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的“新”班主任
2009-07-07黄波涛
教师·上 2009年6期
黄波涛
2007年下半年,我省高中全面实施课程改革,涉及课程目标、结构、内容、评价等全方位的改革。新课改是在全新的素质教育理念下进行的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倡导社会、人、自然三位一体的培养目标。新课改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老师用新的教学理念去启发学生、教育学生。因此班主任的工作也要相应地作出调整。下面结合我一年多来的班主任工作的实践进行探讨。
一、更新观念,以人为本
一切改革创新都是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开始的。传统班主任“保姆式”“警察式”的管理方法使班主任在班上拥有绝对权利,评价学生好坏的标准就是“成绩好坏”与“听话与否”,学生成了班主任手中的一个听话器,表面上都被整得服服帖帖,但是这种传统方式大大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更不符合青少年心理发展状况。
高中课改的最大亮点就是“选择”,这就是强调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新理论。学生是一个个独特的人,都有各自的内心世界、内在感受、精神生活,个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我们班主任的工作一定要以人为本,尊重个性变化,多样发展。少一些“约法三章”,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批评指责”,多一些“换位思考”,用欣赏的目光去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我尽量让学生“各尽其才”“各尽其能”,新课程改革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班主任是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他人”。朱小曼教授说:“班主任管理的最大效率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性的展开……如果班主任的水准越高,他班上的学生的个性就会越来越丰富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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