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9-07-13胡虹
文化月刊·遗产 2009年6期
胡 虹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的魂,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因此,文化遗产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来,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成为当务之急。
那么,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呢?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等等。非物质性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性,是它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别之所在,由于它的非物质性,可称为无形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它没有物质载体,没有物质形态,不是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物质的特点,所以造成了对它的保护的艰难性。有资料显示:每一分钟就有可能有一首民歌、一种技艺、一座古建筑永远地消失。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夸张,但也从侧面反映非遗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仅以山西省的地方戏为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尚有52个剧种,现在只剩28个了,也就是说,有24个有着悠久历史、众多剧目、精彩艺术的古老剧种在短短的20年里永远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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