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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科学地开展音乐批评

2009-06-11谢伦灿

艺术评论 2009年4期
关键词:音乐艺术

谢伦灿

中央音乐学院张前教授曾比喻音乐批评之于音乐就像水和空气一样重要,他认为没有正常的音乐批评,音乐创作、表演和音乐生活就很难健康持续地发展。随着音乐活动的日益频繁和音乐理论的蓬勃发展,音乐界对音乐批评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历年来许多核心刊物屡屡刊登有关音乐批评的文章足以证明这一点。音乐界的同仁呼吁大力开展音乐批评。然而现实和人们的愿望相去甚远,看似百家齐放,实则既无理论指导,又无从指导实践,对“音乐批判的学科建设”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定位。出现标准单一化和均同化现象,导致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甚至或多或少存在独占山头,自立一派的问题。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的几种情况:唱赞歌与“炒作”的盛行,致使许多音乐批评成了音乐作品的附庸和“装饰物”;有的音乐批评仅仅从方法论入手,一味地套用西方的批评模式,不断地翻新花样,不加选择地移植、挪用,简单地照搬;有的音乐批评真正关注的似乎不是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而是假借音乐批评的名义对“自我”进行阐释,在这样的批评面前,人们无法从中获得对音乐的解读,在那里找到的只有故弄玄虚、张扬自我的批评者自己;还有的音乐批评,大量使用极其抽象化的语言。罗列专业性极强的概念术语,使读者不知所云。望而生畏,进而失去了对音乐批评的接受兴趣。甚至还有些音乐批评因为涉及名人而引发争议,引起轩然大波,引发官司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从两方面来找原因:批评者是否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对事不对人地进行客观专业的分析;被批评者是否确实存在批评针对的问题。如果前者是站在了一个公正的立场,那么,其批评应该被批评者所接受,有则改之;如果被批评者纯属为捍卫其商业利益和艺术完美之形象,那么,其想法是非常危险的,虽然可能一时占了上风。但最终还是会受到观众和艺术市场的客观评价。千万不可以愚弄艺术,“骗”观众的钱。当然,还值得一提的是音乐批评还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人文学科基础,学术根基不扎实。导致音乐批评的“冷热病”现象。比如曾经在整个80年代风起云涌,把中国乐坛折腾得七横八竖的新潮音乐。随着一批新潮作曲家的纷纷西渡,到了90年代便趋于沉寂。而把新潮音乐作为关注中心和研究对象的新潮音乐批评。一时失去了目标。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而销声匿迹了。在商品经济时代,音乐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将看似毫无瓜葛的艺术与商业紧紧联结在一起。出现一种“寄生式”的音乐评议现象,表现为“研讨公关化,评论广告化”时风,或出现刻意“解释”现象。我们还清楚的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通俗音乐的大潮涌动。通俗音乐批评着实红火了一阵。召开了多种学术会议,发表了许多评论文章,有力推动了通俗音乐的发展。但近些年,虽然通俗音乐由于一些商业化手段的大面积介入和媒体的强劲炒作而似乎更为蓬勃,但得体的通俗音乐的批评却大大萎缩了。甚至处于休眠状态。很少看到专业批评家的介入,很少见到切中时弊的文章了。代之而起的却是一批业余批评家的粉墨登场,扮演着这一批评领域的主角。他们更多的出于一种利益驱动,批评文章多而滥,溢美之辞多于真知灼见,海侃神聊多于冷静分析。这必然导致音乐批评的简单化、模式化和以至于不无“滞后”或“失语”的情况。

