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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劳动关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2009-06-15刘宪君

学理论·下 2009年5期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联系和谐社会

刘宪君

摘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将造成阻碍。本文重点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联系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1—0218—02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劳动关系总体上讲是健康稳定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在劳动关系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新时期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中各个系统、各种要素之间相互兼容、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其中劳动关系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何为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其协调稳定程度影响并决定着一个社会和谐的程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劳动关系对于和谐社会具有基础性、决定性、标志性作用,要求我们必须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

一、劳动关系的和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关系,而劳动关系则是生产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劳资关系问题逐渐显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阶段,劳资关系的状态如何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组成部分,只有围绕建立和谐劳资关系这个核心,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资关系运行的主要原则包括劳资双方独立、平等及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资关系运行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参与制度、集体谈判制度及三方协作。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劳资关系,需要调整政府定位,确保工人的公平地位,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三方机制,并尽快完善劳动法律及其他相关配套法律等。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的特征体现在劳动关系上,就是要让广大劳动者劳动更有尊严、生产更加安全、分配更加公平、生活更有保障。

二、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形成和谐的生产关系的重要载体

一是政府充分发挥管理和调节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各项政策、完善体制机制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正常发展,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做劳动关系的“和谐之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是解决发展中各种不协调问题的客观要求,政府应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二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一般认为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证生产安全,维护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企业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是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会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主要取决于企业对待员工的态度。在任何时候,企业都应该把员工看作是企业发展的源泉,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善待员工,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管理者在做出决策时,必须时时处处考虑到企业对员工应尽的责任,把建设和谐企业作为一种追求,才能形成长久的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展中求和谐,在和谐中寻求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也是新时期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着力解决劳动关系中不和谐问题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是当务之急。

四、和谐劳动关系,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由于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市场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及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矛盾也进入了一个“高发期”。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些错综复杂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五、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

市场经济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健全的企业制度、完善的市场体系与规范的国家调控机制。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既包括明确的产权关系,也包括协调的劳动关系,二者不可偏废。一些西方国家也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稳定问题。战后日本经济起飞的三大支柱——企业工会制度、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等,都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德国企业的劳工与资方共决制成为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也使德国成为欧洲劳动关系最稳定的国家之一,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相反,一些国家社会动荡和危机频发,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劳动关系不协调甚至冲突。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证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同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职工和有关各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和保障,也才能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

规范有序是前提,就是要求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运行要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依法循章运作,减少随意性、片面性,做到“程序公正”。公正合理是保障,就是要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要公正公平,在运作过程中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既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实现,又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和失衡,做到“实体公正”。互利共赢是核心,就是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围绕做大做强企业这一共同目标各尽所能、通力合作,整合和体现双方的利益,取得利益最大公约数,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谐稳定是目标,就是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协调合作、和谐相处、关系顺畅、良性运行,即使出现劳动争议,也能够在内部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加以解决,使企业长期保持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劳动关系性质是社会性质的重要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关系,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反映,是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这是由我们的国体、政体及劳动关系双方目标共同性、利益一致性所决定的。党和国家是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者,职工是国家的主人,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劳动关系双方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虽然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会发生矛盾,但这种矛盾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具有根本的对抗性,能够在协商、协调的基础上得以解决。劳动关系双方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是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了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和谐的。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围绕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规范劳动关系为前提,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实现劳动关系公正公平为保障,以保护调动和发挥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着力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完善维权机制,关心职工生产生活,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劳动关系是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地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能够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证。

职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与广大职工亲密联系的是他们的家庭、妻儿老小,一个职工背后有数位和其直接联系的成员,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不仅是职工个人的事情。所以说,劳动关系是否协调,涉及到数亿人的利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和谐社会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也可以说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社会难以实现。

进一步分析劳动关系,可以发现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一方绝大多数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能够尊重职工的劳动,使劳动关系得以协调发展。但也要看到,一些用人单位不能正确地处理劳动关系,他们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过多,而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他们侵犯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任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任意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侵犯职工的物质帮助权,拒绝为职工交纳保险费;侵犯职工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权,拒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频频出现工伤事故,损害职工的健康;侵犯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不为职工提供提高业务技能培训的条件,影响了职工业务技能的提高等等。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增加了劳资冲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以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马子富.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1).

[2]王淑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和谐社会基础[J].理论界,2007,(7).

[3]刘绍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研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1).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富裕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责任编辑/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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