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必须善待教师这群“牛”
2009-08-03张天蔚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09年1期
张天蔚
促使教师们集体抗争的事由并不复杂:按照现行《教师法》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而随着近年来公务员综合待遇的不断提高,原地踏步甚至有所降低的教师待遇,远远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只及前者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过低的工资待遇使教师,尤其是贫困乡村的教师,处于“年轻老师养不起自己,中年老师养不起家”,“在社会中得不到起码的尊重,非常苦闷”的尴尬境地。
据《南风窗》杂志报道,今年9月以来,四川、重庆两地的多个县市,陆续出现中、小学教师“罢课”事件,教师们采取各种柔性抗争方式,表达对待遇过低、生存状况窘迫的不满。
促使教师们集体抗争的事由并不复杂:按照现行《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而随着近年来公务员综合待遇的不断提高,原地踏步甚至有所降低的教师待遇,远远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只及前者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过低的工资待遇使教师,尤其是贫困乡村的教师,处于“年轻老师养不起自己,中年老师养不起家”,“在社会中得不到起码的尊重,非常苦闷”的尴尬境地。
在视教育为圣业的传统影响之下,让教师背向学生、走下讲台,显然是一个沉重的抉择。而且即使下定决心,作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特有的理性和良知,也使他们注定采取相对温和、节制的方式表达。正如一位参与“罢课”的教师所言:“作为教师,我们不可能使用暴力,也清楚不能触犯国家法律,于是我们大家决定采用不讲课、不布置作业、让学生自习等方式来表示抗议,争取引起政府和新闻媒体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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