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四种行政治理手段探讨
2009-07-30荣佳平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9期
荣佳平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的激化,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多发的趋势。在探讨如何利用应急手段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同时,我们更有必要从行政体制内部探讨如何长期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将从四种公共治理模式出发,对此问题进行阐释。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共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069-02
1绪论
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大背景,除了有社会与经济的原因外还有行政系统本身体制的不完善和不合理的成分。其实不单单就群体性事件问题,也不仅仅限于中国,行政系统的诸多弊端一直都是被人们猛烈抨击的对象,也是相关专家学者试图解决的难题。
从深层次说,也许是行政学处于政治与经济中的尴尬地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但是这又是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特别是二战后,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事务的日益增多。行政学遇到愈来愈多的瓶颈,遭遇各种质疑,要求进行改革、治理呼声不断。于是,人们提出了“治理”的概念,但是关于如何治理这个问题,其理论又是五花八门,大家各执一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家、公民似乎都参与了这场争论。
美国著名学者戴伊·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一书中将目前各种政府治理模式总结为“市场型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与“解制型政府”。虽然这四种主张都有一定的弊端和合理主义的倾向,但是作为一种理念来说对,对我国政府的治理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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