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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对爱情的考验

2009-07-16凌霜降

城色in生活 2009年5期
关键词:战书雅诗兰黛粉红色

凌霜降

所有的化妆品中,我最喜欢口红。涂了口红的女人,凭空就多出了几分妖娆。口红代表了女人全部的心思,不用口红的女人,肯定是没有女人心的。没有女人心的女人,哪里还算得了女人呢?

我对我的男友林墨说:如果你送很多口红向我求婚,我大抵是会答应的。

但林墨从未送过我口红。他认为男人去买口红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

个女人生需要多少支口红?

那是一支雅诗兰黛,墨色的外壳很是精致,我轻轻地,将它接过,又能轻轻地说谢谢。林墨坐在我对面笑;是不是很惊讶?我从未送你口红。

这倒是真的。我与林墨恋爱三年,除了一开始情到浓时送过我几次玫瑰花,林墨便再无其他表示。更别说口红了。林墨是实际主义者工资卡与奖金都交给你,你想要什么便买什么,这便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好。

可是,偏偏有这支口红。这支在林墨的房子里他的枕头下发现的口红。

我只是没想到会在林墨的床头下发现这支口红。林墨真聪明,他第一时间告诉我,这是他买来送给我的口红。林墨也真笨,他怎么没看清楚这是一支使用过的口红呢?大约只用过一次,所以口红顶端的擦痕几乎看不出来。可即便看不出来,这也已经是用过的口红。谁会把用过的口红送人呢?除非,这原本就不是用来送人的口红。

这是谁的口红?断定不会是男人的口红,这样艳丽妖娆的颜色,一定是一个妩媚女人用过的口红。谁是这个妩媚的女人?

我低头笑了笑,终究没有问。林墨仍在笑;你上次不是说还要买一支口红吗?你已经有那样多口红,还要买。一个女人一生得需要多少支口红呀。

我不能确切地知道一个女人一生到底需要几支口红,但我确信,眼前这支口红,必定不是我所想要的。

男女同居守则是我的一个女友说的,可以睡+但不能住。

林墨说他是想和我结婚的,但又有些害怕以后相处不来。毕竟在这个社会,离婚虽然很正常,但耗心耗力成本太高,不如先同居。交往满一年的时候,林墨便建议我搬到他的房子去住。我是位租来的房子,曾因此动摇过。我的女友是过来人,坚决反对,她这样说:结婚前千万别搬到他的房子里去!这事关日后的尊严。实在是忍不住想一起睡就让他到咱的房子住!哪怕是租来的房子。男女在一起,难免不会有吵架的时候,他若敢惹你不爽,把他从你的房子里赶出去。这总比你都快气死了还得独自一人跑出他家找酒店过夜强吧?!

我想了想,觉得十分有理。似女友说的,实在很想一起睡时就让林墨到我的房子来。当然,偶尔我也会去他的房子过夜。但始终没有搬过去。

关于口红事件,女友说:即使你搬过去了,也不代表这事就一定不会发生。恋爱中的人谁不受点对方出轨的伤?你要还想和林墨在一起,就沉默到底。毕竟他愿意骗你代表他还在乎你。你要不想在一起了就纠缠到底分手了事。

林墨高大帅气,工作与能力都很出色,并且与我在起两年,他至少没正儿八经地换过女友。

感情至上如我辈女人,就选择沉默到底吧。

这是一支CD口红。月光银的壳身,有闪闪的光泽,像刀的寒芒。

林墨仍然笑:他们都说这是春季的新款,颜色适合肤色白皙的人。我看你春天的时候就很白。

知道有些蠢,但我仍问了声送我的。林墨还是笑着回答我对呀。比起玫瑰花,口红实用多了。你涂口红的样子很好看呀。

很林墨式的解释。我打开口红,它完好无损。如果不是因为上一支口红的顶端有着轻微擦痕,我当然会感动莫名。但此刻,我只会心如虫噬,痛楚莫名。

感情需要一忍再忍吗?当然。

晚饭后,林墨送我回家,我拒绝了他想要留下过夜的要求。我在镜前试用在林墨枕头下发现的第二支口红,颜色是深桃色,有水晶色泽,灯光下的女人,面若芙蓉,红唇潋艳,只是那眼神,有痛的落寞。我知道,这支月光银的CD口红,像上一支黑色雅诗兰黛一样,似第二把刀,插入了我的心里。

我最没有想到的,这还不是结束,我终于在林墨的枕头下,发现了第三支白色壳的兰蔻口红,第四支深蓝色壳圣罗兰口红,第五支金色壳纪梵希口红。这一些各式价值不菲的口红,林墨都看我从枕头下拿出它们,然后笑着对我说送给你的。我相信,还会有N加一支林墨声称送给我的口红会继续在林墨的枕头下出现。

我忽然难辨真假。

如果林墨不是忽然转性变得喜欢送给女人口红,那便是另一个喜欢林墨的女人,以一支口红为剑,向我宣战。

这份战书,我决定以沉默到底的态度,接下了。

这是一支粉红色的安娜苏口红。粉色代表了甜蜜与梦想。

一晌贪欢后,林墨还趴在我的胸前,我把手伸进他的枕头底下,摸出了这支粉红色外壳的安娜苏口红。冰冷的口红壳烙在林墨的脸上,他说,送给你的。随即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张开眼:不对呀,这一周我没去买过口红。再说了,你一向不喜欢粉红色。

我继续沉默,林墨说着说着,都觉得有问题,我不喜欢粉红色,那这支粉红色的口红必定不是我的,而却也不是他买的。那么,这支口红是谁的?

