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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别意

2009-05-21钱红莉

海燕 2009年5期
关键词:孔子爱情

钱红莉

七十年代出生,安徽枞阳人,八十年代末移居芜湖,九十年代初开始写作,曾于《南方体育》《深圳晚报》《信息时报》《三湘都市报》《乌鲁木齐晚报》等二十多家纸媒开设专栏,作品常见于《散文》《美文》《百花洲》等,著有《华丽一杯凉》《低眉》等,现居合肥,供职于媒体。

一、《野有蔓草》: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

野有蔓草,零露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据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若遇到一个对的人谈一场恋爱的话,那么,不管这场恋爱结局如何,这对于他后来的人生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或许,他看待世界的眼光都会变得宽容起来,对于这个世界所持有的看法也不至于极端或偏激。

这话,我信。“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谁年轻的时候,没有抱过如此美好的愿望?自《诗经》以降,几千年下来,人类的天性从未改变过,这也是人的基本情感需求,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两个人相遇的地点,最好在蔓草繁密的旷野,是露水很重的早晨,阳光初起,柠檬黄的光线刺得眯起双眼,就在睁眼的刹那,一个女孩的身影布满视野——她远远走来,是邻村的一个女孩,她挽一只竹篮,走着走着,两人就在小路交叉处遇上了。四目相对之时,便决定了彼此一生的选择。其实,爱情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一刹即是永恒,就这么着,两个人在心里相互把对方确定下来。藏在心底多年的愿望在一个清晨实现了。我喜欢“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这样的句子,分明有了呼应,是一颗心对于另一颗心的暖意,不再辗转,便轻易地过度到“与子偕臧”的局面。爱情,有时就是这么容易地获得。而有的人任凭一生,也没能遇见那个想要的人;而有的人,仿佛抬足一步跨出去,就相遇了一段好姻缘。

我愿意把这首诗里两个人相遇的时间定位在初冬,漫山遍野的蔓草几欲枯黄,北风将要大面积地刮过,但寒霜尚未铺满大地,冰凉的夜露使得赶早的女孩穿起了厚的衣衫,但,即便是厚重的衣衫,也遮蔽不了她的清嘉婉眉——那人想着,就是她了,正是符合内心所愿的女孩啊。人不期而遇,情也不期而至了。朱熹解释得好:“男女相遇于田野草蔓之间,故赋其所在以起兴”,“言各得其所欲也”。

整首诗只两小节,精致简洁,形诸牧歌的笔调,浅白如画,却也耐人寻味——在蔓草葳蕤里,我们仿佛看见了两颗温热的诗心慢慢走到一起的过程。

《诗经》里许多邂逅相遇的故事,到后来,大多不了了之,似乎《野有蔓草》里的两个人有了好的结局。而所谓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最美好的年华里,我们怎能不应该谈一场恋爱?不然,就太被辜负了。等我们年老,两鬓斑白,走路都瑟瑟颤抖的时候,怕是连爱的能力都消失殆尽了,身边的,也许陪着一个伴,平素也就各自下棋阅报,莳花喂鸟,甚至一罐骨头汤,也要分好几次才能喝光,牙齿掉得差不多了,坚果再也磕不动了,谈何爱的能力?而爱情,就是一项力气活,是需要强劲心力支撑的,适合年华正好的时候。不然,到老了,便会遗憾终生。曾经,看一篇关于著名老诗人公刘先生的访谈。老人坦荡对记者言,自己一辈子最大的遗恨,是没有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那时,我年纪尚小,看得倒抽凉气。由于时代的关系,公刘先生一生坎坷,以致没有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所以,一辈子引为憾恨。

而杜拉、欧姬芙们不过是个特例——作为异人的她们,天生具备强大的精神磁场,一直活到老爱到老,甚至耄耋之年,也不放弃对于爱情的追逐,但你看,在这层出不穷的爱情喜剧里的另一个男主角可还是正当最好的年龄?一老一少配合默契,相互点燃对方。然而,若两个同时进入耄耋之年的男女,就根本没这个相互点燃的力道了。

