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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仁政思想客观价值浅探

2009-07-08刘金莲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7期
关键词:礼治仁政学说

刘金莲

摘要儒家学说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社会,关注社会的核心是人,其对社会、对人的关注集中反映在对政治的倾斜上,它一直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儒家学说由“仁”和“礼”两大部分组成,“仁”是精华,具有永恒的价值;“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则和工具,是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的。儒家学说当今对于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融洽和睦,建立和谐中国仍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关键词儒家学说仁政客观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368-02

一、儒家仁政思想客观价值的根据

(一)儒家学说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社会

社会既有具体的时代的特点,又有共同的贯彻始终的规律。儒家学说关于社会问题的论证,博大精深,涉及面之广,透析之深,为中国古代任何学派所不及。他们关于社会统一、稳定、协调发展的论证,既打上了具体的时代烙印,又有社会统一、稳定、协调发展的共同理念。前者是个性,具有明显的时代的局限性;后者是共性,具有永久的价值,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我们讲儒家学说的客观价值,正是指它具有永恒的普遍意义的部分。

(二)儒家学说关注社会的核心是人

人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不承认人的共性,从理论上说,不能成立。个性和共性,是一对矛盾,是对立的统一,否定共性,个性也不存在。从实践上说,否认共性,就会从根本上否认有关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理想、信念等观念的存在,更不会有统一。尽管这些观念会因时代而差异,因阶级而对立,但这是共性中的个性,它们存在的前提是共性。儒家学说关于人的个性的论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没有普遍意义;儒家学说关于人的某些共性的论述,则具有普遍价值,值得研究和参考。

(三)儒家学说对社会、对人的关注,集中反映在对政治的倾斜上

政治,说复杂,则复杂,世界观、人生观、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战略、策略、法律、法令、规章、制度等等。但说简单,也简单。剥开神秘的面纱,政治所赤裸裸露出来的,是为公,或为私,为多数人,或为少数人的问题。多数,是公的应有之义;少数,是私的需要的外延。不管口号喊得多漂亮,宣言写得多神圣,一遇到利益实践,便原形毕露。古今依然,概莫能外。儒家学说,在政治上,具有二重性,一直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它所构建的政治学框架,是一个宠大的系统工程。直到今天,仍然在不知不觉中发挥着影响。这正是中外学者仍在孜孜不卷地研究儒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儒家仁政思想客观价值浅探

(一)儒家学说由两大部分组成:一为“仁”,二为“礼”

仁是爱人,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孔子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标准;礼是克已复礼,是孔子及儒家政治与论理范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培养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绳索,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正常情况下,二者是治世的良策。仁是目的,是治世的纲领;礼是手段,是治世的原则,即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守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二)儒家学说中的仁政是儒家学说中的精华,具有永恒的价值

它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儒家仁政思想的萌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消极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积极的。但二者的立足点是“己”,标准是“己”,而不是农民。因此,从仁政的发展过程来看,在孔子时代,尚处在萌芽阶段。但这是个空前伟大的萌芽。孔子生活在“春秋无义战”的争霸时代,当时盛行的是“争城一战,杀人盈城,争地一战,杀人盈野”,己所不欲,专施于人,己欲立而倒人,己欲达而毁人,用打倒别人,来实现“已欲”,“己立”、“己达”的目的。在这种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弱肉强食的年代,孔子以无私的品德,无畏的精神,针对时弊第一次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何等的高尚和勇敢!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孔老夫子的这些名言,仍不失为发人深醒,引人向善的座右铭。在官场,应成为工于心计、勾心斗角、拉帮结派、排除异己者的鉴戒;在商业文化建设中,应成为培养行业道德、优质竞争、共同发展的行业规范。

第二阶段是曾子在《大学》中提出的“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角度已经不同,标准已经改变,已由“己”变为“民”。曾子用“民好”、“民恶”来规范统治者的“好”和“恶”,这是立场的转变,质的飞跃。对照今天我们党内少数中高级干部和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执法不公、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傍大款搞权钱交易、包养情妇等等问题,不是很应该羞愧汗颜,无地自容吗?

第三阶段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儒家仁政思想发展的顶峰,是质的更高的飞跃,一跃而成为“本”“末”的界定。由“民好”、“民恶”变为“民本”,由恩赐变为服务,一屁股坐到了民的一边。民是根本,无民何有国,更遑论君。孟子视暴君为“独夫”,人民杀之都合理。他甚至动员齐宣王讨伐燕王,以解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燕国民众,其民本思想之彻底,令人惊叹!从认识方面看,孟子对“民本”的理解,比现代资产阶级的民主还彻底。从立场上检验,孟子对仁君的夸奖,对暴君的疾恶,其态度之真诚,感情之真挚,绝非资产阶级政客的口是心非、假仁假义所能比。正因为如此,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对孟子都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尊其圣,弃其仁,打其旗,违其训,一代又一代扮演着政治骗子的角色。

儒家的仁政思想,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一直是区分仁君德政、暴君苛政的试金石,它既是治世的良策,又是农民起义的精神支柱。从陈胜、吴广到梁山英雄,他们所憧憬、向往、追求的仁君德政,实际上正是儒家的仁政蓝图。而历代新朝代建立初期所推行的宽政,无一不是儒家仁政蓝图或多或少的再现。从刘邦的释奴婢、免徭役、减田租,到朱元璋的杀贪官,都是如此。熟悉中国历史而又不抱偏见的人都知道这是事实,打倒孔家店也罢,红卫兵火烧儒家经典也罢,都改变不了儒家仁政思想在历史上的地位。

毛泽东同志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劳动创造世界”的理论,遵从《共产党宣言》“公仆”论的原则,用中国语言、中国风格,提出了作为毛泽东思想核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共产主义人生观最完整、最系统、最彻底的表述。江泽民“三个代表”的论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作的最科学的概括。胡锦涛总书记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它们与儒家的“民本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毫无异义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从中仍可以找到带有明显色彩的儒家“民本”、“民好”的遗传因子。这说明儒家的“民本”、“民好”、“民恶”在今天仍有存在的价值,它应成为诠释、检验、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和试金石,应成为每个“公仆”镂心刻骨的座右铭。

(三)儒家学说中的礼治是建立儒家农业社会蓝图的模式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则

这是礼的正面作用,其反面作用有二:其一,在正常情况下,礼治,是统治阶级超负荷剥削劳动者,残酷迫害奴役劳动者的法宝。统治阶级要多少,劳动群众就得给多少;统治阶级怎么迫害和奴役,劳动群众都得忍受,否则就是违礼,就是抗旨和犯上,轻则受罚,重则屠戮和抄家。其二,在农民起义时代,礼治是绞杀农民起义的大棒,是镇压犯上作乱的达摩克利斯剑。

但从历史发展的长河看,儒家礼治的大一统思想,是稳定社会的工具,是任何社会不能缺少的。即使在革命队伍内部,也必须保持积极的统一和稳定,这是赢得胜利的前提。

儒家的礼治,到了荀子时代,变成了向法过渡的阶段。稍后的著名法家韩非子和李斯,是荀派的传人和发展。礼和法没有内容上的绝对界限。政令和约定俗成的是礼,经过法定程序的是法。赡养老人,古代是礼,现代是法;走路不能撞人,在中国是礼,在美国是法。中国诸多法律,在历史上都是礼。

儒家礼治的大一统思想,在今天统一台湾,巩固和发展大中华多民族融洽和睦,建立和谐中国,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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