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节约能源法》实施背景下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
2009-07-08何黎知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
关键词:改革
何黎知
摘要2008年4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正式生效。该法从技术层面和调整范围上都对节约资源这一基本国策予以了法律上的保障。国家节能战略的实施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引。时隔不久,国务院又出台了酝酿多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该政策是在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的情况下催生的,但是它更凸显了国家的环保节能理念,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节约能源法》相关配套实施政策。
关键词修订节约能源法税费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41-01
2008年4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正式生效。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从法律层面上把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法律可操作性和调整范围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并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增加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规定,提出了公共建筑物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鼓励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等很多具体可操作的节能措施,并在强化政府指导和监管职能的同时,明确国家实行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企业节能和产业升级。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明确规定,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它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及环境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同时还规定了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政府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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