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证据的收集
2009-07-08孙长录赵飞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关键词:计算机
孙长录 赵 飞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而电子证据作为网络犯罪的“软肋”,为我们侦查网络犯罪提供了依据。电子证据不同于数字证据和计算机证据,其具有传输上的快捷性和内容上的易篡改性等特点,对于如何完善电子证据的收集,我们应从法律规制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同时进行。
关键词电子证据特点收集完善
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08-0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而电子证据作为网络犯罪的“软肋”,为我们侦查网络犯罪提供了依据,因此,其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而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电子证据是由电子设备储存或传输的有侦查作用或证据价值的电子信息及派生材料。这些电子信息能够证明犯罪案件的事实,通过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并且通常是以电子的形式存在于电子设备或存储器中。
数字证据和计算机证据是与电子证据相关类型的证据,但它们不完全等同于电子证据。数字证据是由基于数字技术的电子设备生成和储存的数字形式的信息材料。计算机证据是由计算机设备生成和储存的信息材料,是最常见的数字证据和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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