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陈澧考证《广韵》韵类的方法

2009-06-02

现代语文 2009年3期

张 冰

摘 要:运用陈澧考证韵类的基本条例、分析条例和补充条例,还不能必然得出“韵类考”中所示的三百一十一个韵类,在这三个条例之外,陈澧应该还采用了一些其他的方法来研究《广韵》韵类。

关键词:《切韵考》 韵类 韵图 重纽

一、引言

清代学者陈澧在《切韵考》中首创反切系联法,从《广韵》的切语中推求《切韵》的声类和韵类,后代学者普遍肯定他的研究方法,并且也多用此法来研究《广韵》或其它韵书甚至音义书的反切。然而,陈澧研究《广韵》的音类,除主要运用系联法外,还采用了其它辅助方法,这在他的《切韵考卷一·条例》部分讲得很明确,当代学者一般把他的这些方法总结为基本条例、分析条例和补充条例三项。基本条例是根据反切上下字的同用、互用、递用三种情况而直接系联同音类的反切上下字。分析条例就是把依据基本条例能系联上但实际不同类的反切上下字区分开。这两个条例都同时适用反切上下字的归类。补充条例则是为实际同类而又不能系联的反切上下字分别设立的:即利用“同音异切”把用基本条例不能直接系联的反切上字联在一起;根据“四声相承”的关系把用基本条例不能直接系联的反切下字进行类推归并。通过运用上述三个条例,陈澧将《广韵》里的反切上字一一系联归类,得出四十声类,在《切韵考卷二·声类考》里很清楚地反映了这个过程。而对于韵类的研究,情况则相对复杂一些,根据我们的观察,陈澧的三个条例其实并不完全够用,纯粹运用这三个条例还不能必然得出如《切韵考卷三·韵类考》所示的三百一十一个韵类。因此,本文试图在《切韵考》的基础上,结合《广韵》来具体探讨陈澧研究《广韵》韵类的方法。

二、针对声类研究而设立的补充条例也适用于韵类的研究

据我们考察和统计,在陈澧考证的三百一十一个韵类中,大约有95%的韵类可以通过基本条例、分析条例和补充条例得出,还有5%左右的韵类不能根据这些条例推出,那么,在陈澧明确指出的三个条例之外,他究竟还用了哪些方法研究《广韵》的韵类呢?首先一个问题就是,针对声类研究而设立的补充条例是否也同样适用于韵类的研究?《切韵考卷一·条例》说:“切语下字既系联为同类矣,然有实同类而不能系联者,以其切语下字两两互用故也。如朱、俱、无、夫四字,韵本同类,朱,章俱切;俱,举朱切;无,武夫切;夫,甫无切;朱与俱,无与夫,两两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联矣。今考平上去入四韵相承者,其每韵分类亦多相承。切语下字既不系联,而相承之韵又分类,乃据以定其分类。否则虽不系联,实同类耳。”对于陈澧所举的虞韵的例子,不少学者如唐作藩(1987)、耿振生(2001)、胡安顺(2003)等都理解为由于跟虞韵相承的上声麌韵和去声遇韵都可各自系联为一类,所以陈澧根据四声相承的原理把平声虞韵的两类反切下字也合为一类。对此我们在《广韵》里专门考察了跟虞韵相承的上声麌韵和去声遇韵,却发现运用陈澧的基本条例,只能将遇韵系联为一类,麌韵则有两类:矩[俱雨]雨[王矩]羽[王矩]禹[王矩]甫[方矩]武[文甫];庾[以主]主[之庾]。经过系联,只有去声遇韵是一类,上声麌韵跟平声虞韵一样是两类,那么陈澧为什么能判断平声虞韵的两类其实“实同类耳”呢?我们运用陈澧为反切上字而设的补充条例,即根据“同音异切”来考察上声麌韵两类的关系,发现它们实际上是一类:麌韵“聚,慈庾切”,又遇韵“聚,才句切,又秦雨切”,“慈庾”“秦雨”为同一音,则“庾”“雨”实同一类。这样,可以看到,陈澧列举的虞韵两类根据四声相承归为一类的例子,其实也包含了根据“同音异切”系联韵类的方法,只不过因为这种方法已经针对反切上字作过说明,在讲反切下字时就没有重复提起,因此,通过对该例的分析,我们推断,依据“同音异切”进行系联归类应该也是陈澧考证《广韵》韵类的一个重要方法,而据我们考察,运用这种方法还可以得出如下一些韵类:

