最危险。他们展示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具有强大的影响。对于中国而言,如果它不承担与其力量相符的国际责任,国际秩序就会失衡。而且,中国内部最近出现冲突,不得不长期致力于解决内部问题。

另外,巴基斯坦因为境内“基地”组织和塔利班势力活动猖獗被排在第三位。俄罗斯被排在第四位。文章认为,俄罗斯近期内只是一个地区性“淘气鬼”,对邻国的政治威胁远大于军事威胁。文章还提到,俄罗斯总理普京近来在马背上展示肌肉的举动令人担忧。伊朗因为发展核计划,被列为第五危险国家。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因为始终难以解决的地区矛盾并列第六。尼日利亚和刚果(金)因为内部冲突等原因并列第七。欧盟位列第八。文章认为,本应成为世界稳定力量的欧盟没有有效的外交机制,无力承担维护世界安全的军事责任。“本应维护世界安定,却无力这样做,有时这就会带来极大的危险。”另外,伊拉克和沙特并列第九,委内瑞拉位列第十。

对于这一危险国家排名,中国人民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时殷弘表示并不认同。时殷弘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仅以国际影响力等少数方面为依据,就将中国列为“第二危险国家”是不可理喻的。在面对中国的快速崛起时,西方国家和媒体有点像是“惊弓之鸟”。中国走的是和平发展道路,与美国有很大不同,不会越强大就越危险。▲

专家认为,他们是要借助彼此力量,扩大声势

本报驻瑞士特约记者 宋文 本报记者 王跃西

为期3天的所谓“汉藏对话会议”8日在瑞士日内瓦结束,以达赖为代表的20多名流亡藏人与80多名海外“民运”人士参加会议,就所谓“中国未来局势与走向”问题展开讨论。有西方媒体评论说,流亡势力把“民主问题”与“西藏问题”联系在一起,标志着海外两股政治势力的“合流”。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9日报道,在会议上,达赖集团与“民运”人士围绕“自决”、“独立”、“民主”等议题进行了讨论。经过妥协,会议文件最后接受达赖提出的所谓“中间道路”,强调“自治”而避免使用“自决”的说法。一些与会“民运”人士还强调“西藏问题的解决同中国民主化息息相关”。对此BBC评论说,把中国的“民主问题”同“西藏问题”联系在一起,似乎成了海外两股政治势力合流的依据。

《环球时报》记者6日曾在这次会议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看到,达赖喇嘛等人进入会场和回答记者提问期间,身着黑色西服的4名强壮保镖簇拥在达赖喇嘛身旁,与发布会气氛极不协调。而且,新闻会进场检查十分严格,对中国记者更是严加防范。

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赵国军博士1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藏独”势力与“民运”分子合流并不是新鲜事,他们之间的勾结一直存在,只是程度深浅的问题。最近两股势力合流的步伐加快,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需要借助彼此的力量,扩大声势。其实他们的政治主张与利益未必相同,为了发泄对中国的不满走到一起更像是一种权宜之计。赵国军说,“民运”分子和达赖两股势力合流危害比较大,不仅使反华舆论声浪更强、手段更多,还在国际上造成反华势力强大的假象,对此中国应提高警惕。▲

承认“偷税漏税”罪行 害怕受到法律制裁

赖昌星还要“赖”在加拿大

本报驻加拿大特约记者 黄运荣 本报记者 李 虹

厦门远华案涉案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最近已经自愿返回中国,并受到良好对待。消息传出后,再次引起人们对赖昌星的关注,已经逃亡10年的“中国头号通缉犯”是否会回国成了媒体猜测的话题。日前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赖昌星承认了偷税漏税等部分罪行。不过,他的律师马塔斯9日明确表示,“认罪”并不意味着赖昌星想回国,相反,为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他还会继续设法待在加拿大。

据美联社10日报道,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9日表示,虽然承认有罪,但赖昌星不会放弃争取留在加拿大的努力。马塔斯称,赖昌星设法留在加拿大是“基于害怕在中国遭受折磨或可能的死刑”,而不是基于他是有罪还是清白。马塔斯还收回此前他关于承认逃税将不利于赖昌星申请加拿大难民身份的说法,称“在法律原则上,无论他以前被查出有罪或他现在自己承认犯事,都没有什么差别”。

《环球时报》记者日前刚刚对赖昌星进行过专访。赖昌星轻描淡写地承认自己曾经“偷税漏税”,并透露出想回国的念头,但更害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被问到是否承认过去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时,他说:“我只是一个生意人,偷税漏税是有的,但是我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相信当时在中国有百分之八九十的企业和商人和我犯有同样的罪——偷税漏税。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记者追问:“按照官方数字,你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严重罪行。你既然承认有偷税漏税,也应该承担该负的法律责任吧?”赖昌星辩解说:“偷税漏税,可以罚款,也可以坐点牢。但说我腐蚀、贿赂官员,这是个别人定的办案方向,是错的。我所有的财产已经充公,我的企业也充了公,为什么一定要我的命?”

流亡10年,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境遇越来越没落,这次让他重新回到人们视线的起因是其前妻曾明娜回国一事。中国政府日前证实,今年5月,曾明娜和女儿赖真真已经回到福建老家,并受到良好对待。然而在赖昌星及其律师马塔斯看来,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曾明娜回国没事并不意味着他的安全。马塔斯称,中国对待曾明娜的态度是想使赖昌星相信,他回国后也会受到宽大对待,“很明显,他们是想通过他的前妻向他发出暗示”。

赖昌星不想承担罪责,他的“认罪”会不会加快对其遣返程序呢?加拿大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目前赖昌星认罪与否,承认什么罪行,与他能否继续待在加拿大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赖昌星目前的官司并非争取获取加拿大的难民身份,加拿大最高法院2005年已经拒绝了他的难民身份申请,目前是进行遣返赖昌星的最后一道程序——遣返前风险评估,加拿大法院关注的不是赖昌星犯有什么罪,而是他回到中国后会否受到所谓不公平对待。这与赖昌星是否十恶不赦罪犯的身份,在法律上已无干系。

北京大学一名法学专家1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赖昌星只承认“偷税漏税”而不承认“走私”等重罪,明显是避重就轻。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赖昌星还要设法赖在加拿大,但他也越来越绝望,害怕有朝一日被遣返,所以试图用各种方法尽量减轻自己的罪责。现在既然连赖昌星自己都承认有罪,中国此前也曾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加拿大方面就更不应该打着法律的幌子,让赖昌星在加拿大继续“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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