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镇居民房屋拆迁法律的完善
2009-07-30刘萍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9期
刘 萍
摘要: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房屋作为公民特别是城镇居民的基本生存资料,应当受到严格的保护,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房屋拆迁引起的法律纠纷,这暴露出我国拆迁法律的不足。将从我国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现状出发,分析现有拆迁法律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完善对策。
关键词:房屋拆迁;保护缺陷;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237-01
1城镇居民房屋拆迁问题现状
这些问题归纳下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1)以公共利益为名进行商业拆迁。开发商和政府有关部门假借“旧城改造”、“公共事业”之名,行商业拆迁之实,谋取高额利润,严重损害被拆迁人财产权益。
(2)违反法定拆迁程序。主要有滥用行政许可权、限制被拆迁人知情权、野蛮拆迁、暴力执法等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层出不穷的野蛮拆迁和暴力执法。
(3)拆迁补偿不合理,房屋拆迁中的补偿款是政府指导下的市场价,远远低于房屋的正常价格,这也是拆迁问题纠纷的焦点。
2城镇居民房屋拆迁法律保护缺陷
(1)未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
根据拆迁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公益拆迁的性质是行政征收,实质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用国家补偿方式对私人财产的强制性剥夺。而商业拆迁属于普通的买卖协议,即被拆迁人和开发商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房屋并给以补偿的协议,其实质在于被拆迁人自愿让渡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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