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有罪?无罪!?
2009-05-21李赫然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疫情
李赫然
不准确的“临时用名”给了猪一条莫须有的罪名,进一步影响全球“涉猪”行业

被称为“猪流感”的病毒在世界范围内肆虐半月之久,直到5月3日媒体才报出第一例猪感染该新品种流感病毒的病例,加拿大西部一养猪场的220头猪成为世界上第一批“猪流感”病毒的受害者。传播病毒的则是一名养猪场工人,而且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受传染的猪会将病毒再传染给人类。
这一消息让一直以来像畏惧禽流感一样害怕接触生猪、甚至害怕吃猪肉的人们感到困惑:“猪流感”不是由猪传染给人的?“猪流感”到底与猪有什么关系?
就在发现病猪之前的三天,世卫组织已正式将“猪流感”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 在缺乏专业人士的解读下,这一变化更显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世卫组织解释更名原因是“猪流感”一词容易使得“公众误以为目前爆发的疫情源于接触生猪或食用猪肉,这容易误导消费者”。随着占据各大媒体头条的流感病毒名称的流变,反映出的是人类对一种新病毒的认知与应对的全过程。
“猪流感”误解贻害生猪市场
与禽流感爆发时大范围的扑杀禽类不同,“猪流感”自爆发之始并没有出现人们带口罩、撒石灰扑杀活猪的景象,猪作为一个潜在的主角没有正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对猪的恐惧却暗潮汹涌。
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国际生猪养殖业。即使是在没有一个确诊病例的中国大陆,生猪市场也知冷知热地体会到了波动。5月1日广州最大的三家生猪交易市场的毛猪价格每公斤比上周下降0.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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