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访制度与司法救济的张力关系及其变构
2009-07-08伊文嘉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关键词:制度
伊文嘉
摘要信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长期的信访实践在客观上却产生了消解司法权威、破坏法治社会基础的严重后果。本文指出解析其张力关系,变构其动态模式,是理顺信访制度与司法救济途径关系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信访司法张力变构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61-02
信访是指具有政治诉求或者权利救济愿望的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活动。在理论上,信访制度是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权利救济的一种途径,是司法救济制度的补充。然而在实践中,信访实质上已经异化为优于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制度,导致功能泛化,极大地消解了司法权威,削弱了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
一、信访制度与司法救济之间的张力关系
(一)信访制度削减司法权威
权威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之一,司法权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路径。树立司法权威的最终意义在于,通过公正地适用代表正义的法律,从而分配社会正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自觉意识。司法权威的获取有两种途径,一是政治的赋予,二是正义的形象。在我国,长期以来宣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人民司法,在人民(群众)面前并不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力。豍使得司法机制未能获得足够的政治先天优势;同时,因为制度设计的缺陷和历史、文化传统,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等诸多因素,使司法机关未能披得绝对正义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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