《野有蔓草》之美,美就美在相互看见上——他看见了她的“婉如清扬”。 黑格尔说:“整个灵魂究竟在哪一个特殊器官上显现为灵魂?我们马上就可以回答说:在眼睛上;因为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黑格尔这番话像一支利箭,射得漂亮,既精准又漂亮。是的,所有的灵魂都集中在眼睛里。他一眼洞穿了女孩晶莹欲滴的明眸——相爱的时候,我们是能从对方眼里看得见自己的,这就是相互映照。

然而,什么叫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呢?我觉得,对的时间,就应该是年轻的时候。一旦错过,就很难再遇见对的人了——后来的岁月里,无外乎两种吧,不是罗敷有夫,就是使君有妇——即便相互遇见相互爱上,结局也是不大好的。所谓第三者,也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错误的人。

我公公有一老友女儿年近四十,依然待字闺中。这个姑娘不大跟自己的父母交心,倒喜欢跟我公公谈天。一次,她说,自己都这么大岁数了,也不再挑剔了,哪怕对方五十岁也不介意。当我公公这样对我复述的时候,我替她痛彻心肺——仿佛我成了她,如此的感同深受——我能理解她的荒凉。原本在年轻的时候,也曾邂逅过一位良人,两人的恋情,由于女方父母的过分干预而宣告结束,原本就是个内向之人,就也这样一直耽搁下来。她的荒凉里,有着无法诉说的隐衷——当她忆及,自己在对的时间错过的那个对的人,可否痛彻追悔?

沈从文当年热恋的时候,写信给张兆和:“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而这“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才是多么难得呀。

这首《野有蔓草》,在坊间同样流传着千奇百怪的版本。著名的闻一多先生硬是把它解释为一首淫诗——他把“邂逅相遇,与子偕臧”的“臧”解为藏起来的“藏”。闻一多先生仿佛有着一股狠劲儿,他恨不得叫《诗经》里所有的诗都与“淫奔”的主题牵起手来。按照他的逻辑,两个人在荒野里藏起来就只能做出些苟且之事了。一首如此美丽的邂逅相遇之诗,给我们敬爱的闻先生如此一解,不仅诗意流失,而且大煞风景。我私下猜想,闻先生当时应该是处于叛逆期的愤青年岁里,他这是有意要与孔子对着干。因为孔老先生早就为诗三百下过概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一言以蔽之,思无邪。”闻一多先生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才那么标新立异地把《击鼓》说成是同性恋之作,而把这首《野有蔓草》牵强附会成性爱之诗。

《孔子家语》中有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天,孔子到郯这么一个地方去,在路上碰见了一个姓程的人,两人一见如故,在路上聊了整整一天,聊到后来,孔子干脆忘情地对子路说:快拿些绸缎给程先生。一根筋的子路非常不高兴,竟教训起自己的老师来:我听说读书人没经人介绍就与陌生人见面,就像没经过媒人就嫁人一样,这是不合礼仪的。这时候,孔子一点也不恼,就云淡风清地引用了《野有蔓草》里几句诗: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说这程先生啊,是天下贤士,也许我们以后一辈子都见不上了,你就快拿些绸缎送给他吧。

孔子为什么周游列国时还随车带上许多好布料呢?据传,这些好布料都是孔子用来走门子的礼物,也就是打通关节之需的贿赂吧。扯远了,说回来,我特别能欣赏孔子引用《野有蔓草》里几句诗时的情怀和立意。他是彻底地把这首情诗引申扩散到男性之间的深厚情谊上面去了,却一点也不显唐突,反而令这首诗有了另外的生命。记不清是哪个大家提到过,说是在古代的哲学家中,最懂得文学欣赏的就数孔子和朱熹了,连孟子都赶不上他们。

作为后人,无论治学,抑或读书,这都是我们要向孔子学习的好态度,对于前人留下的文学作品,不禁锢,不闭关自锁,甚至有时候更要学会发散性思维,这样,古籍才会一次次活过来,一次次获得了崭新的生命。所以,《诗经》一直是活着的,恰如一湾流泉,我们惟有带着一颗诗心去读它,别无其他的坦途。

所以,我非常愿意把“邂逅相遇,与子偕臧”里面的的“臧”,理解成“好”或“相爱”之意。陶渊明先生说:好读书不求深解。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就是指——热爱读书,但不过分地穿凿附会吧。

二、《大车》:将私奔进行到底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

大车,毳衣如,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日!

