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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妇女权益保护法 加强妇女提

2009-06-15

管理观察 2009年11期
关键词:保障法维权权益

于 秋

摘 要: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由于女性失业率高、就业难、工作性骚扰、婚姻脆化等原因,让女性回复到依附男性,社会地位退步。我们应该努力加强妇女提升社会地位的思想意识。

关键词:妇女权益保障法 男女平等 地位

1.背景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2.辽宁省宣传贯彻《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自从《决定》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了《妇女法》的宣传活动。省维权联席会在“三八”维权周启动了全省“法制宣传年”,成立了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并组建了律师服务团,直接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省妇联还开通两条维权公益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省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妇女法》的贯彻实施。着力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立法。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托已经形成司法保护、咨询投诉、普法宣传、社会救助、维权监督五大社会化维权网络。省维权联席会及各成员单位联合行动,创新工作载体,强化群众参与,把《妇女法》落实到了基层。

3.加强妇女提升地位思想意识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以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目的的法律,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进行了确认和保护。实际上,妇女权益保障法所确认和保障的妇女权利,在本质上就是要保障妇女利益,实现妇女利益。妇女权利的核心和本质内容就是对一定社会经济结构所决定的妇女利益关系的确认。妇女权利的基本要素首先是妇女利益,妇女利益既是妇女权利的基础和根本内容,又是妇女权利的目标和指向。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确认和保护妇女个体的利益,而且确认和保护妇女群体的利益;不仅保护妇女自身的利益,而且也保护与妇女相关的他人的利益。

妇女的利益为法律所确认,这仅仅是妇女利益实现的前提。妇女的利益要想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具体的实现,还需要妇女自己去争取自己的利益。我们应该提倡妇女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此法本身是通过规定妇女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来协调男女两性利益关系的。在协调男女两性利益关系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明确了相关的权利义务,而且还明确了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协调男女两性利益关系的原则和标准,男女平等就是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能够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这是确定妇女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的最基本的原则。对妇女施行特殊保护,不是对男女权利平等原则的违反,而是贯彻男女权利平等原则所必须提出的特殊要求。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妇女利益实现机制的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妇女权益保障法本身就是确认和保护妇女利益的法律,它为妇女利益实现机制的构建提出了明确的指向和原则要求。

早在八十年代就有研究者发现:在中国政府放弃用政治手段保证的保护性就业、保护性参政以后,妇女地位并没有随着经济改革而上升,反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很不乐观的劣化趋势。按照各项指标衡量,我国除了妇女就业率为世界第一(56%)之外,其他六项指标均不理想,根据各项指标综合衡量,在世界160多个国家中,我国妇女在本国的地位排列为132位。这六项指标是:1、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2、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3、男女青年就业比例;4、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5、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6、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这些指标非常客观,可以从总体状态方面衡量各国妇女在本国的实际地位。只要注意中国的报刊杂志及近几年出版的文学作品,就会发现一个令人不安的变化,即妇女人生价值取向的改变。最主要的表现为由原来要求自我发展变成了从婚姻中寻找出路,这一点导致中国女性的自我定位发生极大变化,女性从追求“半边天”地位到“自觉”回归男性世界的附庸地位,是不少中国妇女在种种她们无法抗衡的社会压力之下被迫进行的一种选择。由于女性失业率高、就业难、工作性骚扰、婚姻脆化等原因,让女性回复到依附男性,社会地位退步。

我们应该保障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思想意识,努力提高妇女地位。◆

作者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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