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衙门能管滥补课
2009-06-16孙志毅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09年4期
孙志毅
近日到包头采访,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正大张旗鼓地治理“违规补课”的事:凡违规滥补课者,影响其绩效工资、评职称、晋升……
如今违规补课似乎到了病态的地步了,放学补,不放学也补;节假日补,平日也补;学校补,家长也补,教师课上虚与委蛇,课下组织学生到自己家里上新课,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事了。甚至补课已经补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眼皮底下了:正月初六,鞭炮声还此起彼伏时,某中学的补课大军就在机关大院出出进进了。没有什么人过问一下,是熟视无睹?还是只抓“宏观”,不屑于“微观”?看不懂。
治理违规补课,规范教育行为,原本是件于国于民于师于生的大好事,不料深受其害者却不以为然:“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怎么就不让补课呢?你们不是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么?人民想补!”“你能管住学校,你还能管住社会?你能管住学生,你还能管住家长?”“管住学校的补课,就等于给社会办班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老师出去到社会补课,还不承担风险。何乐而不为?”
说这话的有校长、家长、学生,甚至有官员、民意代表。他们认为这事既不该管,也管不住。
我哑口,有“秀才见兵”的感觉。
教育部门不该管也管不了,那么,滥补课,到底归哪家衙门管呢?
是公安局吗?当然也可以。据说有规定:五十人以上的集会(补课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集会)需要申请备案,你备案了吗?没?那就算是违法!
是税务局吗?也师出有名啊。你交了个人所得税了吗?(补课老师的收入是相当可观的,有人两节课就到了个税起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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