每当读到这首《大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故乡安庆彼地的婚俗,就会迅速在记忆深处复活——那真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思想解放运动,简直到了沸飞盈天的程度,用现在的话说,简直太雷人了,把那些身为父母的家长们雷得呼天抢地。我即将要讲的不过都是我们村的姑娘们私奔的故事,分别有着许多不同的版本,其传奇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红拂夜奔,更不输于卓文君被司马相如的琴声所诱的老套情节,容我一一道来——

村里那些女孩简直太烈了,她们对于爱情的赴汤蹈火的决绝程度,丝毫不输于《大车》里的女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私奔的念头也不是一日形成的。在我们那个村庄,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姑娘们的婚恋大事还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强大封建体系维系着的,每一桩姻缘的确定,她们似乎都满意得很,婚后不久,即刻儿女成群起来,也不见谁有多大的委屈。几千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

直等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乡村悄悄发生了变化,最显著的标志之一是有了黑白电视,我们终于有了夜生活,刚开始是去邻村看电视,《上海滩》《偏向虎山行》等港台片都是靠每晚几角钱的代价换来的,要走长长的田间小路。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邓丽君的名字了,偶尔去镇上的时候,也会听到一两首邓丽君的歌,还有张蔷的尖嗓子……我估摸着,那时候,我们村的女孩子们对于自由爱情的向往就是被邓丽君的歌声唤醒的,那只是一个苗头,也许刚刚处在萌芽阶段,一切都是地下进行着的。只到有一天,村北口的钱邮递员家发出了巨大动静。

我们把乡村邮递员都叫作“跑信的”,就是那个跑信的家的小女儿,她做出了一件出格的事情来——她早已偷偷和同村的一个小伙子好上了,父母死活不同意,说是有辱门风。我们那个村子封建得很,长辈们根本不允许同村的孩子相互通婚。因为我们那个村子除了四家杂姓外,一律都是姓钱的。虽然早已不是一门的人了,但长辈们一直把不许通婚这一条潜规则维持了下来,甚至,有的人家,宁愿让自己的女儿嫁给外村的傻子,也不愿自己的女儿嫁给本村的青年。“跑信”家的小女儿可是开了先河,她理所当然成了我们村的自由婚恋的先驱者。那时,我年纪尚小,整天泡在一帮半大不小的孩子中,跟着“跑信”家的夫人后面看热闹,她扛一把锄,急急来到女儿对象家,找他们要自己的女儿,那个青年随便敷衍她两句,她气得拿起锄就去抓他们家的瓦,瓦片嗖嗖地跌落着,看得我们触目惊心。从此后,她的小女儿便失踪了。我们后来才知道,她的小女儿一直躲藏在一幢弃用的老屋里,男方每天偷偷送饭给她,一居就是好几个月。最后,还是不顾阻拦地去乡政府领了证。“跑信”家的女孩叫小梅,小梅父母一直不认她这个女儿。据说,后来,小梅父亲的早逝也与这件事有关,村里人都这么讲,小梅爸爸是给小梅的婚事活活气死的。

自从小梅开了先河,我们村里又接连出现了几起私奔事件。先都是女方父母不同意,在家打骂,女孩受不了凌辱,索性与男孩一起离开村子,去外地打工。女孩的母亲咽不下这口气,甚至在河边洗衣的时候,都会恶狠狠地咒骂:我就当这个小婊子生病死掉了,就当没养这个小婊子!口气好恶毒啊,恨意把儿女亲情都遮蔽了。但,过不了多久,那个被咒骂的“小婊子”便拖儿带女地从外地回乡来了,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还是认下来了,顺当地做起外婆来。

