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小产权房
2009-07-13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24期
关键词:法律
当数目众多的普通民众都成为违法者的时候,就应以政治的态度来处理它。现行土地法律体系本身就存在严重缺陷,立法部门也确实正在对其进行修订。
针对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政府最近给出了一个比较明智的解决办法:6月15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国土资源部与各地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而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也公开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旦小产权房或无产权房合法化,其价格将与商品房趋同,不再存在价差问题。这样的表态还有很多保留,但至少口气已经不再十分强硬了,小产权房似乎有了半条生路,至少,统一取缔的可能性已十分小了。
中央政府之所以采取这种态度,确有原因。过去几年来,政府始终强调,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为了制止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多次发文强调,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首先要把在建的、没有销售的小产权房管住,不要再卖了。
但是,如贠小苏所说,尽管政府三令五中,但有的人还是想钻空子。
首先,小产权房是由农民建造的,当然通常是由村集体与外部投资商合作建造;农民看到,地方政府凭借土地可以“大发其财”,自己同样拥有土地,也可以利用土地发财。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有自己的理解,他们经常依据这种理解而不是政府的土地法律安排自己的事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