(1)屋韵:谷[古禄]禄[卢谷];木[莫卜]卜[博木]。屋韵“蔟,千木切,又千候切”。又候韵“蔟,仓奏切,又仓谷切”,“千木”“仓谷”为同一音,则“木”“谷”实同一类。

(2)肿韵:陇[力踵]踵[之陇]奉[扶陇]勇[余陇]塚[知陇]宂[而陇];悚[息拱]拱[居悚]。肿韵“,居悚切”,又钟韵“,渠容切,又居勇切”,“居悚”“居勇”为同一音,则“悚”“勇”实同一类。

(3)止韵:里[良士]理[良士]士[鉏里]史[踈士]己[居理]纪[居理]擬[鱼纪];市[时止]止[诸市]。止韵“諰,胥里切”,又佳韵“諰,山佳切,又思耳切”,“胥里”“思耳”为同一音,且“耳”为“而止切”,则“里”“止”实同一类。

(4)未韵:沸[方味]味[无沸]未[无沸];胃[于贵]贵[居胃]畏[於胃]。未韵“,扶沸切”①,又尾韵“,浮鬼切,又扶畏切”,“扶沸”“扶畏”为同一音,则“沸”“畏”实同一类。

(5)御韵:倨[居御]御[牛倨]据[居御]虑[良倨]助[床据]去[丘倨];恕[商署]署[常署]洳[人恕]预[羊洳]。鱼韵“坥,七余切,又七预切”,又御韵“坥,七虑切,又七余切”,“七预”“七虑”同一音,则“预”“虑”实同一类。

(6)队韵:对[都队]队[徒对]缋[胡对]内[奴对];昧[莫佩]妹[莫佩]佩[蒲昧]辈[补妹]。队韵“誖,蒲昧切,又补内、蒲没二切”,又同一韵内“誖,补妹切”,“补内”“补妹””为同一音,则“内”“妹”实同一类。

(7)没韵:勃[蒲没]没[莫勃];骨[古忽]忽[呼骨]。没韵“咄,当没切”,又末韵“咄,丁括切,又都骨切”,“当没”“都骨”为同一音,则“没”“骨”实同一类。

(8)换韵:玩[五换]换[胡玩]贯[古玩]筭[苏贯]段[徒玩]乱[郎段]唤[火贯];半[博幔]②幔[莫半]。换韵“貒,通贯切”,又桓韵“貒,他端切,又他畔切”,“通贯”“他畔”为同一音,且“畔”为“薄半切”,则“贯”“半”实同一类。

(9)先韵:前[昨先]先[苏前]烟[乌前];贤[胡田]田[徒年]年[奴颠]颠[都年]坚[古贤]。先韵“瞑,莫贤切”,又青韵“瞑,莫经切,又亡千切”,“莫贤”“亡千”为同一音,且“千”为“苍先切”,则“贤”“先”实为一类。

(10)仙韵:然[如延]仙[相然]延[以然]连[力延];乾[渠焉]焉[於乾]。仙韵“阏,於乾切,又音遏”,又曷韵“阏,乌葛切,又於连切”,“於乾”“於连”为同一音,则“乾”“连”实同一类。

(11)線韵:箭[子贱]贱[才線]線[私箭]面[弥箭]碾[女箭];膳[时战]战[之膳]扇[式战]。仙韵“邅,张连切,又直连、雉战二切”,又線韵“邅,持碾切,又张连切”,“雉战”“持碾”为同一音,则“战”“碾”实为一类。