后来,在一桩桩私奔事件的感召下,同村男女不得通婚的封建体系逐渐瓦解,大人们似乎也都接受了现实,许多男女也都顺利地相爱结了婚。但是,想想,我们村的女孩该有多么烈呀,为了自由的爱情,任凭父母怎样打骂,就是不退缩不妥协——她们是付出了代价的。就在那个遥远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简直成了一项思想启蒙运动。她们一点也不逊色于《大车》里的女孩。

回头想想,自上古的《诗经》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乡村,演化了几千年,却都一直上演着私奔的故事,幸耶?福耶?往深处想,真让人滋味万千。若是没有邓丽君以及港台片的催化,我们村的私奔故事还不知要延后多少年才能上演……

再来看看《大车》里的姑娘是多么的烈性子,自己去意已决,倒是看出了那个小伙子的一丝胆怯,所以她有点担心他“畏子不敢”、“ 畏子不奔”,弄到后来,姑娘急了,于是立下誓言:“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还怕小伙子不相信,又指天点地加上一句:谓予不信,有如噭日!身在爱情之中的女子都是单纯的,感性的,只有男人在关键的时刻,才会表现出畏首畏尾来,他们思前想后辗转盘算着,到底值不值得,他们要考虑附加值,不比女孩子,全身心飞蛾扑火在所不惜——这时候,爱情就像一个盅,蛊惑她失去了常人的理智,以致有了“生不同室死同穴”的坚定的糊涂,吃再多的苦也不悔——自古以来,都如此。你看卓文君新寡在家,冷不定听了穷得叮铛响的司马相如弹奏的一曲《凤求凰》,便爱意萌生,连跟爹娘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跟人跑了;红拂更绝,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从杨素家的司空府里逃出来,一路小跑到李靖家门口,猛捶人家的门,打开门来,见是披头散发的红拂,估计也把从小就跟地痞无赖打架惯了的粗人李公子小小地惊吓了一把,可是这个红拂就是铁了心要与人家私奔。这样的烈女作派,若碰到个胆小的男人,还不被雷昏吓死?就是这个红拂着实不简单——她和李靖在私奔的路上不可避免地遭到了杨素手下的杀手追剿,碰巧又遇到了一个武功高强的虬髯客,这个人在见红拂第一眼时就对她着迷起来——红拂利用的就是虬髯客的这一弱点,怂恿他跟自己结伴而行,你看无意里不花一两银子就雇了一个超强武艺的保镖,要不,李靖早就暴毙于私奔的路上了,谈何做成后来的卫国公呢?

红拂不愧为所有私奔者的楷模,并非一味地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她既有胆略,又足智多谋,必要的时候,不惜利用自己的美色,公关来另一个男人甘心情愿保护自己和情人。同样是私奔,红拂远比卓文君有料,她的眼光准得很,仿佛料得到不久的将来,她的心上人就能够做上卫国公。不像卓文君,到后来差点被分居异地的司马相如给甩了。她是从头至尾被司马相如先生给利用了,他投的是他们家的万贯钱财,并非她卓文君这个人,所以《围城》里赵辛楣说:这女人呀,她要是一旦傻起来,就没个底!

私奔,乍听起来,该是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可是,真正去实践的人的辛酸,我们谁能够身临其境地体会过呢?但,这毕竟是一件充满挑战意义的事情,只有情感的先驱者才敢这么干,比如我们村里的小梅姑娘。如今,她怕也是两个孩子的妈了。——那个曾经为着爱情而躲在那幢鬼气森然的大黑屋子里的女孩终于成了母亲,岁月的风霜已然布满她的华发……

如今,再也无须去私奔了,但邓丽君的歌,我们一直在听着。她唱:

任时光匆匆流去,

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

别让我离开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到,

一丝丝情意。

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凡你情我愿,就再也无须太阳作证了。

责任编辑︱孙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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