音乐批评是与音乐传播活动紧密相连的审美实践活动。它通过音乐家对音乐生活中各种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判断和评价,以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科学的音乐批评引导着正常而健康的音乐传播,对于音乐主体,它有严格审视、评价成果的职责,以时代、社会发展规律为依据。向他们充分表达社会呼声、社会舆论、社会评价和社会需求;对于音乐客体,它有启发、导引和教育的义务,以对社会、对人民不可推卸和不可轻视的义务和职责来沟通正常而合理的音乐传播。音乐批评可以激励竞争,以摆事实,讲道理为手段。从舆论角度,遏制削弱不合理的“竞争”形式,是音乐传播活动中进行艺术公平竞争的有效监督。音乐批评还可以洞察和检验着一切音乐现象和社会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倡导严谨而务实的音乐艺术风气。同时,音乐批评应该是人们在艺术生活中的一种积极的社会行为,它必须以音乐美学、音乐史学、音乐社会学等学科正确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基础,以现实生活中的音乐对象为目的,按一定的价值标准,合理而完整地对音乐对象进行褒贬评价,用以鉴别音乐现象的美丑,分清音乐行为的是非,扶持音乐生活中的正气,以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社会生活千变万化,丰富多彩,更是拓展了音乐生活的生长空间。时此,音乐批评一定要紧密联系音乐实际,用科学发展观密切关注音乐生活中新情况,新发展,新热点,新问题,顺应时代。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不可盲目,更不可无序,使音乐批评正确地服务于音乐传播,服务于文明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

音乐标准是音乐批评得以确定的前提,是音乐批评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条件和核心。在音乐批评中,我们要坚持社会功利标准和尊重艺术标准的和谐统一。前者是依据人类学、民俗学、伦理学、宗教学等学科属性所制定的,表现为音乐对听众,对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即其社会效应。后者是基于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及表演的各个层面)而制定的标准。通常涉及反映音乐活动的形式是否鲜明、准确、深刻、新颖,音乐形式本身是否完美,音乐语言是否生动,逻辑是否合理,布局结构是否符合形式美的规律等等。在正确标准的指导下我们要采取科学而实用的批评方法,音乐批评的科学性更明确地表现在运用的方法与手段上。方法是通过对批评对象的观察、分析、科学抽查三项科学思维活动层次组成的。以此为基础,在实践操作中,方法要灵活变通,求得综合立体化。

音乐批评作为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应建构其完善而立体的学科体系,要加强音乐批评基础理论的研究,音乐批评的性质、特色、结构、功能、风格、文体等进行科学的阐释,力求构建完整而全面的理论框架,这是音乐批评学科建设的理论核心;其次要加强音乐批评的研究,以史可以明鉴,在历史的研究中反观自身,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另外,要加强音乐批评的比较研究。加强与相关学科。与国外同学科内部因素的比较研究,从比照中发现问题,在比照中升华理论。同时,还要强调的是,音乐批评学科体系不应是封闭的,应具有开放性,要打破传统的束缚,拓宽思维,要认真吸取古今中外文艺批评经验,一改以往就音乐批评而谈音乐批评,与艺术批评,文艺批评完全隔绝的单向做法,建立边缘学科。并力求开阔国际视野,进行跨文化交流研究,使音乐批评达到体系性和开放性的辨证统一。

在音乐批评论坛上,要有一支高层次、高品位、专业化的队伍。我国的音乐批评有悠久的历史,有许多优秀的批评家,古代的自不必说,到了近现代,有“学堂乐歌”时期的梁启超、沈心工、李叔同等;“五四”时期涌现了萧友梅、刘天华、王光祈、赵元任、青主等;抗日时,出现了吕骥、贺绿汀、聂耳、江石等;解放后尤其是“文革”以后。更是人才迭出,他们为音乐批评作出了贡献,给当代音乐批评家起了榜样。我们认为,后起的音乐批评者要好好学。积极投入,不可一蹴而就,不可好高骛远。音乐批评的队伍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使音乐批评水平逐渐提高,解决音乐批评中的各种问题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一方面音乐批评者要多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音乐艺术修养,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敢于提出问题,推心置腹。相互探讨,共同提高。另外,要加强培养。近年来,许多音乐院校或艺术院校音乐系都开设了音乐批评专业和课程,中央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也开始招收音乐批评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预见,若干年后,一个具有高度专业修养的音乐批评家队伍定会形成并随着音乐批评事业的发展而逐渐壮大起来。同时我们也呼唤音乐批评自觉意识的广泛形成。希望音乐批评不只局限于专业家所从事的职业化的音乐鉴赏和评价活动。更希望这种意识存在于一般普通听众之中,希望一些业余批评家登上舞台,扮演这一批评领域的重要角色,以“票友”、“发烧友”变为真正主角。

音乐批评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它对于完善音乐事业,推进中国音乐建设等方面都有深远而长足的意义。我们不能旁观,更不可冷落,要关心,要参与,以极大的热情。促进音乐批评事业正确科学的壮大发展。

责任编辑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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