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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

2009-05-21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16期

焦点:再诉陈水扁

5月5日下午,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宣布,对侦办的陈水扁家族弊案的第二波案情已经侦查终结,“特侦组”接下来将以“公务员对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等罪名追加起诉陈水扁、吴淑珍夫妇。

“特侦组”此次侦结的内容,涉及金额3.1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410万元),对陈水扁夫妇的追加起诉也将会并入此前案件,由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

这位卸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和其家族卷入的贪腐弊案,数年来一直备受瞩目,并在最近半年内反复出现戏剧性的变化。2008年11月12日,陈水扁本人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并被送往台北看守所,此后围绕他被继续羁押还是被释放,双方三度进行了——提出抗告——发回重审的司法博弈。目前陈水扁仍在押于台北看守所。吴淑珍则在2006年底首次庭审昏倒在地之后,接连17次以身体原因为由拒绝应诉。

陈水扁家族深陷弊案,起源于2006年的“国务机要费”案。证据显示吴淑珍以各种发票领取了数额巨大的专属于台湾“总统”使用的“国务机要费”。2006年11月3日,吴淑珍等4人被以贪污罪条例起诉。当时身为“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的陈水扁则在去年卸任后很快被列入被告名单。

2008年12月12日,完成第一波侦办之后,台湾“特侦组”以“国务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四大弊案正式起诉包括陈水扁一家5口在内的14名被告。目前加上尚未侦结的“二次金改”和“机密外交”案,扁家涉及不法金额达近20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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