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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章学诚对四部分类法的评论

2009-06-25王化平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09年2期

王化平 周 燕

关键词:章学诚;七略;四部;文字狱

摘 要:文章根据《章学诚遗书》中的资料、《四库全书》的编撰过程以及章学诚好友冯廷丞在“字贯”中的遭遇,认为章学诚治目录学虽最终改变了一度复古的思想,但对四部的基本判断其实一直未变,只是碍于文字狱的震慑,未能畅所欲言。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09)02-0114-04

谈及章学诚对四部的态度,通常认为他早年轻视四部,后来逐渐改变看法,转而肯定四部。但如果仔细梳理章学诚的著作,及其与友人的通信,就会发现章学诚的目录学思想虽有一个成熟的过程,但他对四部其实一直持否定的看法,只是慑于文字狱而不得不掩藏自己的观点。

1 “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

乾隆44年完成的《校雠通议》集中阐述了章学诚的目录学思想,在此书的序中,章氏将刘向父子立为偶像,认为“后世部次甲乙,纪录经史者,代有其人;而求能推阐大义,条别学术异同,使人由委溯源,以想见于坟籍之初者,千百之中,不十一焉”[1](卷一),道明了自己的学术渊源。至于《七略》以后,众多图书分类体系中最为成熟的四部,章学诚并未特别关注。在“宗刘”一篇中,章氏列出了“四部之不能返七略”的五条理由:

《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为行、楷,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史部日繁,不能悉隶以《春秋》家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一。名墨诸家,后世不复有其支别,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二。文集炽盛,不能定百家九流之名目,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三。钞辑之体,既非丛书,又非类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四。评点诗文,亦有似别集而实非别集,似总集而又非总集者,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五。凡一切古无今有、古有今无之书,其势判如霄壤,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之文章乎?然家法不明,著作之所以日下也;部次不精,学术之所以日散也。就四部之成法,而能讨论流别,以使之恍然于古人官师合一之故,则文章之病,可以稍救;而《七略》之要皆,其亦可以有补于古人矣。

简而言之,随着时代的变化,图书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七略》虽能符合汉代的图书情况,但不能适用于所有时代。可是,这段文字显然以不同的标准衡量《七略》和四部。因为,既然“七略之成法”不可守,是源于图书的发展,那么萌芽于魏晋,到乾隆时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四部又是否可以有序归纳群书呢?从指出类书、钞书、评点之书的归类不合理来看,他并不否认四部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他认为有些钞书“既不能悉畀丙丁,惟有强编甲乙”,极端者如《说郛》,“其书有经有史,其文或墨或儒,若还其部次,则篇目不全;若自为一书,则义类难附。凡若此者,当自立书钞名目,附之史钞之后,可矣”。既是如此,何必要强入史部呢?

凡四部之所以不能复七略者,不出以上所云;然则四部之与《七略》,亦势之不容两立者也。《七略》之古法终不可复,而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则四部之中,附以辨章流别之义,以见文字之必有源委,亦治书之要法。

将本来难入四部的书,强行分别部居,乃是因为“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能突破宗刘复古的束缚固然可贵,但继而说出“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这于精通校雠的章学诚来说,却是相当奇怪的议论。因为这首先与他上文的分析多少有些矛盾:既然有些书归入四部并不恰当,何以四部又不可改呢?其次,从目录学的发展趋势看,自宋以后,已屡见官私著录不用四部,这种风气到明代已经蔚然成风,到清代时,此风仍然不减。清初的钱曾编撰《读书敏求记》、《述古堂藏书目》,完全摒弃四部法,自创类例。对于这种趋势,章学诚不可能了无察觉。他极为推崇的郑樵重视类例,在分类上自成一格,将群籍分为十二大类、百家、三百三十一种,突破了四部的樊篱。曾作《申郑》篇的章学诚也不可能不了解此点。在章学诚为挚友周书昌《藉书园书目》所题的“序”中,对“藉书园”称颂备至,最后惋惜地说:“虽然,群书即萃,学者能自得师尚矣。扩四部而通之,更为部次条别,申明家学,使求其书者,可即类以明学,由流而溯源,庶几通于大道之要……斯则周君之有志而未逮。读其书者不可不知其义也。”[2](藉书园书目自叙)可知友朋间就有改革四部的议论,从他深以为憾的语气来看,他是赞赏这种变革的。在《宗刘》篇中,章学诚只是证明了《七略》之变势在必然,并未辨明“四部之体质”何以“不可改”。从现有材料来看,他也没有深入地论证过这个问题。

事实上,章学诚对四部的弊端多有陈议。如《文史通议·文集》编,讨论到集部之下的图书归类,在指出集部下立“楚辞”类等不妥之处后,说“史部、子部之目何得而分之?其例之混实由文集难定专门,而似者可乱真也。”[3](P.298)意思是三部分目都有不当之处,这是对分目的意见。《报孙渊如书》中,在提出“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之后说:

