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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弹性问责”其害莫大

2009-08-01

记者观察 2009年11期
关键词:威海市黔南州公款

萧 锐

同一天居然有两则被免职官员复出的消息登上门户网站的新闻首页:去年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的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转任威海市工商局局长;去年“6·28瓮安事件”后被免去一切党内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应该不会有人责怪媒体缺乏创意,总把眼睛盯在这些没完没了重复上演的闹剧上。真正没有创意的是某些把问责制与公众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有关部门。在大张旗鼓的问责之后,根本不去忌讳每一个普通公民其实已经算是很健忘的记忆力,就那么径自一位位“夺情启用”了。

每一位官员被免职之时,有关通报都有一番义正词严,就像笔者中学时代的那位政教主任一样,恨不得把不遵守课间纪律同影响澳门回归和十七大召开联系起来。但笔者宁愿官员的免职仅仅是依照法度的当然之举,不要与这样那样的时代背景或许也不算生硬地结合在一起。比如那位“职位不转地方转”的工商局局长邵立勇,组织公款旅游难道还不应该问责吗?偏偏要将其本已违纪的行为与“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联系起来,仿佛没有后者的大背景,公款旅游还真不算个什么事情。只等时光流逝,昔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由头事随情散,便会把那本应严惩的违纪行为冲刷得尽可能淡——这不是一个好的逻辑,更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思路。

看看这两位官员的复出速度:工商局局长邵立勇是2008年5月份被免职,12月份便堂而皇之地以威海市工商局副局长身份招摇过市了,直至近日官至威海市工商局局长(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该新闻的最新回应,对邵立勇的处分决定仍然有效,其现在的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别不变。有趣的是,网友截取百度快照中威海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威海红盾信息网”的图片显示,5月14日上午,邵立勇的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局长,到了下午则全部被改成为“副局长”);而在去年6月28日之后被免去一切党内职务的县委书记王勤,新华社记者2008年9月采访时,已然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另据消息,在2008年12月16日,中共黔南州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上,追认给予王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只是不知他头上的“财政局副局长”乌纱是否受到影响)。从两人倒下又复出的时间间隔来看,真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与其现在这么尴尬,倒真不如在免职时直接加一句“另有任用”来得痛快。

是的,免职和撤职是不一样的概念。现有规定对免职官员的再任用没有严格的制度要求。而有关部门恰恰利用了公众对两概念的模糊认识,把这个完全不影响再任用(而且在处分期也可以再任新职)的“免职”成功地让公众以为那个起码是“撤职”的处分。但在这样的文字游戏中,究竟谁是胜利者呢?公众真需要清理一下思路,看到底有多少被问责官员是如上所述的不影响官员履新、不影响职务待遇的所谓“免职”,以后免得再莫名惊诧、贻笑于有关部门。

这样变魔术般的复出速度,还有一个后果便是让公众错误地以为官复原职是很简单的事情。其实笔者知道,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地复出和复职的。笔者就曾亲眼目睹过身边某位正处级官员在因“市委领导震怒”而被当场免职后,谋求复职的“艰辛”之路——其间所需要消耗的绝不仅仅是财力和精力。那样的当口,还真是需要“上面有人”的——足以压塌房梁的“有人”的力量。

再一次被曝光在公众面前的弹性问责,以及极有可能存在的官员复出背后的种种违规的“艰辛”,需要有关部门的严查,但更需要国家赖以发展的法度“不仅仅是思想”,而真正成为“有规矩才有方圆”的制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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