(12)宵韵:邀[於霄]霄[相邀]宵[相邀]消[相邀]焦[即消];遥[馀昭]昭[止遥]招[止遥]宵韵“怊,敕宵切”,又同一韵内“怊,尺招切,又敕朝切”,“敕宵”“敕朝”为同一音,且“朝”有“陟遥切”“直遥切”两切音,则“宵”“遥”实为一类。

(13)豪韵:刀[都牢]牢[鲁刀]劳[鲁刀]曹[昨劳]遭[作曹];毛[莫袍]袍[薄襃]襃[薄毛]。豪韵“袌,薄襃切”,又号韵“袌,薄报切。又簿高切”,“薄襃”“簿高”为同一音,且“高”为“古劳切”,则“襃”“劳”实为一类。

(14)职韵:直[除力]力[林直]即[子力]极[渠力]侧[阻力]逼[彼侧];翼[与职]职[之翼]。职韵“植,常职切”,又志韵“植,直吏切,又市力切”,“常职”“市力”为同一音,则“职”“力”实为一类。

(15)侵韵:林[力寻]寻[徐林]心[息林]任[如林];深[式针]针[职深]淫[馀针]。侵韵“针,职深切”,又沁韵“针,之任切,又之林切”,“职深”“之林”为同一音,则“深”“林”实为一类。

(16)梵韵:泛[孚梵]梵[扶泛];欠[去剑]剑[居欠]。梵韵“汎,孚梵切”,又东韵“汎,房戎切,又孚剑切”,“孚梵”“孚剑”为同一音,则“梵”“剑”实为一类。

由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根据“同音异切”可以系联一部分运用基本条例系联不上的韵类,这个方法也应该属于陈澧考证韵类的补充条例之一。

三、少数韵类的归并仍然需要借助韵图加以判断

对于本来同类而又系联不上的韵类,如果运用“四声相承”的关系来类推归并,其中一些韵类确实可以据此类推出来,但也有一些并不能够类推出来,尤其对于四声相承的各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韵类的情况,有一部分适用,有一部分不适用。这里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说明。首先看适用的情况。以入声德韵为例,依据基本条例可以把德韵系联为3类:(1)则[子德]德[多则]得[多则]勒[卢则];(2)北[博墨]墨[莫北]黑[呼北];(3)国[古或]或[胡国],在这3类中,陈澧将(3)单立为一类,又把(1)(2)合为一类。根据“四声相承”的原理,跟德韵相承的平声登韵有两个韵类,上声等韵和去声嶝韵各有一个韵类,可以推出德韵至多有两个韵类。在德韵的各小韵中,又根据分析条例,可以看到(1)类和(3)类有对立:裓[古得]/国[古或];劾[胡得]/或[胡国],(2)类和(3)类也有对立:黑[呼北]/[呼或],(3)跟(1)和(2)分别都有对立关系,而(1)和(2)又是互补关系,这样就可以把(1)和(2)联为一类。这是“四声相承”适用的情况。再看不适用的情况。以上声尾韵为例,根据基本条例尾韵可以系联出3类:(1)匪[府尾]尾[无匪];(2)豈[袪狶]狶[虚豈];(3)鬼[居伟]伟[于鬼]。在这3类中,陈澧将(1)和(3)归为一类,而把(2)单立为一类。按照“四声相承”的关系,跟尾韵相承的平声微韵和去声未韵各有两类,那么尾韵相应也应该只有两类。而在尾韵的各小韵中,根据分析条例,我们只看到(2)类和(3)类的对立,即豨[虚豈]/虺[许伟];扆[於豈]/磈[於鬼];蟣[居豨]/鬼[居伟],(1)类则可以分别和(2)、(3)形成互补关系,这样一来,纯粹根据韵书的反切进行系联和归并,还不能必然得出陈澧的(1)和(3)“实同类耳”的结论。由此我们推断陈澧在基本条例、分析条例和补充条例之外,或多或少还是运用了审音的方法,借助了韵图来判断一些韵类的归合。虽然陈澧并不信奉韵图,他考证韵类时从不明言韵图的辅助作用,在《切韵考外篇卷三·后论》中更是指出不少等韵之弊,但是他精于等韵之学,对《通志·七音略》《四声等子》《切韵指掌图》《切韵指南》等韵图都深有了解,从他对尾韵两个韵类的处理结果看,(1)和(3)皆为合口归为一类,(2)为开口单独列为一类,正与韵图编排相符,这反映出陈澧在考证《广韵》韵类时,在自己设立的几个条例都不够用的情况下,应该也参考了韵图,利用了等韵学的知识判断一些韵类的归并。