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末流忘所自出,自生分别,故于天地之间,别为一种不可收拾,不可部次之物,不得不分四种门户矣。此种议论,知骇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然朱少白所钞鄙著中,亦有道及此等处者,特未畅耳……然相知数君子,终不敢秘,幸时有教政之,为幸多矣。[2]86

信中说得含糊,如“不可收拾,不可部次之物”指什么?但大致可知章学诚对“不得不分四种门户”自有一套罕以示人的见解,而观其上下文义,所谓“四种门户”应即经、史、子、集。这封信的开头部分回答了孙星衍询问《史籍考》的事情,因此,它的写作时间应在1788年左右。孙星衍后来编有《孙氏祠堂书目》,共分12类,完全打破了四部分类体系。孙星衍为此书撰写的“序”的末尾,有小字注可证明初稿撰于嘉庆五年左右,[3]当时章学诚仍然在世。章学诚自信精于校雠著录之法,且在信中有二人讨论校雠的文字。因此,两人商讨过《书目》的体例应是情理之中的事。在与朱少白的信函中,章学诚将自己对四部的看法同样说得颇为隐讳:

今书分四部,而子别九流,集分三类,亦官书不得不然之势。唐《艺文》皆然。但九流之书,名墨失传,而兵技、阴阳不别为部,子术不分而道器混矣。集分三种,则《楚辞》一家之言,难以专部。而总集作用非一,或参子史,如《秦策选辑》名为总集,实史部故事之属。又如《论判辑警》亦入总集,乃子部,《意林》相同。姑且弗论。惟诸家别集,必当分别家数,其同名文集,而其书旨面目迥殊,岂止如九流分子而已哉?然向、歆绝学失传,校雠诸家不知流别,故文集一体至今,如淮泗入河,浩无统摄,是以无实之文章,率应酬恶滥不堪,皆籍集部以为龙蛇之沮,实因无校雠专门之辨流别而清良贱也。足下索《文集篇》,一时寻不出,大旨不过如此。愚持此论之时,先夫子初有嘻其甚矣之叹,后于安徽幕中谓邵二云乃云:“斯言良是良是!但人必不从耳。”今遥遥三十年矣。愚亦不敢昌言,触名场诸公之忌讳也。[2]691-692朱少白是朱筠的儿子,朱筠于1771年始任安徽学政,[5](P45)信中又有“遥遥三十年”之说。以此推算,章学诚的这封信最早写在1800年左右,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几年。这个时候,《四库全书总目》早已在民间流传,它的分类体系也被许多人所尊崇。因此,章学诚批评子、集分类、收书不合理,可算是触忌讳了。虽然信中主要讨论的是子、集二部,但由其对两部的不满意,及认为“亦官书不得不然之势”来看,所谓“不敢昌言”的话,可能指涉及四部的议论。在作于乾隆55年左右的《释通》篇中,章氏也谈到了四部于某些图书无所收纳的情况:

且《七略》流而为四部,类例显明,无复求古人家法矣。然以语录讲章之混合,则经不为经,子不成子也。策括类摘之淆杂,则史不成史,集不为集也。四部不能收,九流无所别,纷纭杂出,妄欲附于通裁,不可不严其辨也。夫古人著书,即彼陈编,就我创制,所以成专门之业也。后人并省凡目,取便检阅,所以入记诵之陋也……然而专门之精,与剽窃之陋,其相判也,盖在几希之间,则别择之不可不慎者也。[1].374

令人遗憾的是,章学诚虽然认识到了“语录讲章”、“策括类摘”之类“经不成经”、“子不成子”、“史不成史”、“集不为集”,是“四部不能收,九流无所别”的图书门类。但他碍于“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的预设,不得不本末倒置,转而指摘后人著述无古人家法,不能成专门之精。这种议论,实际上变成了他所厌恶的“以部次乱书籍”。

总之,综合各类文字资料可知章学诚认为“四部之体质不可改”应是言不由衷的说法,他其实一直不满意四部体系,只是碍于外部因素而不敢畅所欲言。

2 编撰方志不用四部之法

章学诚一生编撰过多部地方志,对我国方志学的理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他的方志学理论中,有关“艺文考”体例的议论同样是他目录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27岁时,章学诚代父撰写《天门县志·艺文考序》,在序文之末交代了分类体系:“今采摭诸家,勒为一考,厥类有四:曰经,曰史,曰子,曰集。其别有三:曰传世,曰藏家,俱分隶四部;曰亡逸,别自为类,附篇末。”[3]853他这时在校雠学领域还谈不上自成一格,而且是代父撰书。因此,分四部未必是他的主张。

