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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学中暴力手段的量刑价值

2009-07-08刘阳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刘 阳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严重地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本文指出了暴力对于定罪量刑的重要意义,也再一次反映了以上研究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暴力暴力犯罪暴力行为暴力手段强制性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46-01

量刑活动的主要依据就是量刑情节,它是指“法律规定的定罪事实以外的,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因而在决定处刑从宽、从严或者免除处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暴力手段不仅具有重要的定罪价值,而且在量刑阶段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暴力手段影响量刑的法律依据

按照量刑情节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可以区别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两种。前者是指刑法规范中明文规定,在量刑的过程中必须予以考虑的,对犯罪分子予以从宽、从严或者免除处罚的各种犯罪事实而后者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依具体情况对量刑轻重产生影响的量刑情节”。对于大多数的暴力手段如果不能具备定罪价值,那一般就应当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范畴。

从两种量刑情节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但这是否就意味着酌定量刑情节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依据,只能由审判人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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