四、采用特殊方法处理重纽

上面两部分讨论的是陈澧系联“实同类而不能系联”的韵类所用的方法,讲的是合的问题,那么对于不同类而又系联上的韵类,陈澧又是如何把它们分开的呢?我们通过考察,发现除主要运用分析条例外,陈澧还采用了特殊的方法,这集中表现在他对重纽的处理上。所谓重纽,是指“支、脂、祭、真(谆)、仙、宵、侵、盐(举平以赅上去入)”等三等韵的唇牙喉音字有分为两类的趋势,表现在《广韵》里就是同韵、同声纽下存在两个对立的反切。陈澧认为:“《广韵》同音之字不分两切语,此必陆氏旧例也。其两切语下字同类者,则上字必不同类……上字同类者,下字必不同类。”因此,对于《广韵》中的这些重纽,他根据同一韵中同音字只有一条切语的原则,一方面把反切存在对立且在“韵末”“隐僻”或“重见”的字看作增加字加以删除,如他删除了寘韵的倚輢陭三字、馶二字、掎二字;祭韵的字;震韵的螼字;狝韵的蜎字、楩諞扁四字;薛韵的莂扒别五字;小韵的闄字、褾標四字;盐韵的鍼字等等,另一方面他又把反切存在对立但常见、不处于“韵末”且极少有注音的字,以“切语借用”或“切语偶疏”的理由而离析出来另立一类,例如在支韵里从麾类分出隓类;在寘韵里从缢类分出臂类;在脂韵里从逵类分出葵类;在旨韵里从轨类分出癸类;在盐韵里从懕类分出淹类等等。陈澧的这种做法,虽然正确地分出了一部分重纽,但也错误地删除了一些重纽,因而破坏了重纽的整体性,而且还使得他的“删除”条例、“借用字”条例和“用字偶疏”条例之间界限模糊,影响了韵类考证的精确性,这一点已被当代学者周祖谟(1966)、陈燕(1993)、张渭毅(1997)等人多次批评。不过,陈澧之所以出现这种失误,也是跟《广韵》历经增补导致材料比较复杂的性质有关。

综上所述,陈澧考证《广韵》韵类所用的方法,除了他在《切韵考·卷一》中明确列出的三个条例外,也包含针对声类研究而设的补充条例,以及在《切韵考·卷四》和《切韵考·卷五》的图表和考证中显示的处置重纽的一些方法,此外,也不排除这些方法都不够用时,他还参考韵图采用了审音的方法。

注 释:

①泽存堂本《广韵》录为“扶涕切”,陈澧根据徐锴音校正为“扶沸切”,此处从陈澧。

②半,泽存堂本《广韵》录为“博慢切”,陈澧根据徐铉音校正为“博幔切”,此处从陈澧。

参考文献:

[1]唐作藩.音韵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2]耿振生.音韵通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3]胡安顺.音韵学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3.

[4]周祖谟.陈澧切韵考辨误[A].周祖谟.问学集(下册)[C].北京:中华书局,1966.

[5]陈燕.试论陈澧《切韵考》辨析“重纽”方法的得失[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3,(6).

[6]张渭毅.陈澧《切韵考》考证条例研究[A].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论丛编委.语言学论丛(第十九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张冰 北京大学中文系 100871;武汉 湖北大学文学院 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