看着他紧张地想解释却解释不清楚的样子,我笑了。我这样说是我买给女友的。她喜欢粉红色。

林墨叹息的样子,真是如释重负。他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我说:好。

据说,男女之间是一场角力赛。双方意志力与缠斗中的智慧是获胜的关键。林墨愿意而再地骗我,代表他并不想失去我。而我一而再地忍耐,则因我有不放弃他的决心。如若口红当真是那个女人给我下的战书,那她也太笨了一些。男女之间是否有问题,一支口红足够考验出来,那里用得着那样多的口红。

这支粉红壳的安娜苏口红,是我放在林墨枕头底下的,是我对林墨的考验。如果过去那些口红是那个神秘女人向我下的战书,那必然不是林墨每每都能预料得到的。如果林墨连这支粉色口红都说是他送给我的,那么,一切便都是谎言一场。但是,林墨否认了。也就是说,他不会送一支他不知道的口红给我。

我一支一支把之前那N加一支口红变成的小刀,从心里拔了出来,开始准备与林墨的婚礼。

我二十七岁了,应该到了结婚的时候。

婚后第六个月,我怀孕了。林墨极紧张,把我所有的口红通通丢掉的丢掉,收起的收起:口红的化学成分对宝宝不好。

我笑着专心喝他煮好的牛奶。看着他忙来忙去地煮饭煲汤收拾房间,想想自己,也算修成了正果。没有口红就没有口红吧。

怀孕第三个月,我的孕吐非常严重,婆婆说城市的空气实在太坏,建议由她陪着我到乡下去住几个月,等稳定了再回家。林墨

同意了。乡下的环境确实好,两个月后,我平安度过了孕吐期。

那支娇兰口红,是回家后的第二天,婆婆给我们换床单时发现的,拿着它来批评我:这些东西对孩子不好,你怎么就不注意呢!

我看着那支口红,看得到自己拿着水杯的手在颤抖,我买过不少口红,林墨买的也不算少,但是,我记得我没有娇兰的口红。而林墨,他不会在此时送口红给我。

宝宝已有轻微胎动。我知道,我必须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但这支口红,像一个可恶的引子,把所有林墨送给我的口红,又一一变为刀子,一小把一小把插进我的心里。

女友终于把分分台合十年的男友变成了老公。她这样说:所有的婚姻,都是忍出来的。事到如今,你只能一忍再忍。

林墨每天早早回家,晚饭后陪我散步,从不错过陪我起到医院去做产检。他做得这样周全,我不忍,还能如何?

已经过了预产期五天了,肚子里还没有动静。医生说:羊水足,不急。林墨有些担心,说:你小子不会怕见我才不出来吧?

女人是唯心的。我总觉得,是因为我心里仍有些不太想生这个孩子,所以,他才不肯出来。超过预产期的第十天,林墨的妹妹从另一个城市来出差,过来看我,说上次我来的时候,是特地过来看你的,你却不在,我住一天就走了。对了,我还落了一支口红在你这。是娇兰那个牌子,男友送我的。哥你可要赔我呀。

婆婆说你哥没说你来。我以为是你嫂子又用口红了,还说她来着。

林墨说:你像你嫂子,好象没有口红就活不下去一样,拥有成堆成堆的口红。当时我为了向你嫂子求婚,送出了多少支口红呀。

我微笑着坐在一旁听,那些雅诗兰黛的,CD的口红化成的刀子,一把一把地从我心里拔了出来,伤口被林墨对她妹妹说的话抹得平平整整,一点痕迹都不留下。倒是肚子,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了起来:老公,我要生了!

林墨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对着他妈大叫:妈!妈!要生了要生了!

他真的很紧张很紧张。

是个儿子。五官像林墨,肤色像我。人人见了都说:这是你们两个的翻版吧?林墨开始有些发胖,我也是。按林墨的说法,是幸福了才会胖。林墨再也没有给我买过口红,他的工资本与存折都由我管理,新买的房子,写了我和儿子的名字。林墨装模作样地说挣钱是男人的责任,但管钱是女人的责任。

大多数口红都用掉了或者丢弃了。只有那支黑色的被人用过一次的雅诗兰黛和妹妹那支粉红色娇兰我一直留了下来。也许这支用过的雅诗兰黛当真是一个女人留下的战书,而正是这支战书一样的口红,让我更坚定了与林墨在一起的决心。如果林墨根本不想与我在一起,他不会为了圆第一支口红的谎言而买下那样多的口红送给我。当然,林墨的妹妹无意中丢下的娇兰口红也是一场考验,它验的是我对婚姻的忍耐力,或者说,是林墨对爱情的宽容。

幸福婚姻是忍出来的意思应该是幸福婚姻是宽容出来的。没有宽容,哪里来的忍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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