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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设红灯区挑起岛内激辩

2009-06-15

环球时报 2009-06-15
关键词:红灯区性工作者专区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春明 本报特约记者 崔明轩

针对已实行17年的“罚娼不罚嫖”制度,台湾当局正考虑设置红灯区的可能性,但也引发各种不同力量的激辩:妇女团体认为娼嫖本质上仍是对女性的歧视,对弱势的欺侮;性工作者认为,基本的工作权应受到保护;而部分民众与警界则认为若不能阻止娼嫖,就应该适度划分专区反而便于管理。“废除公娼”8年后,色情产业再度挑起台湾社会的敏感神经。

考虑参照荷兰模式

据台湾“中央社”12日报道,“行政院”当天召开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会议定调娼妓立场。“内政部”最近委托学者完成了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他们大都倾向台湾应该比照荷兰设立红灯区,在红灯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而嫖客如果在专区以外的地区买春,则将依刑法遭到处罚。至于哪些县市要设专区,由各县市举行公投或送交县市议会决定。

“内政部”发布的新闻稿称,性交易行为乃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无法禁绝,“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都有严谨的管理政策与管理措施,如设置专区,以维护公众安宁秩序”。一些委员还建议修改部分名词,如将“娼妓”改为“性工作者”以及将“嫖客”改称为“寻芳客”等较中性的字眼,“内政部”也表示将采纳意见修正。

台北市长率先反对

红灯区的设想,立即在岛内引发激烈争论。台北市长郝龙斌率先表态反对,但也有一些县市持赞成立场,像云林县长苏治芬、屏东县长曹启鸿和宜兰县长吕国华就认为,设立红灯区有利于集中管理。吕国华说:“这个东西你禁也禁不了,如果能够集中的话,相信对整个社会来讲在管理上应该会有正面作用”。不仅县市首长的态度不一,一般民众的看法也是南辕北辙。有的认为,统一管理红灯区总比让性工作者四处流窜好,但反对者则认为,开放红灯区的设立,绝对会造成专区四周治安败坏,还有的民众表示可以设红灯区,“但不要在我家附近”。

妇女团体展开拉锯战。由“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等组成的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称,乐见当局“娼妓政策踏出一小步”,但红灯区外处罚娼嫖,乃是完全不符合性交易在台湾四处存在的现实。而“反性剥削联盟”则要求严惩性剥削者,“罚嫖不罚娼”。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说,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大多因经济匮乏,联盟虽不赞成她们的性工作权,但也支持不能处罚卖性者;而性产业有人口贩子、皮条客和老鸨层层剥削,“若合法化,将使性剥削更严重,成为人口贩运的帮凶”。

舆论展开激烈争论

《联合报》14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支持设立红灯区。作者2003年曾去过台南市私娼寮,看到很多嫖客有性需求去找娼妓,也听年长男士说起太太无法满足性需求而去嫖妓,“人民有这种需求,政府设立红灯区,可以管制性工作者的年龄、身份、健康与卫生,远比私娼寮的性工作者对人民来得有利,更可防堵性病传染”。文章还提到有些女性为了养家糊口不得已沦为公娼,“记得几年前台北市废公娼时,多少公娼哭着要求让她能继续工作,甚至有子女戴着口罩出席记者会,诉说他需要妈妈从事公娼来供他就学。为什么这些孩子必须冒着被熟人认出的危险,跳出来求社会援助不要废娼呢?他是因为自己的自私而愿意让妈妈沦为风尘女吗?”而《联合报》另一篇文章则认为,设立红灯区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的政策。罚娼不罚嫖本来就是恶法,未来却要修法改成不罚娼不罚嫖,这意味着只要遇到经济拮据之时,便能靠身体度过空窗期,然后陷入泥淖难以自救”。

警察大学犯罪防治学系学者林沧崧撰文称,性工作议题已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其中更涉及人权、人道与人性上的问题,“就人道议题考虑,开放性交易所衍生的劳力剥削与人口贩卖的疑虑如何解除,到目前为止似乎尚不足以令人信赖,而这正是政府开放性交易最大挑战之处;就人性议题考虑,台湾社会是否能接受性商品化,在国民教育与社会教育层面上如何定位性产业,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形成绝对多数的共识”。文章认为,如何教导民众尤其是孩子正确认识性交易活动,以及如何照顾性交易业及其工作者的尊严,都需要当局给民众一个充足信任的说法,“换句话说,政府目前应全面检视台湾社会在卫生、治安、教育、文化等与性产业开放有关的问题上,是否有足够控制能力”。

军中曾设“军乐园”

台湾公娼制度始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1949年底,联合国通过《禁止人口买卖及剥削他人卖淫之公约》,台当局是签约方之一,必须禁娼。然而,面对民间旺盛的性交易市场以及不少从业人员的生计问题,岛内以设立“特种酒家”为名,准许以“女侍应生”名义执壶卖笑,算是变相的公娼。像台北的红灯区就集中在大同区的归绥街和万华区的宝斗里一带,华西街宝斗里妓女户,全盛时期曾超过100人。北投温泉也是合法的风化区,1967年12月美国《时代周刊》还刊登了一张美国军人与两名女侍应生共浴的照片。

自1950年起,台湾军队还在金门策划设置战地妓院,取名为“军乐园”,也叫“特约茶室”。妓女最多时达到200多人,是从台湾各地“风化区”里的公娼和私娼中挑选出来的,年龄在20—25岁之间,要求容貌不一定妖娆美丽,但“身家必须清清白白,审查十分严格,从本人往上推三代,不得有任何反动嫌疑”。此外,本人如有过赌博、吸毒、偷盗等“足以影响军队纪律的不良前科”,也一概不予录取。她们被集中管理,每月到医院接受军医的身体检查,每星期放假一天,早上还要看电视,接受政治教育。据了解,金门岛的战地妓院存在了40年之久,直到1991年11月底才相继关门。2001年3月,台北市的公娼正式走入历史。据TVBS电视台报道,“警政署”统计显示,目前全台合法公娼馆有11家,共有51名公娼,接的大多是外籍劳工。如今台湾的性产业已全面转入地下化,集中在卡拉OK厅、三温暖和酒廊等处,每年至少创造数百亿元新台币产值,这也是性产业是否除罪化在岛内争论不休的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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