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性质的语义分析
2009-07-08徐昕徐雪蕾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关键词:船舶
徐 昕 徐雪蕾
摘要语义分析方法是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本文运用语义分析法学的基本方法,探索了海商法学界争议颇大的船舶优先权性质问题,为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文中通过综合分析后认为,船舶优先权应当属于物权。
关键词船舶优先权语义分析法学权利性质
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31-02
语义分析,亦称语言分析,是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结构、语源、语境,而澄清语义混乱,求得真知的一种实证研究方法。本文从分析船舶优先权的“核心-边缘”意义、特征入手,辅之以语源和语境两个方面的追问,深化对这一概念立法价值基础的认识,进而探求对船舶优先权的性质问题进行解答。语义分析方法的重要优势在于:由于其形式上采取对该问题的有关方面系统地展开,尽可能提供完整的信息、全面的选择范围,使对该问题的探讨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一、船舶优先权性质的有关学说
船舶优先权的性质在海商法制定之前一直在学界有着广泛的争论,以致海商法订立之时对这一问题采取不予明确规定的态度。从国际上看,就大陆法系而言,船舶优先权被认为是一种以船舶为担保的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范畴。但在英美法系国家,学者们一般认为船舶优先权是以船舶为客体的特殊财产权。但在1980年发生的“the halcyon isle”一案中,枢密院的五位大法官三比二的微弱多数判定,船舶优先权仅仅为一种程序性权利。因此这一判决在后来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