后来的《和州志》是章学诚独立修撰的第一部方志,始于乾隆38年,时当四库开馆之年。第二年,因老师朱筠被贬,且新任官员又多方阻挠,编志之事遂中途辍置。在现存的《和州志·艺文书序例》中,章学诚详细论述了四部与《七略》的区别。认为“《七略》亡而为四部,是师失其传也。”已有贬低四部的用意。在紧接其后的分析中,又罗列了四类难以归于四部的书籍。“其书既不能悉付丙丁,惟有强编甲乙。”但“以谓《七略》之势,不得不变而为四部,是又浅之乎论著录之道者矣。”这是因为“闻以部次治书籍,未闻以书籍乱部次者也……四部承《七略》之敝,而不知存《七略》之遗法,是《七略》能以部次治书籍,而四部不能不以书籍乱部次也。”并驳弃了“四部之藉口于不能复《七略》者”的两条理由。而章学诚于乾隆44年作《校雠通议·宗刘》篇时,对四部的看法竟然发生了彻底的转变,转而认为《七略》流为四部是情势之必然。

撰修《和州志》时,章学诚的方志体例仍在完善当中。在完成《亳州志》之后,他的方志体例方臻完备。《亳州志》今已亡佚,无法考见其详,但稍后完成的《湖北通志》至今仍有存卷,从中可见章氏于方志中“艺文”一考之体例的论说和实践。在《通志凡例》中,说明了“艺文考”所用体例的原由:

艺文为著录之书,唐宋史志嫌其太略,若仿陈氏《书录解题》,晁氏《读书志》,各为题跋、考订,施于州县之志,可资博览。通志包罗既富,不可贪多失剪裁也。今略仿汉隋二志,稍增子注,以备后人考核,酌于详略之间,庶几得当。然类例恐有不全,故不分部次,而以时代为先后云。[2]245

在答复陈熷《通志》一书宜重修时,章学诚认为“艺文考”不宜用四部,因为“此说局中已先议及,后因门类不备,家数不全,又详略多寡太不匀,故止分时代,此方志之目录异乎全史之必当分也。”[2]619(修湖北通志驳陈熷议)可见章学诚对七略的认识是随其在方志编撰过程中积累的学识而变的,同时他对“艺文”体例的选择亦从一味崇古,发展到以方志体裁的特点决定“艺文”的体例。

编修《湖北通志》时,章学诚于方志体例早已成熟于胸,故在《湖北通志辨体》中将“专门考订之书”与“史志著录之体”加以区分:

今按专门考订之书,与史志著录之体不同。班固《艺文》不载刘向叙录,即此意也。近来金石专门之书已夥,惟方志著录,不过数家耳。通志体宜简括,注其年月官衔名姓即为考据之基……即如艺文,非不知著录部次,可仿陈直斋、晁公武诸家,增附题跋,亦以体制宜于州县,而不便于通志耳。然毕竟一方之书,不比全史,故较郑樵之《艺文》《金石》二略,已加详矣。[2]302

因此,《和州志·艺文书》采用《七略》体例源于章学诚的“宗刘”,而此后在方志的编撰中放弃完整的分类体系,则与其方志学理论的发展不无关系。在撰《和州志》18年后,章学诚在与友人谈及刚刚编讫的《亳州志》时说:

近日撰《亳州志》,颇有新得。视和州、永清之志,一半为土苴矣……和州全志已亡,近日删定“叙论”作一卷,不过存初见耳。永清全志,颇恨芜杂……永清撰志,去今十二年,和州则十八年矣,由今观之,悔笔甚多。[2]85

其中所说《和州志》的“叙论”应是《和州志·艺文书序例》,删定的用意是“存初见”,这说明他早已改变当初的看法。撰修《湖北通志》时,距撰《亳州志》又有几年,《史籍考》也已经动笔多时。此时的章学诚对图书分类和方志编撰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特别是他强调全史与方志的区别,对方志中取例于全史志书的一些门目,强调简括,不必全袭全史之成法。在这种方志编撰理论下,“艺文考”自然趋向简略,因而不再分部次,只按时代排比先后。

从“艺文考”体例的变化看,章学诚的目录学思想确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侧面之一就是在方志的编撰实践中,最终放弃了在目录学中复古的思想,并找到了一种与其方志学理论相符合的著录体例。

综上两节的分析可知,尽管章氏的分类思想有一个成熟的过程,且对四部的看法有所调整,但他始终认为四部存在诸多弊端。

3 从《史籍考》看文字狱之于章学诚学术思想的影响

今已失传的《史籍考》可谓专门考订之书,不比方志中的“艺文考”,在体例创制方面给了编撰者更大的空间。但从相关文献来看,章学诚在设计此书的体例时,虽有成一家之言的雄心,却又不敢翻越四部的藩篱。如在《史考释例》中说:

史库画三之一,而三家多与史相通,混而合之则不清,拘而守之则已隘,是则决择去取,不无搔首苦心。《史考》之牵连,不如《经考》之截然划界也……今既扩充类例,上援甲而下合丙、丁,则区区专门书目,势不足以穷其变也……

与《四库全书》史部分目相比,《史籍考》的类例确实得到了扩充,所收书籍也做到了“上援甲而下合丙、丁”。如“目录部”下增设“诗文”、“图书”,将经部的《乾坤凿度》,以及子、集二部中一些书籍的相关篇章收入《史籍考》等。但总体而言,《史籍考》仍然严守《钦定四库全书》的规模:

一以《钦定四库书》入史部者为主,不见于《四库》著录,不敢登也。入《四库》之著录而不隶于史部者,亦不敢登。义取于专部也,不敢妄分类例,谨照书成年月,先后恭编。犹史之本纪,所以致谨严之意。仍注《四库》部次于下,所从受也。[2]615-616

不见于《四库》者不登,不隶于史部者也不登,再加上《论修<史籍考>要略》中提出的“制书宜尊”、“禁例宜明”,[2]117《史籍考》的收书就大致不出《四库全书》的范围了。

总是不忘成一家之言的章学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从他所处的时代和个人的交往来看,他应是受了文字狱的影响。

乾隆38年,《四库全书》开馆编写,乾隆46年编峻。它的书名,以及分为经、史、子、集四部都是乾隆钦定的。乾隆38年2月下旨指示群臣:“朕意从来四库书目,以经、史、子、集为纲领,裒辑分储,实古今不易之法。”[6]卷926是年5月,乾隆再次提到从《永乐大典》辑佚典籍:“特诏词臣,详为勘覈,釐其应刊、应钞、应存者,系以提要,辑成总目,依经、史、子、集,部分类聚,命为《四库全书》。”[5]卷934《四库全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既然是皇帝旨意,四库馆臣就只能按旨行事,四部遂自此定于一尊。

在《四库全书》编撰期间,曾发生过震惊宇内的《字贯》案。乾隆42年,江西举人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乾隆在谕旨中虽然没有追究“妄行著书立说”的罪行,但以为其书“凡例”中“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开列,深堪发指。”[5]卷1043受此牵连,此前因禁书而屡获乾隆褒奖的江西巡抚海成前功尽弃,且被革职查办。章学诚的朋友冯廷丞时任江西按察使,也因《字贯》案获罪,滞押在刑部。当时在永清县的章学诚,时常入京探视。[2]180冯廷丞是章学诚在极度贫困之际得以获交的朋友,冯、章两家的关系也非比寻常[2]。冯廷丞受文字狱之累,章学诚当身同感受。《校雠通义》是在“字贯”案发两年后(1779年)完成的,因此,凡书中涉及四部,章学诚的谨小慎微也就不难推想。虽然《四库全书》当时仍末编峻,且《总目》在民间的流行也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但章学诚的老师朱筠与修撰《四库》关系密切,他的朋友如邵晋涵、周书昌等人又是馆中的重要人物。所以,他对《四库》的分部必当早有闻知。

但章学诚为人颇具文人的傲气,不是轻易改变自己主张的人。因此,章学诚对如同圣旨的四部虽不敢直加批评,但也不愿完全改变自己的观点。知道了他的这种心态,就能看出“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今书分四部,而子别九流,集分三类,亦官书不得不然之势”这些言语背后透出的无可奈何,以及他对后人著述不守陈例的议论不过是在自圆其说而已。

虽然章学诚的“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在其逝后一百多年后即完全被打破,但他的说法仍然影响了一些后世的学者,尤其是成都的刘咸炘。他发挥章学诚的议论,在不变更经、史、子、集四大部类的情况下,对四部加以革变,提出尊经、广史、狭子、卑集,并立内、外编的措施,甚至试图以新的四部体系容纳古今中外的图书。[7]这种分类思想在20世纪30年代并不是主流,如同乾嘉时期的章学诚,都是少被人注意的。

参考文献:

[1]叶瑛.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4.

[2]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

[3] 孙星衍.孙氏祠堂书目[M].光绪癸未李氏木犀轩刻本.

[4] 胡适.章实斋年谱[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5] 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 推十书[M].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96.

注释:

① 《章学诚遗书·文集三·冯瑶罂别传》,第180页。文中所记君弼是冯廷丞的字,又见《庚辛间亡友传·罗有高》,第193页。

② 1781年,《校雠通义》的书稿在河南遗失。1788年春,章学诚开始编撰《史籍考》。也是在此年,章学诚从朋友处得到此前遗失之书的前三卷,并加以修订。现在看到的《校雠通义》是此次修订后的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