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监管之研究
2009-07-08惠林法耿国祥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惠林法 耿国祥
摘要本文认为必须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清保险监管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居安思危,切实做好保险监管工作。
关键词保险监管体制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63-01
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门的保险监管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贯彻执行。必须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清保险监管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做好保险监管工作。
一、保险监管的重大意义
保险市场风险很高,且涉及面广,对其依法加强监管意义重大。
(一)有效地保护与保险活动相关的行业和公众利益
保险经营与风险密不可分,保险事故的随机性、损失程度的不可知性、理赔的差异性使得保险经营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加上激烈的同业竞争和保险道德风险及欺诈的存在,使得保险成了高风险行业。保险公司经营亏损或倒闭不仅会直接损害公司自身的存在和利益,还会严重损害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危害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所以,保险业具有极强的公众性和社会性。
(二)培育、发展和规范保险市场……p>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