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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实践主体性理论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2009-05-21申晓晶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4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体农村

申晓晶

内容摘要:本文以马克思实践主体理论为视角探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发掘和研究新农村建设中所蕴涵的马克思实践主体理论,该理论对构建更有活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实践主体性理论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如何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重温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理论,选择其中若干主要思想作分析,探讨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作用和启迪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实践主体性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自始至终都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思想。

1人始终是实践活动的主体。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实践在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认为“人始终是主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为了能够生存和发展,首要任务就是与呈现在自己面前的自然客体发生关系,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以获取维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延续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人是改造自然的主体,自然是客体。正如马克思所说“创造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以人为主体而不断生成的自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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