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中落实启发式教学的几点建议
2009-07-30何炫廷
当代教育 2009年2期
何炫廷
启发式是一种符合学生认识规律的教学方法,它把教学过程中的“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和谐地统一起来,把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放在首位,而把教师的引导、启迪、与点拨作为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思维的促进性动力。教师的“教”是引领学生去“想懂”知识,而不是靠老师“讲懂”;学生的“学”是为了“会学”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学会”。当前教师如何改变自己实施启发式教学呢?在这里,我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化学教学的一些经验,简要阐述几个方面的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1.大纲指引的教学方向
启发式教学需要给学生创设足够的自主学习的条件,学生有充裕的创造和发散思维的空间,为了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遵从大纲指引的教学方向。据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三个统一: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统一;加强双基与智能发展的统一;学习活动与主动探索的统一。
2.切实改变教学理念,变“灌”为“导”
学生是具有自主精神和能动精神及自我检查和调节功能的学习者,而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教师在教学中进行引导、指导、诱导、启示、启迪,只有在被学生所理解和接受从而转化为他们的内部动因,才会发生有益的作用。教师应结合教学实际,从学生已有的化学知识或者生活经验出发,借助学生对新的化学知识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等方面的心向,采用一些学生熟悉但又生动活泼实验现象和事实,把他们引领到新知识的学习中去,使他们从惊奇、兴奋而进入探究“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积极思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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